经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在一事一议原则下决定。而“决定”从市政府经桥东区政府至区城管局。然而,邢台市发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发明电器),原无线电四厂(国营)处一座基本竣工、历时4年之久、无任何建设手续的阅美大厦就地而起,招商入驻亦在进行,政府职能部门无人监管,并且相互推诿。
阅美大厦占地大约7000多平方米,位于邢台市桥东区新华路与龙泉大街交叉口的东北角, 是邢台市的繁华地段。
2017年1月4日,邢台严重雾霾,记者来到桥东区发明电器厂区,厂区外部被蓝色彩钢板进行封闭式围挡。阅美大厦远远进入眼帘,大厦上一条红色宣传条幅垂降而下,宣传标语为“阅美大厦隆重招商”,院内场地中建筑工人忙碌不停,大厦一楼门厅前厅正在进行内外部装修,一车车建筑垃圾从院内运输而出。
在桥东区住建局办公室,记者说明来意,一位办公室主任和副局长介绍了阅美大厦的情况,阅美大厦项目还没有申报到住建系统呢,由区政府、市局、市政府对项目行使审批权限,区住建局目前对那里的项目只是扬尘管理,因为严重雾霾天气,目前所有工程项目是停工状态。按政府职能分工,应由规划与城管局管理。
记者问阅美大厦目前为什么依然在进行部分外装和内部装修,而旁边手续合法的项目却是停工状态。桥东区住建局随即通知了管理扬尘的科室落实相关情况。
记者又来到桥东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在出示证件后,该局局长及办公室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有规定,必须是宣传部通知才可以采访,你让宣传部电话通知城管局。随后由于桥东区委协调,城管局一位称是监督科室的文(音)科长电话联系了记者。
城管局文科长说,市政府文件下达桥东区八件案子,涉及(发明电器)阅美大厦的市政府怎么批我们怎么办,按照市政府、区政府意见执行处理,别的事情你问局里。案件是桥东区政府城镇办移转过来的。
2015年罚款大约一百二三十万,具体不清楚了,阅美大厦商业项目现状是使用工业用地,大约十余亩土地,我们城管局负责规划方面的事情,其他土地性质问题不属于我们管理范围。随后经多次联系城管局办公室采访袁国庆局长未能成行,其中一位办公室工作人员“严厉”地告诉记者你找文科长吧,局长不在。
记者电话联系了桥东区政府办,进而联系城镇办,城镇办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了关于发明电器阅美大厦的有关情况。
发明电器的阅美大厦项目一直在补办相关手续,中间有一年的停办时间,我们这里是综合协调部门,不是政府职能部门,我们也一直在督促他们办理手续,目前由规划部门在实测。阅美大厦项目占地与总规划也不符,总规划是建设用地,阅美大厦项目占地没有变更。一直由发明电器单位主体办理手续。
后经记者查证,邢台市发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郭五臣,是董事长兼总经理,注册资本53.5万元,成立日期:1998年12月31日,经营状态存续期间,登记地址:邢台市桥东区新华南路328号,亦是现今637号。
2012年媒体报道,代表委员风采,市人大代表救助缀学儿童……
2014年媒体报道,慈善企业家,市人大代表,……
2016年媒体报道,实业家更是慈善家,市人大代表,桥东区人大常委,……
然而,邢台市发明电器阅美大厦商业项目,至今即将竣工,4年之久如何就地而起呢,从原来的发明电器原有规模,拆除、平整、挖槽、地基、楼层建设等等,每一个阶段的政府职能部门,又是怎样进行的执法行为呢,桥东区政府、邢台市政府是否了解每阶段的实际情况呢。
在工业用地上建设商业项目如何解决?与之不符;现在总规划区域功能来讲是建设用地,与原来又是不符,调规,变更一系列动作需要完成,实属不易。
就目前而言,桥东区城管局的视角,仅仅是违法建筑的罚款就能结束了政府职能部门的使命吗?违法建筑就广泛意义说,是指违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义务性或是禁止性规定,未经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或者违背审批、许可的范围而进行建筑活动所产生的,经有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认定其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的建筑物以及其他建筑设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城管局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对非法经营的查处勿容置疑是权力亦是义务,权力清单中赫然在列。“谁都说违法”,结果却是造成既定事实,又如何呢?经济利益不是市场经济的至高准则。
按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处分办法》等规定依法予以处理。严格落实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开展不力、逾期不报数据或瞒报、伪造数据的,予以约谈、警告或通报批评。强化宣传监督,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对违法建设形成舆论攻势。
阅美大厦工程项目涉嫌系列违规违法问题能否得到查处和纠正?记者将持续关注该事件的处理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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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一人大代表顶风违建 多部门会商依法依规处置
2016-08-29 来源:湘潭日报
眼下湘潭市全面拆违控违攻坚战进行得如火如荼,市人大代表蒋某却公然顶风“作案”,在建设中路体育中心附近、福星加油站旁违法建设了一栋房屋。8月27日上午,市城管局负责人召集住建、房产、安监、规划、岳塘区等单位及东坪街道的负责人,就如何整治违建行为进行会商。
当天上午9时,各单位负责人到建设中路现场查看了这栋房屋的违法建设情况。该违法建设位于建设中路与福星路交叉口西南角,业主借“房屋立面墙体改造”之名,改变了许可范围,私自进行拆除重建,目前,已建6层(包括地下室),完工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该项目现已停止施工,市安委办调查认为,屋主擅自改变许可性质,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开工建设行政许可的情况下,私自拆除重建,属于违法建设行为。
当天,与会各部门负责人认为,蒋某的违建行为情节恶劣,影响很坏,须依法依规拆除。因蒋某是市人大代表,会议要求岳塘区城管局责成其自拆,近两天内拿出自拆方案,相关职能部门对方案予以审定、把关;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同步启动强拆程序,在8月31日前启动实质性拆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