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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爷”案举报人六年清明不敢返乡祭祖

时间:2017-03-29 20:00:53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祖坟遭挖掘、祠堂遭打砸,案发7年案难破

  清明节,中国传统祭祖的节日,甚至运离故土的海外华人在这个节日都要不远万里祭扫祖坟,缅怀先祖,慎终追远。但这一基本人伦之情难以排遣的遗憾,对于“坟爷”案的实名举报人、中共党员林键国来说,却是扎在心上的一根刺,他已经六年没有回去扫墓祭祖了。

  “每到清明节前后,我整个人都比平时更揪心,心情都十分低落。”林键国说,因为当年隔壁村的“坟爷”林耀昌、林中存挖掘自己村中法留山上的土方牟利,该村村民举报无果,他受村民所托向市里打了电话反映,导致林耀昌的行为被国土部门叫停,双方矛盾由此开始。

  此后,林键国遭到接二连三的报复,甚至发生了2010年6.29和10.11两起挖掘祖坟、打砸祠堂的打击报复案件。(附祖坟、祠堂被挖掘、打砸部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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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发至今已近7年,陆丰市公安局相关人员仍然拒不依法办案,导致现在没有办案人员。

  “我担心回去扫墓遭到打击报复的同时,也害怕引起两个宗族的冲突。”林键国称,之所以那么多年仍未破案,皆因背后有陆丰市公安局、汕尾市公安局原相关人员涉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渎职失职、充当保护伞等,导致破案阻力一直存在,希望新的陆丰市公安局新的领导班子,以及相关办案单位能顶住压力,破除“保护伞”壁垒,早日将犯罪分子惩之于法,给受害人家属甚至是逝去的祖先还一个公道。

  起因:因举报遭到坟爷一班人疯狂报复

  林键国和林耀昌同属陆丰潭西镇人,且属于同一个行政村。虽然同姓林却不同宗,但双方的亲友同学等交际圈高度重叠。据潭西镇一位知情人士介绍,林键国属于潭东村,“坟爷”林耀昌属于新溪村,两个自然村相隔不远。两人自小就认识,虽然关系不紧密,但没有矛盾。

  2008年12月底。当时新溪村的林耀昌、林中存挖掘属于潭东村的法留山上的土方,卖给“深厦铁路工程”及附近的工地谋取非法利益。潭东村村民劝止不住,向镇里反映也没有下文。当地村民看到本村的国家生态林山土被挖,村民很生气也很着急,却没有什么办法。当时已在深圳做生意的林键国接到刚刚当选潭东村委会主任的电话称,让他想点办法。曾在潭东村做过几年村主任的林键国,认识一些市里和镇里领导,于是就打电话给有关领导,反映这个事情。(附“坟爷”、林中存等人涉嫌非法采挖国家生态林保护区山土部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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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事马上被林耀昌获悉,林耀昌直接打电话给林键国质问为何举报他。随后国土部门调查认为挖土行为违法应予叫停。林键国当时认为,这就是一件小事,自己作为曾经的村主任为村民的事出头是应该的,过去也就过去了。始料不及的是,随后连续发生两起挖掘祖坟、打砸祠堂的打击报复案件。

  广东潮汕地区尤为重视宗族观念和风水,若是有人在祖坟附近动下土都会惊动整个族群。林键国说:“如果你在潮汕地区砸了人家祖坟,无异于对别人的极大挑衅和侮辱,几乎就可以说‘宣战’了,一场宗族之间的械斗一触即发。”

  但林键国父亲最终决定,不要将族人牵扯进来,不要发生流血冲突,还是选择法律途径解决,相信党和政府会解决好这件事。此后,林键国也不断向上级举报坟爷涉嫌的违法犯罪问题,从陆丰、汕尾一路举报到省里,甚至国家层面。

  经过八年举报,“坟爷”林耀昌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去年12月,林耀昌又因涉嫌骗取巨额贷款日前被警方立案侦查。

  林键国说,上述犯罪只是林耀昌累累罪行中的冰山一角,林耀昌还涉嫌“贷款诈骗罪”、“高利贷转贷罪”、陆丰仁易水泥制品厂“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还有就是涉嫌上述打击报复案件。

  案情:案发前50分钟就报警

  举报人林键国家的祖坟和祠堂被两次挖掘、打砸,损坏严重,每起案件案发前和案发后,举报人及家人均受到林华彬、林耀昌等人通过电话和短信进行威胁、警告。

  在6.29案件案发前后,举报事项未能得到原陆丰市委、陆丰市纪委、陆丰市公安局的重视,就在陆丰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委托潭西镇派出所向嫌疑人林中存等人发出《询问告知函》的当晚,以及举报人继续诉求的过程中,继而案发10.11恶性打砸祠堂的打击报复案件。

  在10.11案案发前50分钟,举报人林键国已经得知上述犯罪嫌疑人的意图,于是报警求助,当时,原陆丰市纪委书记、原陆丰市公安局长陈宇铿指示6.29案件办案组组长陈镇清、潭西派出所原所长郑剑萍及时出警处置。但陈镇清、郑剑萍在陆丰市公安局一副局长的“指示”下故意拖延出警时间,纵容林华彬、林中存、“坟爷”林耀昌组织20多名犯罪嫌疑人得以公然实施打击报复。而案发当晚,郑剑萍竟在林中存家中。

  林键国称,该两起案发前及案发后,陆丰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办案队长陈镇清、刘成高、林某锋、原潭西镇派出所所长郑剑萍、高博等人涉嫌弄虚作假,拒不依法办案,拒不依法抓捕打击报复犯罪人员。

  直至2012年8月30日,经公安部、广东省纪委、广东省公安厅督办,汕尾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经依法调查并上报汕尾市公安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依法对两起案件予以并案侦查决定,但是,“两案自在决定并案侦查至今已近7年,陆丰市公安局相关人员仍然拒不依法办案,导致没有办案人员。”

  督办:公安部、广东省纪委等部门督办仍遭抗拒

  6.29案案发后,在广东省纪委、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督办下,汕尾市纪委、陆丰市纪委和陆丰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期间,一些嫌犯闻风外逃,然而以林华彬、“坟爷”林耀昌、林忠存为首组织犯罪的嫌疑人拒不接受调查,仗着当地多层保护伞的包庇,仍本着跋扈嚣张的态度,继续实施10.11恶性、团伙性质的打击报复案件。

  陆丰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潭西派出所办案人员违背案件事实,伙同陆丰市公安局保护伞,坚挺针对两案进行拆案、分案办理,并在拖延10.11案87天后,于2010年12月27日,仅对10.11打击报复案件20余名作案凶手的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林中存之子林建伟治安拘留10天,对实施打击报复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林中存因被“坟爷”林耀昌担保而枉法放纵。

  之后,办案人员还利用弄虚作假调查报告企图了结此案,并对举报人的诉求不闻不问,同时拒不反馈调查和处理情况。

  并案:6.29和10.11并案7年仍无人办案,却有虚假的情况汇报

  2012年8月30日,经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督办,汕尾市公安局党委、汕尾市公安局纪委专案组调查认定两案系同一性质,同一伙作案人员作案,团伙作案,性质恶劣,决定对6.29和10.11两案并案侦查,并在陆丰市公安局党委会议上通报决定,同时对潭西派出所长郑剑萍涉嫌充当保护伞进行“免职调离”。

  6.29案专案组在2012年11月19日成立,汕尾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陈宇铿任组长,市刑警支队主要领导以及陆丰市公安局原局长陈俊鹏、原副局长郑某忠为副组长,专案组多次向举报人了解情况并受理提交的相关证据,但此后对案件的查办却无任何音讯。

  举报人:调查组督办不力,包庇保护伞

  陆丰市纪委原任领导(2013年7月前)及调查组张某等人明知陆丰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办案领导、办案人员一直对两案弄虚作假充当保护伞,也明知该打击报复案件的调查案卷至今仍不完整,没有对林华彬进行调查,甚至询问林华彬的笔录都没有,而出具“无关联案件”的证明,且对陆丰市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拒不依法认真调查,对举报人已经提供的重要证据、线索不予依法核查的情况下,仍给予包庇并利用督办之便为其提供帮助。

  举报人称,上述两起打击报复案件久拖不破,因林华彬、“坟爷”林耀昌、林中存非法经营潭西镇安福公益性墓园一案涉嫌官商勾结,有汕尾和陆丰多名党政、司法机关党员干部涉嫌充当保护伞,对打击报复案件的正常侦破设置障碍。

  此外,2013年7月16日晚,上级督办抓捕在逃犯“坟爷”林耀昌的同时,有7名副厅级、处级党员司法机关干部就在现场和“坟爷”一起聚餐议事(附聚餐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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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坟爷”林耀昌行贿其保护伞原陆丰市公安局长陈俊鹏一案,已由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而“坟爷”林耀昌仍有涉嫌多单行贿罪“未有”进行追诉,其通过吴俊强三次行贿陈俊鹏等官员案件只有被追究行贿一次20万元的刑事责任,其他行贿罪疑被一副检察长消化。(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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