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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雄县张岗乡:合法外衣下的小产权 涉多项违规及地方保护

时间:2017-04-01 16:00:36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近日记者接群众反映雄县张岗乡张庄村以新民居名义建设幸福家园楼房对外销售,售价为3500元一平米,正在销售的是一栋商业和三栋住宅。三栋住宅已经销售的只剩5套,80%都是外地北京天津都炒房者购买,在幸福家园售楼人员这样给记者介绍。

记者:我是外地户口可以在这里购房吗?

售楼:可以,我们这里80%都是外地北京天津等地购买的。

记者:这房子可以办理产权证吗?

售楼:可以,现在办理的是集体产权证,以后可能会办理不动产权证。

记者:现在保定对小产权管理的这么严格不会出什么事吧?

售楼:没事,我们是有证的,都在墙上贴着,是新民居的证件。在这里购买房子还可以有一次免费更名机会。我们后边的无证小产权已经被县里叫停了,我们项目有新民居证,可以销售建设。项目二期还有高层,正在协调土地。

记者:我来时听说房价是3200元,怎么现在3500了?

售楼:一天一个价格,这也是这三五天才涨的价格,以售楼处为准。

在雄县张岗乡政府办公室杨晶主任联系刘志军书记接受记者采访,在采访中刘志军书记也知道此项目不允许对处销售。此项目中所使用的粘土砖也是被政策所禁止的。此项目中的地热井也未取得相关开采手续。刘志军书记并未对此做出解答。

记者要求刘书记协调查看此项目的销售名单时刘书记答应次日会协调查看。但至记者完稿之日多次询问都以项目老板出差为由未向记者出示。

河北省新民居政策的初衷是为了改善农村居住环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而制定。规划建设新民居,拆迁村民居住的旧住宅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但在保定雄县的新民居绝大部分销售给外地人,本村村民并没有多少户购买。村民没有购买就不能做拆迁以腾出旧住宅复耕,如此的操作不但没有达到节约土地的目的,而且还导致了小产权房的出现。把国家明令禁止的小产权房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对此问题刘志军并未做答。

此项目距离张岗乡政府仅二三公里的省道旁,位置及其扎眼,新民居的建设是由村里出,乡镇申报和省里审批的。对于这种只批不管、管而不严、视而不见的地方政府是怎么学习和执行相关法律规定的?

希望此文能引起保定市、雄县政府能肃清市场,让新民居起到应有的作用,不再让新民居沦为房地产商建设小产权的工具。

文中所述均来自视频整理

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文/赵文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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