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实施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使失信企业和相对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南京市政府要求,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坚持施工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先办理实名制用工管理登记手续后开建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应当按月向职工提供工资清单,并将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
为了治理老赖企业和“包工头”,南京市政府要求,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健全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实施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予以公布,并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和相对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仇惠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