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山东昌乐村民刘安顺诉昌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在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案由是村民刘安顺在承包地上种植的17年的700多棵杨树被不明身份的人强行毁坏,承包的土地被非法征占,并建起一座桥梁,老刘认为这是村委故意建桥以侵占自己承包的土地,于是要求昌乐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公开该桥的相关信息,均未得到实质性的答复,遂将昌乐县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要求公开占用他土地和新建桥梁的相关信息。
种植17年700余棵杨树莫名被毁
家住昌乐朱刘街道办事处万家庄的刘安顺,今年73岁,是一位老退伍军人,2000年,他所在村附近一块土地因采矿被毁坏,他觉得很可惜,就跟村委会协商承包了下来,前后花了20多天时间,投资万余元平整出3.99亩土地。这份2001年元月1日签定的土地承包协议上显示,村民刘安顺承包向阳桥以南,河道以西的河套地,发展多种经营,承包期为5年,承包费为每年79.8元,一次性缴纳5年承包费共计399元,签订协议后,老刘种上了近千棵杨树,2005年到期后,双方又续签到2025年12月31日,老刘将部分土地租赁给了一家汽车修理厂。
2016年8月2日凌晨4时许,一辆重型挖掘机在6名不明身份人员的掩护下,野蛮开到老刘承包的杨树林,未出示任何手续就将700多棵杨树毁坏,突如其来的侵扰,这位老军人没有慌乱,在报警的同时拍下了现场照片。朱刘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后,对树木损害情况进行拍照取证,并做了详细笔录。8月25日,又有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员来到树林砍树,老刘再次报警。
破坏刘安顺老人林地现场
此后,老刘多次对承包土地上种树遭毁坏向各个职能部门反映,事情不仅没得到解决,反而在被侵占的土地上建起一座桥,老刘认为建这座桥目的就是村委会抢占自己的承包地而做出,因为从2011年6月开始,老刘的房屋和土地被人非法破坏和侵占,家人也三番五次曾受到社会人员骚扰,老刘数次跟公安部门反映,结果都不了了之。
申请公开修建桥信息无部门知晓
种植17年的700棵杨树莫名被砍,还新建起一座桥梁,不给个说法咋行!2016年11月,耿直而较真的刘安顺老人开始昌乐县人民政府、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乐县规划局等多个部门申请,要求公开他承包的集体土地被征收、修建新桥和修建潍昌路所涉及集体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土地的建设用地批准书以及申报材料。
11月30日,昌乐县人民政府作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告知老刘申请的政府信息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建议向国土资源局咨询。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出了不属于本机关的制作和保存范围的答复。
而昌乐县规划局信息公开答复意见书则是,没有查询到申请公开的修桥和潍昌路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申报材料。
走投无路的刘安顺老人将昌乐县人民政府告上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判决昌乐县人民政府于11月30日作出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通知书》行为违法,并要求依法公开相关信息。12月22日,昌乐县人民政府作出行政答辩状称,刘安顺老人申请的信息公开,不属于答辩人制作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范围,并依法告知其获得信息的途径,请求潍坊中院依法裁定驳回老刘的起诉或请求。
树林被毁,承包给此修理厂的场地也被推倒
2017年3月2日,刘安顺老人诉昌乐县人民政府一案在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开庭进行到一半,工作人员以老刘耳背为由改为3月22日继续开庭。
“还依法告诉我了获得信息的途径,各个部门我都找遍了,修桥的工程是谁批准的,这样的工程难道不需要招标吗?”老刘气愤地直摇头。
老刘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桌前整理资料,他说“不能这样欺负老百姓,我只想讨个公道。”
对此,昌乐县朱刘街道办事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刘安顺老人反映承包地被侵占的问题,街道也多次组织村委和社区进行协调,补偿款刘安顺的爱人也已领取,上级领导也都很重视;至于修桥的相关手续,街道并不掌握。
一份没有任何公章的《关于刘安顺反映问题的调节协议》上显示,“因潍昌路改造工程修建桂河中桥占用老刘承包的0.45亩所种杨树及刘安顺在该地块东侧开荒种植的杨树共计670棵,每棵补偿100元,共计一次性补偿67000;另外,老刘在承包该地块种树时对有关土地进行了整理,整理土地共用土方11000方,每方补偿11.5方,共一次性补偿126500,两项补偿老刘193500元,该协议签字后,不准再以各种形式到各级机关以及其他部门上访,如果违约刘安顺必须全额退还万庄村委193500元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利息。”落款处三方都未盖章和签名。
“补偿款我是拿了,可我没有签协议,不能让他们这样欺负人,再说几年上访家里确实太困难了!”老刘说起来无奈中透出几分尴尬。
针对此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连有律师也给潍坊市人民政府、昌乐县人民政府、昌乐县朱刘街道办事处发去《法律建议函》,要求停止违法侵占,并提供相关手续,均未得到回复。
架桥修路,本是造福一方的好事,可在山东昌乐修得这座“连心桥”却成了一堵“隔心墙”,隔阂了政府和百姓之间的交流,如何在老百姓心里架起“连心桥”,还要多倾听百姓的声音,这样,政府职责不明、职能缺位等一系列问题都化解了。日前,潍坊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裁定,要求昌乐县人民政府对修桥梁的相关手续依法重新进行答复,相信法律会给刘安顺老人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