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诉人:康志红,河北省衡水市人。
被控诉人:于兰义,于兰义口腔门诊部
控诉内容:控诉人康志红8岁孩子去于兰义口腔门诊部看病,正常的恒门牙被牙医于兰义以误诊的结果拔掉,期间于兰义隐瞒错误,欺骗控诉人。后被当事人自己发现本该被拔除的多生牙依然留在孩子口腔内,造成孩子恒门牙永久性确失。控诉人去向于兰义讨要说法,没想到牙医于兰义拒不承认自己的诊断错误,并威胁殴打控诉人。控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卫生部门、医疗鉴定全部偏袒于兰义,导致控诉人10多年的冤屈无处诉说。
一、具体事情经过
2006年3月25日,控诉人8岁的孩子换乳牙时,由于两颗恒门牙没同时长出,便到本地于兰义口腔门诊部咨询,诊断时牙医于兰义说孩子长了一颗双头畸形牙,告知家长必须做手术拔除,康志红便同意做手术治疗,治疗中拔掉了孩子的恒门牙。恒门牙被于兰义拔除后,孩子不舒服康志红便带领孩子去了河北省儿童医院,在儿童医院照了牙片发现在拔除门牙位置还有一颗多生牙。此多生牙至今存留在孩子口腔中,河北儿童医院告知康志红,此多生牙牙根较短不能长出,所以影响了恒门牙的生长。由于孩子的左恒门牙被拔除,已经严重影响到临牙的正常生长发育,临牙牙根已经移位。
由于牙医于兰义的误诊给孩子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康志红便找牙医于兰义理论,但于兰义并不承认自己的误诊,拒不承担任何责任。明明是于兰义一方把孩子尚未长出的正常左恒门牙和同一位置不能长出的多生牙,误诊成一个双头畸形牙,告知孩子家长必须拔除,诊断不清要拔双头畸形牙。医方写有术前误诊门诊病历记录,拔除未萌出牙是从牙床侧面切开,使牙冠完全暴露才拔除,手术切口是在唇侧。而拔多生牙手术进路应在腭侧,因为多生牙靠近腭侧,但于兰义并不是在腭侧开刀。在手术过程中发现错误,牙医于兰义发现恒门牙正常理应终止手术缝合切口,但怕家长找麻烦,于兰义故错上加错,擅自把孩子好牙拔除了,并把好的门牙拔掉并藏了起来,而同一位置一必须拔除的多生牙至今留在孩子口腔中,造成孩子恒牙永久缺失。最关键是术后并没有告知康志红多生牙还在孩子口腔内,这一故意伤害隐瞒欺骗的行为,不顾医德和行业规范,给孩子造成终身伤害。
二、恐吓殴打,官官相护,艰难维权路
康志红多次找牙医于兰义论理,但于兰义一方拒不承认错误,没办法康志红只好向上级部门反映此事。事情被于兰义知道后,于兰义夫妇带十多人去康志红父亲家对康志红65岁的父亲进行殴打,把康志红父亲打的头破血流。并给康志红发恐吓短信,让他不要把事情扩散。由于于兰义方不承认错误,并且行迹恶劣,给康志红造成了生活及精神的影响,康志红无奈向于兰义方提起法律诉讼。因为在法律诉讼中需要做医疗鉴定,康志红便去衡水市医学会做医疗鉴定,但这么明显的伤害行为,衡水市的医学鉴定最后结论是不构成医疗事故。一审法院看了衡水市医学鉴定会做出的鉴定结论,建议康志红撤诉,因为法院判决主要是依据鉴定结果,康志红的鉴定结果是无于兰义一方的责任,鉴定结论是医方把孩子恒门牙拔除只是没有告知康志红方,根据此鉴定结论肯定是康志红一方输。
这么明显的医疗事故衡水市医学鉴定竟然不知道,难道作为牙科专家不知道把刚刚换牙刚刚开始的8岁孩子的左恒门牙拔掉,不但造成孩子左恒门牙永久缺失,而且严重影响孩子颌骨、牙齿的生长发育吗?为什么这么明明这么明显的诊断失误,却不被承认。康志红方强烈要求向河北省医学会提出了二次医学鉴定,但河北省医学会的鉴定结果也是构不成医疗事故,并且内容前后矛盾。
康志红方多次向法院反映鉴定结论不科学,事实被捏造、歪曲。法官也觉得把孩子恒门牙拔除是不对的。可是法院对于医疗伤害的案子唯一依据是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也曾向省法院反映鉴定结论不科学,事实被鉴定专家捏造、歪曲了,被省法院驳回。
一个很简单、很明显的医疗伤害,为什么都能睁眼说瞎话。伴随孩子一生的恒门牙被拔除常人都知道是错的,在医学上讲,就是把刚刚开始换牙的孩子恒门牙拔除,严重影响孩子颌骨、牙齿的正常生长发育。这么明显、这么简单的伤害,衡水市医学会不作为,河北省医学会袒护医方,还捏造、歪曲事实。
后来知道了于兰义是河北省口腔医学会民营医疗分会委员会常务委员,在河北省口腔协会举足轻重,终于明白了鉴定结果不公平的原因。
衡水市医学会和河北省医学会袒护于兰义,甚至捏造、歪曲事实。对于医疗伤害的案子法院的唯一依据是医学会出具的医学鉴定书,很明显、很简单的伤害一个老百姓走投无路,造成了一个简单到不能在简单的医疗案件拖了10多年之久,给孩子,给康志红一家造成巨大的损失。
三、背后困苦谁人知,十年维权泪两行
事情看起来复杂,难以定夺。但总结起来其实简单明了。1、告知拔畸形牙,为什么拔下的却是正常牙?2、牙虽埋伏阻生,孩子属生长发育阶段,牙齿、颌骨均为生长发育阶段,有非常大的生长潜力,埋伏牙能错位萌出。3、拔除牙证明牙根尚未完全形成,认为拔牙有过失。4、片显示未对邻近对侧同名牙产生影响。
根据这几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病历记载中及向家属交代的过程中均未提到多生牙的存在,术后也没向我们交代还有一颗多生牙存留口腔。根据这几点完全有理由判定于兰义方这颗牙诊断及拔牙诊断方法存在事故。
在这场事件中,鉴定结果偏向于兰义一方,于兰义拿着医学鉴定,把康志红一方告到二审法院,并在法庭上扭曲事实,反诬告康志红方。又在网络上诋毁康志红一方的名声,说他是敲诈勒索,为要钱。这些种种行为,让康志红一方有苦难言,导致康志红病倒在艰难的维权路上,突发性脑出血,生活几乎不能自理。
而康志红8岁的孩子因为恒门牙被拔除,留有严重的后遗症,便在河北省口腔医院治疗,要进行长达3年多的治疗。每月都需要复诊,因为给孩子治疗的专家星期六、星期天不上班,孩子只能在上学期间请假去治疗,为节省时间和费用每次做晚上三点钟的火车去治疗,家长也要请假陪孩子去治疗,这其中的艰辛谁能体会。
这一起简单的小医疗事故,却造成康志红一家严重经济和精神损失,父亲被打到住院,孩子一直饱受疾病的困扰,而康志红也因为此事得了脑出血。反而被于兰义一方诬蔑是敲诈勒索,导致不明真相的群众也认为是康志红一方不罢休,让他息事宁人。可是这其中的艰辛谁又能体会,不停的维权只是想得到一个真正的公平对待,得到应有的道歉,这也有错吗?
维权之路是艰难的,要花掉大量的费用和时间,康志红一方想要的也只是一个应有的道歉,可却被人认为是勒索,难道这个社会都已经这么麻木不仁了。十年的维权路有太多的艰辛,最后希望邪不压正,希望这个法治社会还应得的人一个公平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