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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巴东为举报黑恶势力 遭报复 派出所所长涉嫌不作为

时间:2017-04-21 17:20:29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2017年3月31日诸多媒体刊发了题为《湖北巴东黑恶势力猖獗,谁在撑腰?》近日记者对其中:春节期间警车拉客和黑恶势力勾结一事的真实性和落实的进展情况作了进一步调查暗访。

   百度上打上湖北巴东田金虎,网页上马上显示出题为湖北一警车参与春运揽客被疑与黑势力勾结。并有记者亲眼看到和亲身体验警车拉客的过程。并在新闻频道生活新闻正文进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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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参与春运拉客的警车)

   2016年正月初六,一辆牌号为“鄂OD991警”的警车直接开进巴东县野三关客运站非法揽客。自此,该车每天一班,一直干到正月二十六。2016年3月12日,张祖学用手机拍照假警车拉客并举报此事,野三关客运站实际承包人田金虎带了五个打手追至岗亭毒打张祖学,造成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田金虎扬言:“用手机照相举报我,我把你的手指掰断。”之后便殴打张祖学,造成一小拇指粉碎性骨折,另一小拇指脱臼。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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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被打伤的举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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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打人的黑恶势力和田金虎,被打的举报者躺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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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被打伤者,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多名目击者多次联名举报并报警,至今已经一年多了巴东县公安局野三关派出所也没有对田金虎按程序采取强制措施。据记者暗访得知,2016年3月举报人联名将田金虎涉嫌黑恶势力的举报材料亲自交到巴东县公安局,特别强调了巴东县公安局经侦队邓清彪与田金虎有利益关系,其子在田金虎客运公司上班,希望在办理案件时回避,但是公安局局长特意安排邓清彪来办理此案。到了野三关后还没有调查案件的原由,田金虎就请邓清彪、邓清源及其家属四人在一起吃饭,举报人将田金虎和邓清彪在华逸大酒店对门美时捷餐馆(小名见见开的)并请经侦队邓清彪的堂弟邓清源作陪,作陪的相关证据提交给了记者。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八条 【打击报复证人罪】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被举报人田金虎犯有前科,多次伤人)

   举报人明显遭到了报复,被打致轻伤害,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田金虎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要件,应按《刑法》第三百零八条依法追究。

   近年来,巴东县有多人遭到田金虎等人的报复致残,受害人不断向巴东县公安部门反映,至今没有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应予立案而没有立案的案件,公安机关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执法过错责任,包括辞退、停职等。涉及枉法犯罪的,群众可以向检察机关予以举报,由检察机关根据事实予以裁断。

   据知情人讲,田金虎在公安局内还有主要领导做保护,在今年两会,习主席特制强调各级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不授权不可为,绝不允许任何组织或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为揭开巴东县黑恶势力的内幕,相关媒体记者正在明察暗访,并将持续跟踪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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