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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记者易校成案平反纠错的创新经验

时间:2017-04-25 17:20:06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在2017年4月12日北京召开的一次媒体记者座谈会上,我国首批公布的著名记者易校成(笔名易柯柯等)在谈到批评报道时感慨万千:2003年底,易校成负责调查采访湖南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和情妇易虹与两名李姓老板的房地产项目纠纷问题,因要易虹归还170万元的侵占费用,她在自己写“举报信”的同时怂恿李大伦利用自己掌控的郴州公检法把两名李姓老板和记者易校成全部抓起来判了刑。诚然,国安出身的易校成利用从事反特侦察功能,在郴州管辖的狱中举报了李大伦以及情妇易虹的腐败问题,从而得到当年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严查批示,结果李大伦被判死缓,易虹(原名曾艺平)被判有期徒刑13年。李大伦判刑定谳之日,易校成从狱中出来后的第一件事便是伸冤。他找到了自己的娘家:湖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协会主要领导听了他的报告后,立即指定两名记者进行调查,很快他们的调查报告在中国新闻网、凤凰网等20多家网络和传统媒体上公布出来。与此同时,湖南省记协会和湖南省委宣传部便行文,要求省高院对易校成记者案进行重审纠错。也在此时,湖南省检察院在易校成本人的要求下,由检察长龚嘉和亲自指挥,对易记者案进行调查。最终,汇总由柳州中院进行重审纠错。诚然,在审理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人们难以想象的困难。例如,如果易校成彻底平反,将有大批被李大伦指挥办理易校成案的人被追究责任,有的甚至是刑事责任,而他们本人并没有办冤案的主观故意,而是当年权大于法的李大伦指使和执法环境所致。易校成作为一名资深的高级记者,当然理解那些人的苦衷。于是一场创新的调解便出现了:各方向前让一步。最后的定论是三点:一是法院不认定易校成有罪,也不否定他有罪,此事由本人去申诉上级法院定性;二是易校成放弃国家赔偿,也不寻求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责任;三是易校成依法院出具的文件落实和恢复原单位的工作和待遇。易校成对这件事的处理虽然不很满意,但还是理解我国当年的执法环境。所以在2009年的9月18日,他咬牙同意了这个不满意的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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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校成出身农村,15岁当兵,在军队里读大学,是党一手培养他成长的。到地方后,先是在湖南省的国安部门从事反特反间谍工作,从1982年开始调入湖南广播电视台从事编辑记者工作。他出版过两部长篇译作《巴黎的秘密》和《圣诞节的幽灵》。由于他笔耕不止,采写了大量稿件,有30多篇全国优稿,大多是一等奖。尤其是他领头采写的关于长沙县发展县域经济的报道,获湖南省政府特别奖。从而易校成成为获得该奖的湖南记者第一人。1991年,他被评为中国当代著名记者。在30年的记者生涯中,他采写最多的是批评性报道,故而得罪了很多人,包括他被李大伦陷害在内。在座谈会上,他坦承并不后悔,因为他在为人民说话,为受害者说话,被一小撮人在网上讽刺谩骂一下,甚至坐几年冤狱又算得了什么呢?多么宽大的胸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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