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记者施雨岑)为进一步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教育部、中国残联28日发出通知,提出要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制订教育安置方案,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整体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区县为单位,要设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要根据新生儿疾病筛查、学龄前儿童残疾筛查和残疾人统计等信息,对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前登记,全面掌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和残疾情况。
在条件保障方面,通知提出,各地要统筹规划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配好资源教师。要按特教学校标准足额拨付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要在“两免一补”的基础上,提高补助水平,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