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佳鑫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是“省重点”企业,唐山市“重点拉练”企业,高端装备制造企业,高端装备制造正在建设中。但在经历一场官司中,无法自拔。
唐山佳鑫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今日,企业已经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企业频临破产,致使案外人李立双无家可归,长住石家庄、北京上访告状长达8个月之久,案件无人受理。记者还注意到,除此之外,与该公司发生过业务的几家公司和原法人均受牵连,所涉企业对该案的违法执行过程怨声载道。
官司缘起债务纠纷
佳鑫公司始建于1993年,公司坐落在唐山市滦县经济开发区(省级工业园区内),占地608亩,员工680多人,注册资金5050万元,企业规划投资18.28亿元,计划购进世界先进五轴六轴连动机床及大型加工中心80多台套,目前已完成投资8.2亿元。企业类别被国家列为“鼓励类企业。”公司“唐机”商标在美国、韩国等6个国家完成商标注册认证。公司是9000质量体系认证企业;是省重点企业,是唐山市拉练企业,是高精端机械配件加工企业。2014年被中国工业信息部公示为符合铸造准入条件的企业,2011年被授予出口免检产品,自2001年至2012年连续被评为滦县纳税大户。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经过一系列的转型升级,优化改造,利税将达超亿元企业。
2012年3月,由于市场情况,公司经营出现困难,计划停产2年,调整公司新的发展方向,当年5月唐山市宏伟炼焦制气有限公司趁法人代表焦喜庭出国考察项目期间,强行将1100万元的焦炭卸到佳鑫公司院内,之后焦喜庭知情后多次派人通知宏伟公司将焦炭全部拉回,对方回应货物暂存院内,款不着急还,什么时候有钱再还。据焦喜庭反映,这就是宏伟公司设的圈套。
2014年市场有所好转启动生产,为偿还债务,2014年5月以每月150万元承包费将公司承包给杨建波(滦县源顺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营。
据承包商杨建波回忆,他对于公司的发展信心满满。
但,此时,公司却并未能按照企业负责人的想法,朝着好的一面发展。
2014年6月,佳鑫公司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其实佳鑫公司也是由此时走向了衰落,这是佳鑫公司和承包商都始料未及的。
2014年6月,正在努力摆脱困境的佳鑫公司被唐山市宏伟炼焦制气有限公司(下称宏伟公司)起诉了,宏伟公司的起诉理由是,宏伟公司于2012年给佳鑫公司供应焦碳,至2014年6月货款都没有结清。
2014年8月,佳鑫公司法人代表焦喜庭委托了该公司的办公室主任代为处理该案。
同月,河北省滦县人民法院作出了(2014)滦民初字3365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了还款计划,于2015年10月31日前还清该笔款项。
欠债官司至此并无争议,然而后面所发生的事对佳鑫公司带来了致命打击。
由于赶上唐山世博会和环保等要求,承包商杨建波先后投入几千万元新建和环保改造设施资金,但公司一直未能正常生产,公司的承包费亦未能正常收取,在此情况下,资金周转是一个大难题。
佳鑫公司相关负责人透露,其实,该笔款项未完成履约另有隐情,因承包商未能如约交上承包费,佳鑫公司财务吃紧,但还是找到了宏伟公司商谈协议还款,但由于种种原因,并未达成一致协议,还款一事持续延迟。
据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冀0204执异第18号执行裁定显示,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唐山佳鑫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申请执行人宏伟公司于2015年1月7日向滦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4月20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6)唐执提字第5号执行裁定书将该案提级执行。
佳鑫公司的命运由此转变。
超标地查扣
据佳鑫公司相关负责人记者透露,自该案被提级执行后,佳鑫公司自此开始陷入了无法自拔的泥潭。
据佳鑫公司知情人向记者介绍,唐山市古冶区法院执行局在查封过程中,明显违法。拿着查封佳鑫公司的裁定违法查封多家案外人账户及企业财产。
知情人告诉记者,2016年8月16日,唐山市古冶区法院执行相关负责人在带着查封佳鑫公司财务室的裁定书,强行将与债务无关的承包者的会计帐目、工资表及已装好的几十个工人的工资袋扣押,导致工人多次到县、市上访。县、市安排有关人员到古冶法院执行局复制工资表被拒接;向唐山市中级法院提起申诉至今未果。
随后,在2016年12月12日,在没有裁定文书的情况下,古冶执行二队联合不明身份人员在路途中强行将源顺公司镍铁4车309吨(单价3200元/吨)扣押,随后有拉走烧结矿2800多吨(单价780元/吨)。
据佳鑫公司相关负责人透露,类似这样的事情还有多起。
记者从佳鑫公司提供的一份资料看到,据统计,目前,除了查封了佳鑫公司8亿多元的厂房设备外,还查封了案外人李立双价值2亿多元的15处房产,以及承包者投资的环保设备及其它生产设施8千多万元,除此之外,还有承包者原料及成品600多万元;客户诚栋(国企)产品300多万元。
并且执法人员在没有裁定文书的情况下,屡屡进入厂区非法查扣设备和人员。
在2016年12月15日多名不明身份人员用车将该企业环保处长孟令伟从厂区掏走进行威胁利诱恐吓审问,强行抢走其手机,经报警后警察介入3个多小时后才将孟令伟放回。
据源顺公司负责人回忆,2016年12月14日晚9点多左右数十人到源顺公司闹事,强行堵门持续到15日上午10点多,使得顺源公司的内保、员工大部分吓跑,企业14日当晚被他们逼停,由于在没有正常的休风程序下,不顾安全后果,强行将公司的安全人员、煤防人员、管理人员及正在生产岗位的全体员工强行轰走,高炉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正常休风停产,致使高炉全面冻结铸死,仅此一项造成直接损失近7千万。
案外人被限制出境造成过亿损失
2016年6月对于李立双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但提起这年的6月李立双就特别的恼火,这年6月也被李立双称为黑色6月。
据李立双回忆,这个时期是他正忙的时候,国外投资的生意都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他正好在这段时期回到国内,进行骨干培训和办理相关手续,但就在2016年6月2日,他被限制了出入境及高消费。
据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冀02执6947号限制出境决定书显示,因案件执行需要,该院依据规定,决定限制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李立双出境。
这对于李立双来说如晴天霹雳。
李立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佳鑫公司在诉讼时出具法定代表人为焦喜庭的营业执照,并且由滦县工商局出具的内资企业登记信息能够证明李立双既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不是佳鑫公司的股东,他只是佳鑫公司的原法人,他在2014年已经将法人转让给焦喜庭,缘何就将他限制出境了,他认为该决定存在重大错误。
随后,李立双向古冶法院提出复议申请,但古冶法院以李立双本人不能到现场为由不给立案,无耐李立双又找到河北省高院说明原因,后经河北省高院要求,古冶法院拒绝向省高院呈送案卷材料,该项权益至今仍搁置未解决。
李立双告诉记者,因被限制出境,他无法到苏丹召开董事会,造成苏丹卡萨拉政府结束了与泰隆公司合作。卡萨拉政府提出结束合作后将中方所有员工驱逐回国,并将所有设备扣押,致使泰隆公司勘探等前期费用损失7000多万元,设备损失上亿元,共计损失1.7亿多元。
目前,他个人的所有账户也被法院查封。
据相关公司法规定,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公司,而不应该是法定代表人,也就是说债务是由公司来承担的,法人只是处理债务问题,一般而言,法人变更后就不能再向前法人追究之前的责任,若是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则能够向其追究。
后续
据记者了解,在2017年4月19日古冶执行局相关工作人员已对佳鑫公司的厂房设备进行了评估,正在组织拍卖佳鑫公司价值8亿多元的厂房设备,记者在古冶采访时,该局相关负责人以需要在唐山中院备案为由拒绝了记者采访。
记者在唐山中院采访时,唐山中院一张姓工作人员又以记者需要到唐山市宣传部开具介绍信为由拒绝了记者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