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江苏近日首次为流浪乞讨人员办理落户手续,首批20名“生活无着落者”成为泰州新市民。
近几年,泰州市社会救助站先后接收了20名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他们滞留在泰州都在3个月以上,最长的已达9年。这些流浪人员伴有不同程度的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不能表述自己的真实身份,无法与亲属取得联系。因为没有合法身份,因而不能办理医保、享受救助,残疾的流浪人员还办不了残疾证。
今年初,泰州市海陵公安分局农业园区派出所走访后,向市、区两级公安户政部门进行汇报。经与民政、医保、社保等部门集中会商研究,依据民政部公安部和泰州市的相关规定,决定为20名流浪乞讨人员办理落户手续。
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治安大队副教导员吴莹介绍:“通过公安部走失人口库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等数据库进行排查,确保登记身份信息准确性和唯一性。我们还对这20人进行DNA采集和指纹掌纹采集,同时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进行信息比对,核实身份信息。另外,救助站会将这20人的基本信息通过媒体公示60天。”
由于这20名流浪乞讨人员没有姓名、年龄等准确信息,公安部门统一为每一个人起了名字,生日统一定为1月1日,出生年份则是根据其体貌特征进行推测。取名的方式是,2016年以前来泰州的都以赵冠姓,2017年来的姓钱,男的中间一个字是“兴”字,女的是“华”,第三个字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泰州市”的顺序来命名。
“当然,通过寻亲网找到家人了,我们这儿的户口将及时注销。”吴莹说,“今后,20个人将和每一个泰州市民一样,享受到生活照料、户籍管理、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医疗费用报销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