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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移动分公司 提速降费“有条件”

时间:2017-05-22 10:40:43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4月14日召开的一季度经济形势座谈会上感叹道,“流量费太高了。”话题一开就引发了与会人士的热烈讨论。2015年5月13日李克强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再度明确促进提速降费的五大具体举措。其中包括鼓励电信企业尽快发布提速降费方案计划,使城市平均宽带接入速率提升40%以上,推出流量不清零、流量转赠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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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移动分公司营业部门外通过播音宣传“天王卡”

在此背景下各大电信运营商相继推出了“超牛卡”、“天王卡”等套餐。山东聊城的张女士目前套餐为88元4G飞享套餐,即700M国内流量+220分钟国内通话。由于流量不够,经常增加流量包,每月实际缴纳的话费90--130元左右。同样,该卡流量使用均在省内,每月打出电话很少超过300分钟,若能转为“天王卡”,则可以省掉一半话费。然而张女士去聊城移动分公司营业部办理业务时,却被聊城移动的工作人员以“超牛卡”、“天王卡”必须重新办号为由,拒绝更改套餐。张女士拿着宣传彩页跟营业员说:“你们的宣传彩页上没有写必须办新卡,老用户不能办理啊”,营业员指着宣传彩页说道:“这上面写着具体资费政策详询营业厅工作人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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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移动分公司营业部宣传彩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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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移动分公司营业部宣传条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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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移动分公司营业部宣传背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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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移动分公司营业部宣传彩页

工信部信部清〔2006〕630号文件,关于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通知如下:

一、移动通信企业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用户的自主选择权,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

二、在同一移动电话归属地内(俗称“移动电话本地网”),移动通信企业应保证本企业同一网络的原有用户,可以在不改变号码的情况下,自主选择使用本企业的所有资费方案(已停止发展用户的除外)。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加强监督检查,对于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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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信部清〔2006〕630号文件

然而更令人气愤的是聊城移动分公司工作人员竟然打电话给张女士说:“您的流量已经超了,建议增加一个10元的流量包”。张女士考虑到自己的流量确实不够用,于是就答应了增加10元流量包的事。过了几天张女士去聊城移动分公司营业部办理业务时,营业员告诉张女士:“您的号码有个VIP包,最低消费100元”。张女士很生气,因为聊城移动分公司工作人员打电话时并没有说最低消费100元的事,而且办理这个业务聊城移动分公司工作人员没有给张女士任何手续,于是张女士拨打了10086客服电话投诉,可笑的是10086客服解释说:“如果您下个月电话费不到100块钱,就让给您打电话的那个工作人员给您交100元”。而没有追究工作人员是否违规。张女士考虑到费用太高,于是就取消了VIP包专用100元合计费。聊城移动分公司真是店大欺客,有张女士想用的“天王卡”套餐不能办理,却被聊城移动分公司工作人员强制捆绑了每月最低100元消费。(文中张女士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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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取消VIP包专用100元业务受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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