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郑州市地铁郊区线龙湖镇小乔站附近的一栋六层建筑始建于2015年三月份,历时两年后终于建成。这栋建筑不但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没有住建局的《建筑施工许可证》,是一个典型的违法建筑。一个月以来,该事件报道的新闻不断爆料轰动着多家媒体新闻。为还原事实真相,记者赴河南新郑进行实地采访。
违规建筑影响周边居民
2017年5月16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新郑市龙湖镇泰山路地铁小乔站附近。“这就是群众举报的这栋违法建筑,建筑面积有1万多平米,6层近30米高,离地铁太近了,太猖狂了!”知情人张先生指着地铁旁边的建筑物说:“这栋楼可能是郑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城开公司)私自卖给一个叫孙某的人开发的,建设单位啥资质都没有,现场也没有任何施工标牌和安全标识,纯粹是瞎糊弄,这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
“当地住建和规划部门不管吗?”记者疑惑的问。
“听说管不了,因为这个城开公司属于郑州市建委的企业,县级市不好管。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个孙某为了搞这个违法建筑到处行贿,致使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形同虚设!”知情人告诉记者。
新郑市住建执法大队在执法中存在和开发商相互勾结的现象,他们白天派人象征性的走过场,晚上照常施工,现在附近小区晚上不能够正常休息,加上个别家庭有要参加高考的孩子,严重影响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居民们多次反映违规单位夜间施工扰民的问题,可执法大队人员不闻不问。
相关部门相互推诿
据记者了解到,这栋建筑在没有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没有住建局的《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仍能安然无恙的竣工且已经进入装修阶段。在这栋违法建筑的“两年成长”时期内,当地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又是如何监管的呢?这个违法建筑事实的造成有没有存在监管缺失和利益输送?
在住建局办公室的协调下,记者见到了新郑市住建局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对于记者提到的这栋六层建筑,该负责人表示知道这件事情。“这确实是一个违法建筑,建设局确实没有给甲方(城开公司)颁发施工许可证,这段时间一直在盯着这件事,执法大队不仅在上午巡视,下午也去巡视。作为建设局我们也没有好办法,只能上报到新郑市市查非办,主要责任在规划局,他们有权查除。”
“今年三四月已经上报立案了,但是查非办的意思是还是重新让各单位履行应尽的职责,下一步我们想办法找到甲方城开公司,现在困难是甲方(城开公司)一直不露面。”
“如果甲方一直不露面,建设局就没办法监管了吗?”记者问。
“我们只有死守工地,别的没办法!干的就是这个活儿!我们也希望尽快将这个违法建筑尽快拆除!”
2017年5月17日下午四点左右,在规划局办公室和法制科的协调下,新郑市城乡规划监察大队的相关负责人电话中回复记者,新郑市规划局已经对这个项目进行了查处,并且早就下发停工通知书了,现在工地一直都在停着。
“前几天我们在现场看到工地上还有人在安窗户呢,这算不算停工?”记者问。
“已经停工了,按规定应该由政府主导,组织联合几个部门共同对其拆除,我们规划局只是来负责对其定一下性,看看是不是非法建筑,现在看来,他们没有来我们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们只能督促他们来补办手续,因为他们好像有土地证,我们规划局也没办法。”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施工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均为违法建筑,违法建筑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者个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个违法建筑在刚开工之初就应该对其治理,为什么两年后工程竣工后才下限期拆除通知书?规划局的社会职责又是什么呢?”记者感到非常困惑。
“现在笔录也都做好了,我们也给政府打过报告了,我们4月6日也下过限期拆除通知书,接下来我们只有等着新郑市人民政府的最后决定了,其他的我们没有办法。”该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答非所问的说。
违建乱象疑有“保护伞”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负责规划和住建的相关负责人对这些问题都显得讳莫如深。
对于规划和住建执法大队这两位负责人对这个“违法建筑”的暧昧态度,当地群众提出质疑:“谁是新郑市龙湖镇这栋‘违法建筑’的‘保护伞’”?“两年前,也就是2015年三月份该违法建筑就已经开工,直到2017年四月份该违法建筑接近竣工才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这种 ‘没办法’的执法实在是不敢让人恭维,这是不作为还是乱作为呢?”
“当初这些局委为何不去严格执法呢?谁又该对这栋六层的违法建筑负责呢?是新郑市规划局和建设局负责?是郑州市建委的下属企业郑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负责?是由孙某个人负责?还是由为其充当‘保护伞’的这些‘保护伞’们负责?难道一句‘没办法’就能推脱掉自己的一切责任?” 知情人气愤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