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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局一公司被指“违规围标中标”

时间:2017-05-22 15:20:03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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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翁祖香实名举报,中铁二局一公司回应称“不存在违规围标中标”行为。

  【环球网报道 记者 陈进】近期,有贵州私人施工队负责人向环球网财经实名举报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下称“二局一公司”),称该公司在杭瑞高速贵州段大兴至思南段第10标段的招投标及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围标中标,拖欠质保金、工程款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举报人在接受环球网财经采访时表示,中铁二局一公司相关负责人“伙同”贵州雄伟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下称“雄伟公司”)以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违规围标中标,并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的行为。”

  杭瑞高速贵州段起于杭州,途径安徽、贵州等省,终于云南瑞丽。举报中涉及的杭瑞高速贵州段大兴至思南段已于2013年11月通车,其中第10标段的凉风坳隧道工程的土方石作业由举报人翁祖香的私人施工队完成。

  举报材料称,中铁二局一公司“围标中标”后,将凉风坳隧道工程分包给了雄伟公司。

  由于不具备国家级高速公路施工资质,翁祖香施工队是通过挂靠在雄伟公司名下才得以进场施工的。

  随后,中铁二局一公司正面回应该举报,称杭瑞高速贵州段大兴至思南第10标段不存在任何违规行为,“拖欠施工队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等是翁祖香个人臆想的结果,举报不实。”

  举报材料称,“第10标段项目部未给施工队结算全部工程款,还拖欠了120万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在连施工队交付的700万质保金都不给退还!”

  环球网财经在随后的采访中发现,此事或因“雄伟公司履约不力,被迫提前退场,从而导致二局一公司与施工队在工程量计算方面差别较大”而起。

  被指违规围标中标 二局一公司复函称“冤枉”

  杭瑞高速公路是我国公路网中的一条东西横线,起于浙江杭州,经安徽、贵州等省份,终于云南瑞丽,全程3404公里,杭瑞高速贵州段已于2016年12月29日全线通车。

  然而,杭瑞高速贵州段的招投标和施工过程却不那么风平浪静。据法制网2011年报道,杭瑞高速贵州段的建设过程中,发生过项目招投标内外勾结、围标串标现象,而且“现象严重”,违法分包转包问题突出,公路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事故频发。更有贵州省公路局原党委书记周金毅、贵州省公路局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总工程师王太普等公职人员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

  举报材料显示的大兴至思南段是杭瑞高速贵州段的重要组成部分。翁祖香告诉环球网财经记者,自2010年9月进场施工,至2013年7月退场,其施工队完成凉风坳隧道土方石工程量共计1.49亿元,“项目部仅支付施工队工程款约6448万元及材料费约4991万元,另有3451万元工程款至今未结算。”翁祖香说,“连施工队交付的700万质保金都押着不退。”

  而中铁二局一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前述举报纯属翁祖香“个人臆想”。其在复函环球网财经记者时表示,2010年8月,贵州省公路局依法发布了《招标公告》,由招标代理单位对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高速公路土建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整个招投标过程中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前述举报,是翁祖香个人臆想的结果。”二局一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而就举报所指“违法分包”,前述负责人称,二局一公司是将凉风坳隧道工程的劳务分包给了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雄伟公司。“主要技术、安全、施工方案等的编制均由二局一公司完成,雄伟公司仅提供劳务输出。”该负责人说。

  二局一公司另称,由于雄伟公司履约能力差,施工生产严重滞后,曾导致业主多次约谈公司法定代表人。“2012年12月16日,我司项目部又就进度、质量、资金等相关事宜再次与雄伟公司协商,但雄伟公司仍未能按承诺履约。”前述负责人说,“2013年7月,雄伟公司退场,剩余工程量由项目部组织其他劳务班组继续施工,直至2013年11月通车目标实现。”

  针对“工程款结算及质保金未退还”,二局一公司回复称,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保证金的退还办理方为:贵州雄伟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且,双方对最终结算事宜存在争议,协商未果,目前暂时未办理最终结算。

  被指拖欠农民工工资 回复称“是恶意讨薪”

  资料显示,凉风坳隧道位于贵州省德旺乡境内的大山深处,距离贵州305省道尚有11公里。杭瑞高速通车前,当地出行困难,更有苗王坡天险难通。复杂的地质条件也给施工造成巨大困难,工人受伤的情况也曾发生。

  翁祖香说,更让施工队难受的是,第10标段通车已经3年,他们与二局一公司和雄伟公司之间的复杂关系仍未理顺:施工队举报二局一公司拖欠相关款项,而二局一公司认为,质保金退还等业务的办理方为雄伟公司,而双方对最终结算事宜存在争议,协商未果,“目前暂时未办理最终结算”。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是成立于1950年6月的新中国第一家铁路施工企业,2001年上市。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是原铁道部第二工程局第一工程处,成立于1952年,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等相关施工资质。在杭瑞高速贵州段第10标段的承包及施工方面,中铁二局及二局一公司均具备施工资质。而根据举报材料,二局一公司是以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伙同”贵州雄伟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违规围标中标”了第十标段。

  翁祖香的私人施工队由其本人和另外几个自然人共同出资、临时拼凑而成,由于不具备国道工程的施工资质,其选择挂靠在雄伟公司名下进场施工。

  明知垫资施工不合规的翁祖香,由于急于进场施工,从福建家乡民间借贷700多万,用于施工款、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翁祖香说,因陷入僵局,仅施工队所欠民间借贷利息已高达1250万元,此外,还拖欠材料款、农民工工资达1300万元。“我和几个施工队负责人债台高筑,根本不敢回家。”翁祖香说。

  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说法,中铁二局一公司给予了正面回应。回应称,中铁二局制定管理办法,施工队退场时,专门要求劳动监察大队、公安局及项目部、办公室等人员全程参与工人工资发放。通车3年多,未发现有农民工到公司反映拖欠工资的情况。

  回复另称,翁祖香等3人曾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围堵二局一公司,其属于恶意讨薪。“经我司现场了解,其围堵我司的除翁祖香等3人外,其他人员均不是雄伟公司员工,而是其3人雇佣的社会人员,翁祖香每天给他们发工资,并向有关媒体进行举报。我司发现该情况后,对其恶意讨薪行为作报警处理,并函告雄伟公司派人前来处理。雄伟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茂太到现场称,雄伟公司并不知情,也不认可翁祖香3人的举报与二局一公司有关。相关媒体经核实后,认为翁祖香等人的恶意讨薪行为属举报不实。”举报称。

  目前,翁祖香等人已将相关情况书面反映给国家信访局,得到回复是:提交的信访事件已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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