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根只用13万元本金,在宜春中院的“帮助”之下,后者委托没有评估资质的公司及没有资质的评估人员,将沙家电站资产评估为170多万元,并“拍卖”给李正根,且至今未支付拍卖款项。
图为江西省高院
对于杨新元申请3000万元国家赔偿一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西省高院”)已于2017年2月23日举行了听证会,三个月时间已经过去了,江西省高院尚未做出决定。
18年的维权路,让杨新元从当初先富起来的人变成了如今的低保户,其案件被国内诸多媒体先后报道,并引起法律界人士的高度关注;江西省人大、检察院也曾多次监督,但他始终没有听到“问责”的声音。
根据相关媒体此前的报道,1996年,杨新元与涂业武合伙在江西省奉新县修建了沙家电站,装机容量为500千瓦,投资约为300万元,杨、涂二人各占电站50%的股份。到了1997年,当沙家电站还未建设完工时,杨、涂二人决定在上游建设另一家装机容量800千瓦的水电站,并打算把将要新建设的电站命名为江子电站。
由于杨、涂二人的资金大多投入到沙家电站中去了,江子电站的建设资金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当地人李正根看到水电站项目前景好,便主动要求入股100万元到江子电站。
然而,在此期间,李正根只用13万元本金,在江西省宜春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宜春中院”)的“帮助”之下,后者委托没有评估资质的公司及没有资质的评估人员,将沙家电站资产评估为170多万元(实际评估价值1850多万元),并“拍卖”给李正根,且至今未支付拍卖款项。
宜春中院委托的这家评估公司叫江西中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昊会计公司”)。
杨新元于2016年分别向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司法厅、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等多个行政部门提起信息公开申请和行政复议,这些行政部门的书面回复载明,中昊会计公司只有会计审计资质,没有资产评估资质,其做出的评估报告不真实,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评估人员系雄靖、廖述斌。2016年10月27日江西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对杨新元的书面回复载明:“雄靖、廖述斌2000年未在我厅办理司法鉴定执业登记”。档案资料还载明,雄靖是会计师,没有资产评估资质(注:2002年才取得评估资质);廖述斌有资产评估资质,但不在中昊会计公司,而在北京执业。
一个评估人员没有评估资质,一个评估人员是跨区域执业,而且做出评估报告的中昊会计公司也没有评估资质。宜春中院委托这样的非法评估机构做出了错误的评估报告,将沙家电站超低价“拍卖”给了李正根,杨新元则开始了没有终点的维权上访。
直到2016年12月7日,江西省高院才对杨新元申请国家赔偿的申请做出裁定:“你以宜春中院错误执行赔偿为由,向本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做出赔偿决定。经审查,你的申请符合立案条件”。
在江西省高院于2017年2月23日举行的赔偿听证会上,杨新元出示了中昊会计公司无评估资质,雄靖无评估资质、廖述斌跨区域执行的相关证据,而且这些证据都是由江西省行政部门做出的书面回复。
对于这起3000万国家赔偿案的听证结果,仍将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