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是我国立国之本,法院更是百姓心中维权的最后一道保障。如果法院的天平倾斜了又该怎么办?近日,辽宁省辽阳灯塔市有百姓向本报反映,办案法官“创新”法律,叫人无可奈何。
据知情人反映,2013年10月23日至2016年10月14日期间,赵国海、李伟借钱给一个名叫李子光的人,总共借款一百四十余万元。而这个李子光现在已“自身难保”,这个钱恐怕很难要回来了。在朋友指点下,2017年4月13日,二人启动了法院起诉程序。2017年4月24日,法院做了财产保全。事情至此,二人终于松了口气。
但好景不长,接下来发生的事,让二人大跌眼镜。据赵国海、李伟口述,法院主办法官突然给他们打电话,要撤销他们财产保全,给出的理由是“有第二个债权,所以要撤销他们的财产保全裁定”。赵国海、李伟被法官“指点”后一脸茫然,因不懂法律缘故,对自己主办法官的法律“解读”只能认真倾听。离开法院后,二人分别找到了懂法律的朋友以及律师事务所咨询,得到的结论竟然异口同声指向法院在“创新”法律,根本没有这个规定。恍然大悟后,二人重新回到灯塔法院,要求主办法官拿出法律依据。然而,法官只是支支吾吾,拿不出任何法律规定。
事情至此,情况是否有了转机呢?就在案件开庭当日,一个意想不到的情况再次给了赵国海、李伟二人当头一棒。欠钱的李子光突然拿出了一份神秘“证据”,是他将全部对外债权转让给自己女儿的一份材料以及李子光女儿向案外人转款的银行明细,对法院说因为从女儿处借过钱,所以用自己的债权来归还。赵国海、李伟二人察看证据后认为这是哪跟哪啊,这不明显就是在转移财产嘛。
“李子光名下没有企业也没有买卖,哪来的会计啊?”,庭审中,双方就证据中所指向的“会计”展开了激烈辩论,就在赵国海、李伟二人质疑这份证据的真实性时,主办法官的举动再一次让二人“吐血”。“说不定那个人是李子光的经纪人呢”,法官说。赵国海、李伟二人几近无语的看着面前自己的主办法官。
“这是法官不懂法?还是法官在有意偏袒对方?”二人顿时陷入了迷茫。
法院是庄严而神圣的,法官更是百姓遇到问题的救命稻草。如果法官不按法律规定审案及判案的话,那么老百姓应该指望谁呢?据了解,案件还在审理之中,笔者也将持续关注此事件发展。
记者 陈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