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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新合作市场收取商户押金不退 市场人员强横回应:只收不退

时间:2017-06-16 18:00:02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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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位撤了押金不退

  中国网6月16日讯(侯艳飞)15日,曾是邢台新合作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商户李先生向媒体反映说,他在去年8月21日向该市场缴纳车位费、定金共2.6万元,用于租赁摊位,然而自己尚未开始经营时市场管理人员又把摊位转租。李先生交涉无果,便要求市场方退还押金,但遭到了市场方面的拒绝。

  “去年8月21日,我向市场租用摊位进行经营,当时说好收取1.6万元车位费和1万元定金,让我占用66号、68号摊位及21号库房,称费用可退还。当时有人出的车位费比我高,市场又把66号摊位转租别人。无奈之下9月初我退出了市场。之后我多次找市场方索要押金时,市场方面拒绝退还定金给我。”曾在该市场经营蔬菜摊位的李先生说道。

  据多名曾缴纳车位费的商户介绍,他们也遭遇了同样的情况。商户胡先生表示,他缴纳1万元车位费后,市场方面连摊位都未安排,一天都未经营,费用也没有退还。据胡先生粗略统计,未退的定金总额近20万元涉及商户十余户。

  市场:我们只负责收钱,不管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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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日晚8点,记者在新合作市场内看到,市场内进出的车辆并不多,仅有部分蔬菜和水果的摊位上有车辆正在经营。多名摊主称,由于该市场没有手续,不少摊主担心没有保障,纷纷选择离开。

  记者随后到新合作市场管理处了解情况,市场工作人员华杰(音)态度强横的回应:我们只负责收取,不管退钱,退钱去找老总要。定金不退的多了去了。

  新合作市场2016年7月29日曾对商户作出承诺,收取的车位费是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费用,从声明之日起至2016年底商户在该市场免费经营。同时新合作市场还郑重承诺如郗某、杨某二人退出该市场,市场方面讲全额退还商户所交押金及车位租金。

  据李先生说郗某、杨某是本地蔬菜批发生意做的最大两人,并且郗某已经在2016年下半年退出新合作市场。“郗某都退出了,钱也不退。这个市场就是无赖,欺骗我们商户。”李先生对此愤愤不已。

  涉事市场无手续属于违建

  新合作农批市场对外宣传称占市场地50多亩,拥有商户500余家,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总投资1.35亿元,主要以经营果品、蔬菜、副食调料、粮油等为主,具有电子商务、现货交易、冷链物流、检验检测、精准配送、农产品仓储等六大功能,其真实状况又是什么样呢?以新合作农批市场现有规模,仅在东侧和南侧建了十几间类似仓库的房子,以及院内避雨不遮风的钢结构敞棚。一位建筑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些投资充其量约300万元左右,与其宣传的1.35亿元相去甚远。据知情者称,这里更像一个自由交易的早市,没有固定的摊位,市场方管理缺失,仅是提供了一个场地,商户也只有三、四十户。与宣传严重不符。

  据媒体公开报道,新合作农批市场无建设用地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无施工许可证,建筑未经达标验收,没有消防设施,蔬菜批发也未经过农药残留检测,甚至连相符合的营业执照都没有,是一个典型的“黑市场”。

  “其实,这是一个‘黑’的蔬菜批发市场,听说什么手续也没有,蔬菜批发也未经过农药残留检测,市场里面也没有检验检测农药残留的仪器,这样的蔬菜流入零售市场,怎能令人放心?”附近一位居民这样说。

  律师说法:商户可以通过司法程序争取自己权益

  针对收取定金及车位费不退的问题,开发区工商局一工作人员表示,在国家相关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押金、摊位费、保证金等相关费用是否应该收取。目前的市场一般都是私营企业或政府开办,经营户可与市场开办者自行协商,以合同、协议的方式规定是否收费,收取的金额等等,何时退费、以何种方式退费,也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

  河北凯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隋瑞岭认为,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押金是附条件成立后,必须要退还。定金是订立时的保证,交付方原因不能订立合同,定金不退。收取定金一方原因,不能订立合同需双倍返还。定金和车位费商户可以和市场协商处理,如无法达成一致商户可以通过司法程序争取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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