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频道 > 经营快讯>正文

内蒙古准格尔旗,谁来揭开沙圪堵土地争议“黑幕”

时间:2017-06-17 12:40:03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2017年4月,内蒙古准格尔旗沙圪堵镇纳林村麻黄塔社社员段建民向记者实名举报,举报称在2010年11月份开始,荣乌高速交警大队部分领导与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领导以荣乌高速停车场、机动车检测中心为名,参与且征收了其90.33亩土地,存在非法买卖行为,也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2017年4月27日,记者在准格尔旗沙圪堵镇见到了段建民本人。

  60亩土地未批先占

  段建民向记者叙述,2010年第21次书记主任联席办公会议纪要(详见准格尔经济开发区2010第21次书记主任联席办公会议纪要【2010】20号),同意准格尔旗新准兴汽车检测中心在沙纳线麻黄塔段东、物流园区南建设汽车检测中心和停车场,按要求退足沙纳线改造拓宽,占地面积60亩。要求统筹建设荣乌高速路和镇区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停车场,由荣乌高速交警中队和沙圪堵交警中队使用。但是,早在2010年9月30日,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就分别与准格尔旗新准兴机动车检测服务中心、准格尔旗东泰隆机动车检测中心、沙圪堵镇纳林村民委员会签订了永久性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及补偿协议书,征收面积60亩,征收补偿费每亩8000元人民币,协议体现总费用489600元,支付时间确定为签订协议之日起1个月。协议签订后,新准兴机动车检测服务中心一次性到账补偿款,段建民领走30万元后,剩余18万元至今还躺在沙圪堵镇政府的账户里。原因是存在诸多争议与纠纷。

  记者也看到了会议纪要文件与征地补偿协议书,蹊跷的是,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于同一天同一宗地与新准兴机动车检测服务中心、东泰隆机动车检测中心签订了项目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及补偿协议书,协议内容一样,协议编号同为:2010-040号。

\

\

\

\

  土地为谁而征

  段建民讲:当时参与征地的有时任荣乌高速交警大队大队长李某、副大队长刘某,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副局长刘某,沙圪堵镇国土所刘某,原纳林村党支部书记樊玉良,现东泰隆机动车检测中心站长杨海宽。根据土地承包使用证登记坐标,该片土地计90.33亩,被征占土地为60亩。机动车检测中心与停车场圈墙建设之后,剩余土地无法使用也不给补偿,由此才产生纠纷。

\

  自从产生纠纷之后,曾经负责参与征地的领导如今极力与此事摆脱关系,现在只有东泰隆机动车检测中心正常经营,似乎与之前的主要征、用地单位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段建民的争议要求没有单位或者个人出来对接。

  段建民在咨询有关部门及律师以及和征地人员几年的交涉后总结出:未批先占、政府官员提前介入土地征收;一块土地许两家,期间有“猫腻”;欺上瞒下,少征多占,侵害农民利益。

  征占土地是否与荣乌高速有关

  4月27日上午,记者采访了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股副股长张全全。

  张全全:段建民近年因土地纠纷后旗国土资源局介入调查,该宗土地之前是由准格尔旗新准兴机动车检测服务中心为主体、先以检车线立的项。后来以东泰隆机动车检测中心挂牌的原因是新准兴在薛家湾已经注册挂牌,在沙圪堵镇不能使用同一名称,但是老板为同一人叫苗逸隆,经调查,苗逸隆不承认以东泰隆机动车检测中心为名和经济开发区分局签订过补偿协议书,称为无效协议,不存在一宗地许两家一说,更不存在买卖与转让。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确实是存在的事实。因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审批件【2014】235号文件的批复,该宗地批复仅为0.4508公顷,折合6.762亩。由于该地不符合规划要求,因此就不存在挂牌与出让,按照专业术语就是“批而未供”,属于典型的违法占地,3月8日已立案,最终的处罚决定还没有出来。

\

  对于荣乌高速交警大队部分领导是否参与土地征收与买卖,张副股长称不知情。

  当日下午,在沙圪堵镇国土所副所长刘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倒出了心中的苦衷。

  刘瑞:在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会议纪要未出之前,他接到了分局副局长刘水泉的电话,通知国土所配合一下,刘局长在电话中强调他已向旗局做了征地的汇报。征地一方进行了几次选址之后才确定现在的地址,因此在此次征地过程中是否合规没有产生过任何质疑。至于高速交警大队领导是否在场他不认识也不知情,只知道刘水泉副局长是代表分局参与了征地。最近网上一篇“内蒙准格尔旗:沙圪堵镇土地少批多占一年三易其主倒卖暗藏玄机”的帖子炒的沸沸扬扬,举报人认为他在土地买卖中也受了益,现在对他的工作与生活受到了极大困扰。

\

  作为最知情的当事领导之一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副局长刘水泉已经调离,电话采访没有接听。

  段建民坚持认为荣乌高速交警大队大队长李某和副大队长刘某参与了土地征收与买卖经营。

  段建民对记者讲:高速交警队的李某和刘某参与了整个征地过程。在补偿要求上,答应安排子女就业。确实他儿子段国强于2012年12月——2014年9月在荣乌高速交警大队任协勤警,儿媳妇于2012年11月——2014年12月在东泰隆机动车检测中心上班。

  据段建民提供的两段与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原局长贺良、镇国土所王文海的通话录音中,都提到了征地是荣乌高速交警大队,与他们个人没有关系。但是在段建民的举报中,高速交警两位领导曾与他们协商个人在该地块盖房子,也答应给段盖600平米的二层楼房,前提条件是60亩之外的占地不给补偿,如果盖不起房子给100万元的补偿,最终房子都没有盖。

  土地使用是否易主、是否存在倒卖

  根据会议纪要同意,占地60亩的汽车检测中心和交通事故车辆停车场,由荣乌高速交警中队和沙圪堵交警中队使用。但是沙圪堵交警中队指导员李建雄明确告诉记者:他们从未使用过该停车场,也没有参与管理。

  目前,东泰隆机动车检测中心正常营业,一墙之隔的停车场在3月8日之前都已清空场地。东泰隆负责人杨海宽告诉记者,他见证了从征地到建设、运营的全部过程,所有停车场收费项目、转包汽车修理、检车线运营,都是以东泰隆的名义,东泰隆公司成立于2014年。期间,荣乌高速交警大队没有任何人参与征地、经营、买卖,是独立的经营单位。

  准格尔旗工商注册登记显示:准格尔旗东泰隆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26日,具体位置在沙圪堵镇刘家渠村南50米。与现在营业场所不是同一位置。

  既然东泰隆公司成立于2014年,为什么2010年的征地协议会出现东泰隆的补偿协议,况且2011年检车线开始运作也是挂牌东泰隆。

  采访官方回应,否认了交警大队领导参与的征地活动。时过境迁,在高压反腐的大形势下,多数人都在采取能躲则躲、能避则避的态度,究其原委,只有所有参与的当事人心知肚明。但是雷四(段建民之妻)与交警队两位领导的短信来往,能看出他们之间必然存在的关系与纠葛。

  由于段建民网上发帖一篇“内蒙准格尔旗:沙圪堵镇土地少批多占一年三易其主倒卖暗藏玄机”,旗政府高度重视,已经责成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作为当事人之一的原荣乌高速交警大队大队长的李某某在电话中回应记者:网上的东西对他影响很大,他已经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具体原因建议记者去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对于是否参与征地、和荣乌高速交警大队、新准兴机动车检测服务中心、东泰隆机动车检测中心存在什么关系李队长闭口不谈。

  在内蒙古鄂尔多斯高速发展的过去十年中,各种大小项目在没有经过土地审批、只有一纸立项批复的情况下都纷纷上马,土地审批都是未批先占,甚至截至目前还有很多完全属于非法占地。国土资源局张全全股长向记者说出了是由当时的大环境所致。

  60亩与90.33亩土地的争议有待解决,其中是否存在非法买卖、官员从中牟利,非法用地将如何处理,本报将继续关注。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内容未经本网证实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