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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现“卸磨杀驴” 是刻意为之?还是无心之过?

时间:2017-06-21 12:00:33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各类工程项目纷纷“上马”,众多大小型企业的项目工程开展得如火如荼,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企业在项目进展途中经常遭遇工程结算阶段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的风险。据了解,中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集)在工程结算环节遭遇“无赖”——不按合同完成工程款还找理由拒结,行为令人发指!

合理工程项目合作,却遭遇“无赖”拒结项目款

从2010年开始,中集建设集团与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集团(下称蒙能集团)合作承担其旗下锡林热电厂的锡林浩特市新区集中供热热力管网工程。2013年上半年,根据蒙能集团锡林热电厂2013年年度供热管网的建设计划,锡林热电厂与中集建设集团签订《施工协议》,由中集承担锡林热电厂的锡林浩特市新区新增部分管网与换热站的建设施工任务。

图:中集与锡林热电厂《施工协议》明确锡林热电厂委托中集垫资相关条文

其中《施工协议》第二条明确指出:2013年的施工任务中,为配合锡林浩特市城市规划建设的整体需要,现有2200米临街管线急需施工,经双方协商,对上述工程由中集方面提前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施工所需资金暂由中集先行垫付。2013年11月,中集通过招投标与锡林热电厂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承认了中集以12656059.00元为2200米临街管线先行垫资进行施工的事实。

图:中集与锡林热电厂签署的《施工合同》承认2200米临街管线项目款相关条例

2013年底竣工后,中集上交该工程项目造价12943968.00元(其中合同中标价12656059.00元、变更增加签证单287909.00元)的竣工结算单,却迟迟未收到锡林热电厂合约所说的项目结算款。中集曾通过多次发函和派人的方式与锡林热电厂沟通工程款结算事宜,期间电厂方面仅仅支付给中集34万余元工程款。

图:该项目竣工结算单相关文件

随后2015年9月,锡林热电厂委托内蒙古科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造价审计;2016年12月,内蒙古科泰公司出具的工程结算单中,结算价为12031026.00元。但出乎意料的是:锡林热电厂却以“该项目当年没有纳入计划无法入账”为由拒绝结算千万工程款。

根据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的详细规定表明: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支付结算价款。

图:内蒙古科泰公司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批单相关资料

锡林热电厂的行为令人费解,其中是什么让锡林热电厂如此铤而走险,在协议明确的情况下仍然矢口否认该项目?又是什么让锡林热电厂迟迟拖欠甚至“反目”,拒绝结算中集集团的千万合理项目款,是利益的驱使?还是背后有着不为人知的“阴谋”?

切实履行合约,尊重与承认合作方心血

据了解到,2014年蒙能集团改制,公司名称由内蒙古国电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热电厂作为分支机构,改制后电厂的厂长、工程部、计划部、财务部的相关负责人都相继调离或退休,但这不应该影响工程款的结算,还是说这项企业改制背后大有隐情?

工程施工委托垫资成为常态,施工企业利润已经减少,但一些建设方,如:锡林热电厂不仅不按时支付进度款,而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拖延支付工程款,甚至逃避付款责任的行为让人心寒!在此呼吁相关监管部门,彻查锡林热电厂及其总公司“蒙能集团”,加大力度监督工程项目管理,将每一项工程从“头”到“尾”真正落实到位;同时希望建设工程中的发包方能正当履行合约,尊重合作方合理权益,进而达到良好的经济效益,以走向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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