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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凤城:矿产企业被围堵停产背后的权力阴影

时间:2017-06-29 13:20:05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近日,辽宁省凤城市一家矿产企业的负责人向媒体反映,其所经营的矿产企业,遭村民长期围堵,他们多次向凤城市反映情况,结果是相关部门不管不问坐看事态发展。企业被断水、断电、停发炸药,正常的生产秩序被破坏,时至今日该企业已被迫停产长达十个月,造成经济损失数千万。企业负责人表示,在辽宁省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改善企业生存境况的政策背景下,凤城市出现这样的情况,不仅让企业和公司员工始料不及,当地政府某些主要领导在背后干预的“权力之手”,更让这些在凤城市创业的企业家寒心。

收购完成资源整合矿主得寸进尺

2004年,原凤城市鸡冠山镇大阳沟村集体矿产企业在完成企业转制过程中,被依法注销,转让给村民李玉刚个人所有。2007年孙忠信个人出资2000万元,对李玉刚的矿产企业和开采权进行了收购,并成立凤城市鸡冠山璞澳水镁有限公司。经营之初,与之邻矿的永余公司却频频越界开采,对开采地下部分的璞澳公司的生产安全和正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为了企业生产安全,璞澳公司以高价收购了资源已经枯竭的永余水镁矿。

随着水镁产品市场利好,相关企业迅猛发展,个别企业老板见有大利可图,利用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在背后干预的权力之手想方设法侵吞璞澳水镁有限公司所属的矿山。

村民被煽动进行围堵企业遭受重创

2016年9月,已担任大阳沟村村长的李玉刚召集村民大会,向村民立下“承诺书”。声称大阳沟村的水镁矿若能由赵凤祥、张永余等人经营,将每年支付村民每人5000元。画下这块诱人的利益“大饼”后,村民被煽动起来,由少数骨干带头对企业的矿山进行围堵。李玉刚伙同他人采取“每天每人发补助100元,一家去一个人”的利益引诱,驱使村民堵住正在正常经营的水镁矿山道路,不允许永余、璞澳公司生产出的水镁矿石外运。这一堵,就是十个月。

“十个月,几千万的供货合同全完了”,璞澳水镁有限公司和永余水镁矿拿出多份供货合同,由于水镁矿石无法运出,公司无奈之下将每吨矿石280元签订的购货合同,通过外购550元至700元一吨的矿石进行交付。十个月的时间,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事件发生后,该企业立刻向当地辖区派出所以及凤城市公安局报案,没想到在十个月的时间里,没有任何组织和参与围堵的人员受到处理,反倒是2017年2月15日,凤城市公安局做出《2017-3号不予立案通知书》将凤城市璞澳水镁公司和永余水镁矿企业的维权希望又一次打破。

6月19日,记者随同该企业拉运矿石的车辆出发,刚行驶出矿山大门几百米,在大阳沟村三组路口,就有一辆货车和几名村民横在路中央,将车队拦截。企业工作人员上前交涉时,其中一名村民直言“李村长(李玉刚)让你们过,我们就放行,要不省长来了也没用”、“一块矿石也别想运走”。无奈之下,车队只能折返。该企业员工告诉记者,刚开始围堵时,大阳沟村曾组织村民50多人堵路,把警车都砸了,但凤城警方没有处理相关人员。村民看到警方完全不插手干预,只留下“四五个村民,一辆破车”,甚至有时“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员工多次报警,辖区警方每次都是很快赶到,但是“除了录像什么都不管”,即不询问案情,也不将涉嫌违法行为人带离现场,一般几分钟后就会离开。

凤城警方“壁上观”或另有隐情

璞澳公司多次向员工强调,坚决不与村民发生冲突。专业法律人士指出,此前有多起同类相似案件,警方都迅速给予了处理,在这起案子上竟如此困难。“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到底能管多少次”,璞澳公司负责人十分不解。

“这种情况我们也不愿意看到”,凤城市公安局一位负责治安的警官告诉企业负责人,关于大阳沟村民围堵矿山十个月的事情,凤城市公安局自上而下全都知道。关于这件事,《不予立案通知书》是根据“上级领导指示”做出的。公安局内部对于企业是否应该正常生产、村民围堵企业到底如何处理“召开过多次会议”,但都没有最终结果,他们现在只能整理好事件相关证据材料,定期向政府进行汇报。在事件刚发生时,政府给出的指示是“企业和当地村民有纠纷”,而现阶段给出的结论是“企业有司法纠纷”。

但专业法律人士指出,国家没有任何相关法规允许民众可以以纠纷为名聚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企业有民事纠纷,就不再受到公安机关保护,凤城市公安局目前不合常规的做法明显另有隐情。?根据是什么?这就是有隐情的判断,记者可以做成这样的判断吗?

“张冠李戴”官司缠身当地法院被指判“糊涂案”

2016年,大阳沟村村长李玉刚以村委会名义将村民孙忠信告上法庭。竟以村集体的名义,诉讼孙忠信在2007年转制大阳沟水镁矿产时与大阳沟村委会签订的协议“无效”。而这场官司,孙忠信竟然两次败诉。

据孙忠信的代理律师介绍,2004年,凤城市鸡冠山镇大阳沟村集体矿产企业在完成企业转制过程中,被依法注销。原大阳沟水镁矿被转让为村民李玉刚个人所有。这些情况具有完整而详尽的工商、国土信息备案登记。在2007年12月,孙忠信出资2000万元收购李玉刚的矿产企业,与李玉刚签订协议时,大阳沟水镁矿工商登记为私营企业,李玉刚夫妻到公证处以夫妻共有财产转让给孙忠信个人。大阳沟村既没有账目,也没有向企业进行任何投入。后续孙忠信在办理采矿权变更等各种手续时,大阳沟村委会百般刁难不给办理,无奈孙忠信与大阳沟村委会签订了经营权转让协议,孙忠信为了两头堵,李玉刚矿山转让款和大阳沟村补偿费全部结清。

同时,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不是集体所有。大阳沟村委会原集体矿产企业注销后村委会的矿产开采权也已经随之消失并转让给李玉刚个人所有,并按协议一并转让给孙忠信,并由孙忠信随后向鸡冠山镇、凤城市乃至辽宁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备并办理《矿山有偿转让协议》等相关合法手续。大阳沟村委会和李玉刚个人并不应该混为一谈,并不能“捆绑”在一起向已经成为独立法人的私营企业“维权”。

这位律师表示, 反观凤城市人民法院与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审和二审判决书,洋洋洒洒数千字,却对涉案相关企业性质和涉案矿产的采矿权权属这些基本事实都没有认清,遗漏了重要的涉案事实没有调查。“不需要专业人士都能看懂的问题”,两级人民法院就对这样一起“张冠李戴”的案件做出不利于孙忠信一方的判决,令人费解。这起诉讼的根本目的,李玉刚和他人以协议无效为由要侵占矿山,水镁矿以转制给唐善忱,现企业与孙忠信没有任何关联。

唐善忱告诉记者,公安局和法院不约而同的在处理与企业相关问题上的做法,让他感觉到在凤城市当地似乎有一张大网,正在笼罩这家水镁矿产企业。

“专案组”紧锣密鼓 多职能部门联合“围剿”

2016年9月,凤城市国土、安监、工商、公安、林业、税务、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在该市某主要领导召集下多次召开会议,要求“严查永余公司和璞澳公司”,两家企业负责人得知消息后不久,各职能部门就纷至沓来。

2016年10月,凤城市林业公安局将十多年前大阳沟村村民李玉刚经营矿山时,平整土地、占林地为由作为“突破口”,将永余水镁有限公司法人李文相和璞澳水镁有限公司唐善忱 “依法控制”,指其“侵占林地”,后又对其做出“取保候审”的处理决定。

2016年12月,凤城市税务局称“有人举报”,政府要求对璞澳水镁进行“彻底清查”,拿走了企业所有账目,至今半年多的时间,税务局工作人员对该企业及其遍布全国各地的代理商和生意合作伙伴进行了多轮税务稽查,至今仍未结束。税务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何时结案“没有预期,等上级通知”。

2016年12月,香港某大型企业与璞澳企业达成合作意向,有意向其企业进行投资。在进行商业考察时,来到凤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企业相关资料时发现,该局工作人员根据政府某主要领导“指示”,不允许唐善忱及下属的企业进行任何工商手续的办理,大好商机擦身而过并无限期搁浅。虽然某些做法“不合规”,但该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很无奈”。

2016年12月5日,凤城市公安局又以璞澳水镁公司炸药库有两个时段没监控画面为由,停止对其提供炸药,至今仍未恢复。公司负责人唐善忱委派工作人员多次向凤城市公安局做出书面说明,请求凤城市公安局核实2016年12月5日凤城市电业局网线改造,璞澳公司所在区域停电的情况。但凤城市公安局至今未对其请求做出调查核实以及书面回复。

凤城市公安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与相关企业交涉时,明确告诉他们“没办法”,有当地某主要领导公开表示“不许永余、璞澳公司继续生产”,有些人甚至私下保留了该领导召开内部工作会议的记录,仅仅是为了“如果将来有关方面问责下来,能有个交代”。

民企经营是否成为“权力和金钱的游戏”

从2016年9月大阳沟村村民围堵矿山开始,不断有人在公开或私下场合向相关企业负责人传递“对面和领导关系很铁”的信息。他们甚至不敢猜想,企业被围堵的境况,政府部门的层层诘难,及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出面说给企业2个亿,让企业退出矿山的要求,政府某领导与张永余、李玉刚之间是否具有更深层次的联系。

凤城市当地多名商界人士称,要想“关系铁”,需要进行“大规模的利益输送”。璞澳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觉得那些只是传闻,没有证据的事咱从来不敢乱说”,但是企业在十个月之间的遭遇,却又实实在在的发生了。 从下至上,不管哪个正在对他的企业进行调查的相关部门,最终的说法都是“领导要结果”。“政府部门壁上观,专案组虎视眈眈”的境况仍然笼罩着这些企业。他们确实相信辽宁省委省政府打造营商环境的决心和力度,可是十个月过去了,涉嫌违法人员无人处理,巨额经济损失无人问津,几百名工人苦等十个多月不能就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仍无法开展的现实,不禁让这些农民企业家质疑“我们凤城市的营商环境又在哪里”?

关于辽宁省凤城市相关企业遭遇的困境和难题,媒体将持续关注。(石本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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