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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融办权威解读:​为何一定要存管“属地化”?

时间:2017-07-04 09:46:37    来源:网贷聚焦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通过梳理非法集资风险点和总结互金整治的经验后,今日,深圳市金融办正式出台《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意见稿》)。在该《意见稿》中,对设立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的网贷机构申请备案登记提出了九条“准入门槛”,条条击中“痛点”:如首次提出网贷机构的注册地不得为居住用地,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应为一致,经营场所面积应当不小于100平方米;以及要求存管“属地化”,必须与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设有分行以上(含)级别机构的商业银行达成资金存管安排等。

  同时,深圳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也出面接受记者专访,就该《意见稿》中大众最关注的部分问题作出解读。

  对网贷机构备案设定备案条件

  整体来看,此次《意见稿》基本遵循了“从严监管”的政策思路,为网贷机构备案设定了一定的条件。

  “参照我市小额贷款试点经验,从审批前端对股东资质、法人治理提出要求,是最有效的监管手段。但2016年以来,银监会发布了网贷机构配套管理办法,规定对网贷机构实施备案登记制度而非准入管理制度。在此背景下,为了实现对网贷机构的有效管理,因此我们对网贷机构的人员资质、信息系统、经营场所、银行存管等方面均设定了一些基础性要求。”深圳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因此,可以看到,在《意见稿》第九条的第四条中首次提出,网贷机构注册地不得为居住用地;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将注册地址变更为经营所在地;经营场所面积应当不小于100平方米,这是对网贷机构的经营场所方面设定门槛。

  同时,《意见稿》第九条的第三条和第五条中明确指出,网贷机构的软硬件设备及系统数据原则上应当存放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数据管理部门应当设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并且能够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供业务系统数据的技术接口;网贷机构的主要资金结算账户(包括网贷资金专用账户)应当开设在商业银行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的分支机构,这是分别对网贷机构信息系统方面和银行存管方面设定门槛,均为“属地化”管理原则。

  《意见稿》第九条的第七条中还对网贷机构人员资质也提出了一定的要求,要求每家网贷机构“从事金融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 。

  经营与注册地一致是为了“及时监管”

  在上述设定的备案条件中,最引人关注的无疑是此次《意见稿》中首次提出的要求网贷机构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应当一致,且注册地不得为居住用地的管理规定。

  记者在深圳金融办处了解到,这主要是出于及时监管及“网格化”管理的考虑。他向记者透露,由于网贷行业发展良莠不齐,跨区域、涉众型及混业经营的特征明显,前期又缺乏有效准入门槛,给地方监管治理带来了较大困难。

  尤其是在长达一年多互金的专项整治的过程中,深圳市金融办发现深圳网贷机构跨区域经营问题突出。“由于商事登记制度的改革,普遍出现企业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分离的情况。据我们前期排查统计,注册地在深圳市而实际经营地在其他省市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占总数10%。部分机构由于资产端和资金端平台的分离,加之当前地方之间金融风险协同治理和监管机制缺失,对于跨区域经营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难以实现有效监管,容易形成风险跨区域蔓延传递” 。

  部分网贷机构甚至选择在居民住宅楼内开展经营业务,或以“住所托管”的形式进行商事注册,这些均给深圳市金融风险排查带来较大的困难。“我们在打击非法集资的过程中发现,不少涉嫌非法集资的机构正是利用藏身居民楼,因此只有杜绝这样的现象,才能便于我们更好地发动基层,进行‘网格化’管理,以及时发现问题,防范风险” 。

  至于对“经营场所面积应当不小于100平方米”的要求,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均表示,“这个要求并不高,相信这对于真正开展经营业务的网贷机构来说都可以满足。”“我们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了许多虽然注册在深圳但并无实际经营业务、无办公地址、无联系方式的‘三无’僵尸企业,这样做主要是为了杜绝该类现象’” 。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于注册地在深圳市而实际经营地在其他省市的网贷机构,若面临将经营业务迁回困难、如需将注册地外迁的,深圳市金融办表示将协调相关部门为机构提供快捷服务。

  要求存管“属地化”但也给予过渡期

  银行存管“属地化”的管理规定也是基于类似的考虑。

  事实上,这并非是深圳首个提出,早在6月1日发布的《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便对网贷机构提出要求银行存管“属地化”。但该规定一出,引发业内较大争议,不少网贷机构均表示了换存管的压力。

  但深圳此番再提银行存管“属地化”管理无疑是监管层深思熟虑之后结果。“所有的决定都是基于保障投资者及老百姓的资金安全。”深圳金融办相关负责人指出。

  他透露,在此前对互金企业的摸底及排查中,发现部分网贷机构经营透明度极低。许多网贷机构在业务信息、财务数据方面信息披露不足,且往往故意隐瞒掩盖实际存在的问题。而在现场检查中,深圳市采用的是“穿行测试法”检查借贷流转过程,但由于部分网贷机构的主要资金结算账户(包括网贷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在外地的商业银行,便会出现有机构借故未配合提供全部业务数据和***的情况,使得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例如我市在核查某资本集团企业工作中,本应由深圳银监局协调本市商业银行协查***,但因集团旗下公司本地账户与异地账户并存,涉及异地辖区监管权限难以追查资金流向,导致检查受阻。”

  “况且,即使有异地辖区的监管配合,跨地区追查网贷机构的资金流向也将带来极高的监管成本,需耗费大量的人员、精力及时间。”因此,针对上述种种情况,为了更好地进行资金安全监管和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深圳市金融办认为,银行存管“属地化”是最好的选择。

  这一次,深圳网贷机构纷纷对此表示了理解和支持。

  “深圳作为金融业十分发达的地区,想选择一家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进行存管应当并不难。” 友金所总裁李昌国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记者也了解到,截至目前,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设有分支机构的中资银行共有45家,外资银行共有32家。

  而银行存管设在厦门的人人聚财CEO许建文也表示,“我们也认为存管‘属地化’确实很有必要,出于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的考虑,我们决定将存管迁回本地。不过对于我们可能需要一点时间,重新与银行进行沟通和谈判,预计这个切换存管系统的时间为3~6个月。”同样存管方为广发银行总行(广州)的投哪网董事长吴显勇也表态,将按照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主要账户的“属地化”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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