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记者:张洋
近日,本社接到山东栖霞群众张某(化名)举报称:“因为自己父亲不同意村两委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在凌晨两点被一伙蒙面歹徒从屋里拖出暴打致多处骨折,而后将房屋拆除。但栖霞市开发区对其被打一事前后所言相差甚大,至今都没有惩处肇事凶手。当地政府进行的暴力执法,这严重违背了我国和谐社会、法治社会的建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7年6月10日凌晨2时左右,在山东省烟台市做生意的张某接到本村同学的电话称,自己老家的房屋被人开着挖掘机推倒,张某一边往老家栖霞市经济开发区大北桥村赶,一边报警。但等其赶到家时,挖掘机刚装上车,正在往外开,而自己的家的房屋已经变成废墟,住在家里的父亲已经不知去向。
直到天亮,其父才被人送回了家中。据张某父亲讲述,“事发时自己在家睡觉,突然来了十几个蒙面的壮汉,将其一顿乱打,随后拖出家门,紧接着房子被挖掘机推倒,连同所有的家具、用品全部被埋在废墟下。而后,这帮人将其装上面包车,扔在了野外。当时自己腿已经被打断,是爬着在路边截了一辆摩托车回到家里。”6月10日上午,张某家人里来到栖霞市经济开发区政府,开发区区长答应:“在案件没有侦破前,房屋保持现状,不会再清理地基,并由政府出面安排预付了5万元医疗费。”但是,6月10日晚上,张某房屋废墟还是被清理一空,连块砖头石子都没有剩下。
被打的张某父亲
6月12日,就张某房屋被拆、人被打一事,记者来到栖霞市经济开发区政府。一位陈姓工作人员只是告诉记者,“大北桥村的路是开发区管委修的,拆迁工作是开发区管委在负责拆迁,但现在主要领导都不在家,值班领导对这件事不清楚,想了解情况还是问当事人本人比较好。至于被打一事,已经有公安介入,等公安破案才知道结果。”
而栖霞市委宣传部面对记者的提问,在与开发区管委沟通后给出的答复是,“因为张某父亲户口不是本村的,无权在本村购买房屋,土地证根本办不出来。他家提供的房产证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也不能确定房产证的真假。因为按法律要求,房产证根本办不出来。他家又没有土地证,只有房产证。现在新农村改造,其村要整体拆迁,对于拆迁的补偿问题,现在的拆迁政策是以土地证为主。因为他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土地证还是别人的名字(原房主),所以没有土地补偿,补偿价格就低。但张某已经签字同意了,只是其父亲不同意,一直想多要点钱,所以一直拖着不拆房。至于被打一事,要等公安的结论。”至于更详细的资料,栖霞市委宣传部称尽快给出情况说明及该项目相关手续。
2017年6月26日,栖霞市委宣传部向本社发来函件,矢口否认当时记者采访时的回答,改成了“虽然该户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但当地仍然给予他和全体村民同等待遇!”
张某父亲的房产证
栖霞市委宣传部随函附带的《张**房屋拆迁情况说明》中对张某的父亲的房屋认可了其在2011年办理了房产证,(原先的说法是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但反复强调,因他户口不在本村,房屋买卖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大北桥村委本着人性化的原则,经过村两委研究决定,仍然按照补偿方案对其进行补偿。
那么这个补偿方案是怎么出炉的呢?按照栖霞市委宣传部《张**房屋拆迁情况说明》所言,经过村两委会议研究,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制定了补偿方案,标准为:以确认的补偿面积按1:1比例进行安置,货币补偿的,按照1600元/平方米的标准执行。
《张**房屋拆迁情况说明》提到:今年,栖霞经济开发区管委对北京路进行拓宽,经过招投标,栖霞市政中标,张某父亲的房屋既在新村改造范围内,又在北京路拓宽拆迁范围内,对张某父亲房屋拆迁补偿事宜,《张**房屋拆迁情况说明》记录有三次沟通,第一次村委与张某父亲本人沟通,张某父亲提出不要安置房,要求按照市场价3500元/平方,对其进行货币补偿,村委因条件过高,双方未达成一致;第二次村委与张某沟通,村委提出补偿一栋95平方的安置楼,余下67平方按照1600元/平方米的价格补偿,张某表示做不了主,回家商;第三次村委与张某和其母亲进行了沟通,两人均同意村委的补偿方案,并由张某签了补偿协议。但张某父亲得知后,马上到村委提出不同意该协议,因为房产证是张某的父亲自己名字,任何人包括其儿子签字都无效。
对于张某为何要签字,张某告诉记者,“第一,该补偿标准是村委2013年制定的,当时定的就低,现在物价上涨就更低了,不仅他的父亲,全家都不同意这个补偿方案;第二,自从开始拆迁以来全家就提心吊胆,加上自己的叔叔又找上门来,说是如果自己不签协议,单位就不让他去上班,以后还会发生什么就更难说了,所以明知道补偿方案不合理,也没办法,无奈之下才签的字。”
就在发稿前,张某致电记者,“半个多月过去了,虽然开发区管委表示责成派出所进行调查,限期破案,可是没有任何进展。相反一位自称姓张的人找到自己,并多次给自己打电话,说是这个修路工程就是他妹夫承包的,房子就是他们拆的,人也是他们打的,因为张某的父亲耽误了修路工期,所以还提出要求张某的父亲赔偿他不能按期开工的损失费50万元。张某的父亲至今住院,加上所谓‘道上人’的威胁恐吓,全家人的精神几乎崩溃。如果不是背后有强硬的保护伞,这些黑恶势力又如何能猖獗到这种程度!”
近几年媒体披露出来的因为拆迁引发的血案不在少数,如江苏宿迁妇女王马玲因不堪拆迁者不断地骚扰,于2009年5月30日与拆迁公司员工“对攻”,砍死1人,砍伤6人;2011年因为野蛮拆迁,江苏南通农民持菜刀砍伤3名拆迁人员;同样在江苏,苏州市民砍死2名拆迁人员砍伤1人;2012年黑龙江拆迁公司深夜砍伤拆迁户;2015年燕郊一待拆迁村两天内8人被砍伤……无论是拆迁公司的暴力拆迁,还是被拆迁户的血泪维权,都是血淋淋的教训,我们希望在未来的拆迁过程中,更理性,更尊重法律和事实!
对于栖霞暴力强拆一事,本社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