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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金河办事处:违法强征集体土地,村民投诉无门

时间:2017-07-09 15:20:08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近日,河南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办事处在没有和村民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政府官员和社会青年近100多人,对金河办事处小界牌村吴庄村民组的土地进行强征,供驻马店泰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房产使用。引发当地百姓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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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遭强征 官员扬言爱去哪告去哪告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办事处小界牌村吴庄村民组的土地的紧邻市区,是发展的黄金地带。

  据村民反应,金河办事处以寇绍民(拆迁办主任)带队,在6月16日组织执法局、城管、保安、开发商等100多人,从学校(驻马店市25小学)进入,把学校围墙推倒后,利用推土机、挖掘机把所有的农作物及建筑物毁坏。当天晚上开发商(泰禾置业有限公司)就把沙子、水泥、砖运到现场,6月17日开始施工。6月19日村民找到金河办事处,见到了金河办事处代书记,把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该块土地属于村民的判决书及当天毁坏土地的照片交给他,对他说判决书都下来了,现在怎么又把我们的庄稼给毁坏了,代书记说:“那你们想上哪告就上哪告去吧”,随后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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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0日村民没办法就去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管委会的史爱民主任电话说明了情况,然后把反应材料从门缝里塞到了史主任办公室,但是仍然没有任何答复。6月21日开发商又找了几十人强行施工,随后村民就打电话报警,报警后公安人员说这种事不属于我们管,你们找政府或执法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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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河办事处寇主任,施工合不合法人家拿的有钱

  随后,金河办事处的寇绍民主任来到了现场,村民们问金河办事处是否知道2016年1月29日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信中发行初字73号行政判决书。该判决书撤销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1月22日作出的驻政文【2013】30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ZMD-2012-1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公开出让的批复》中涉及金河办事处小界牌村吴庄村民组的9.2亩土地部分的内容。为什么还强征我们的地?

  寇主任说: 2017年6月16日,金河办事处报管委会同意后,组织了城管、执法局等相关人员对该宗地进行了清理,征地是组织派我来的,今天我是通知你们去领补偿,领不领在你们。你们拿的是中院的判决书,我们已经向高院起诉了。现在你们的判决是暂时中止法律效力。村民说:你把高院的的判决书拿出来,我们马上就走。(如果高院判决村民败诉,村民马上就走),寇主任说:中院的判决是暂时终止执行,别耽误人家施工。村民说:院墙是我们的,他们给我们拆了。寇主任说:判决书是9.2亩地不让施工,院墙不属于施工。村民问他的手续合不合法,寇主任说:他的手续合不合法,人家掏的有钱呀。村民问:高院的判决没有下来之前应该施工吗?寇主任回答:人家没有施工,是围墙修补。

  令村民们不解的是,村民们在现场向寇主任反映情况时,现场的多名身上有纹身的社会青年会默契的配合寇主任对村民进行拉扯及恐吓,村民们递交给寇主任的反映材料,寇主任会第一时间让这些纹身的社会人士共同观看。令村民们更不解的是,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已经下达,判决书明确认定征收村民组9.2亩土地的违法性,政府为何要在终审判决下达前不惜毁坏正在生长的庄稼,急于施工,改变土地现状?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深化改革,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而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做法却与上述职责背道而驰,其中原因不得不令人深思? 法院判决为何在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成为“一纸空文”?这其中是否牵扯到当权要人以权牟私或权钱交易之类的利益纠葛?

  政令不畅,违法行为还会源源不断。不祭起问责这把利剑,法律和相关规定注定会演变成“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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