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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执法“岂配称执法者”

时间:2017-07-13 12:41:25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如此执法“岂配称执法者”

  ——山东威海环翠区法院一起违法办案事件评论

  ——王磊

  近日,中国网,中华网,凤凰网、荆楚荆门、乌海网、陕西法制网、陕西新闻网等数十家主流媒体及地方媒体纷纷报道山东威海环翠区法院、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一起违法办案的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据悉,山东威海环翠区法院、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在审理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中,双方当事人经法庭主持调解下,自愿达成协议,案件中的被告刘明按调解书中双方所约定的各种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履行完毕。并有法院执行法官现场确定。2015年11月4日环翠区法院却将刘明纳入了“老赖、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自此,刘明处处受阻,到处限制,企业无法正常经营,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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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是申请执行人隐瞒事实真相,环翠区法院、经区法院却无视事实证据的存在,公然违法,袒护违法之人。环翠区法院、在完全违背司法程序在没有任何通知、传讯、询问、进行调查了解被告人的实际情况下,将被告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让被执行人无辜成为一名“老赖”。

  据刘明介绍:2017年6月29日刘明同时又收到两份由“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邮寄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申请执行人为:朗杰、于媛媛及孙丽君。申请执行人朗杰、于媛媛的案件,早在2015年9月26日已在威海火炬高技术开发区法院执行终结,当事人朗杰、于媛媛及高区法院执行人员在现场确认,没有人提出任何异议。为何环翠区法院又于2017年6月20日将高区已终结的朗杰、于媛媛,及孙丽君两个执行案移交给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以下简称经区法院)立案执行。2017年6月29日经区法院执行局向刘明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同日经区法院执行局,将刘明的银行账户查封冻结。并责令刘明三日内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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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7月2日上班刘明来到经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局王局长接待刘明时表示,我们虽然冻结了你的银行账户,但没有划款。当刘明要求法院提供申请执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书”“账户查封裁定书”时均遭到拒绝。

  刘明作为被执行当事人,依法有权查阅、复制执行卷宗中法律文书,尤其是申请执行人立案时提交的亲笔签字“执行申请书”及法院“账户查封裁定书”,这也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经区法院拒绝向当事人提供申请执行人亲笔签字“申请执行书”“账户查封裁定书”,严重地侵犯了刘明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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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早在2015年11月4日环翠区法院执行局长史旭东将刘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成了一名“老赖”,从这一刻起,刘明的企业到处受阻,处处受限,国内企业无法正常经营,境外企业无法正常打点,直接影响到企业将来的发展与壮大,也将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什么一件普普通通民事执行案件能经过三家基层法院先后执行?刘明有车、有房、有资产可供执行。为什么不执行?法院在这起执行案件中到底在玩什么猫腻;是人情,还是官官相护,还是存在利益输送、、、

  风成于上,俗形于下。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就能以点带面、以上率下;反之,则可能给党的形象和威信造成损害。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两部党内法规,一个鲜明特色就是都突出了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必须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关键,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带动党风政风民风进一步好转,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

  环翠区法院、经区法院作为行政司法机关,国家行政干部,如果不能秉持司法公正,执法违法,何能树立党的形象和威信?何能取信于民?何能执法公正?

  “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我们党历来重视抓好领导干部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高级干部要对党忠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守住纪律底线,为全党作出表率。六中全会之所以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要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做起,从根本上说正是由他们执掌重要权力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也是由他们发挥示范作用的特殊职责所要求的。

  环翠区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作为执法者你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你们的,是让你们当人民的公仆,为人民、为老百姓依法办实事用的,更不是你们结交私人感情关系的筹码。

  领导干部尤其是司法干部务必清醒认识自己岗位对党和国家的特殊重要性,职位越高越要自觉按照党提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模范遵守党章党规。

  “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取得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巨大成就,赢得了党心民心。

  环翠区法院、经区法院这种顶风上的执法违法行为,已经严重的失去了党心、民心,更令人痛心!

  最后笔者强烈呼吁有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环翠区法院在这起执法违法滥作为的案件能早日作出公正的判决,还无辜受害者一个清白,我们将进一步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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