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于秋虎指认闲置土地现场)
企业观察报消息:2017年6月3日,河北省纪委官网公布消息称,沧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朱志明接受组织审查。朱志明曾在河间执政13年,2003年9月至2007年5月,任河间市委副书记,2007年7月至2013年4月任河间市委副书记、市长,2013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河间市委书记。在朱被纪委调查前,河北省纪委于2017年3月公布消息称,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耀武接受组织审查。6月14日因严重违纪被“双开”。冯耀武于2007年任河间市委书记,朱、冯二人在河间市搭班子多年,朱正是在冯调任人大后,接了市委书记一职。
在听到朱志明被组织调查的消息后,2016年底才出狱半年多的河间市时村乡时村村民于秋虎激动得一晚上没有睡着觉。“当时办我案的警察和法官私底下都告诉我说,就是朱志明当了书记后要办你们,我们也没有办法。现在终于看到这个贪官倒台了,也让我看到了希望,为了村民的利益,我将不顾一切的继续维权、上访”。
村集体旧砖厂土地起争端
2012年1月13日,《河间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河政告(2012)2号文件,征收时村乡时村砖厂110亩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依据2008年河北省相关的征地补偿文件,按每亩2.84万元征收。
2012年6月,原村民代表赵树锦、于秋虎,杜迎春、于新良、赵春元等村民发现河间市兴利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在村砖厂上进行施工,村民们便找到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赵增勤了解情况 。
村民们经过了解后得知,2012年5月20日,村党支部书记赵增勤未经时村村民同意,私自与河间市国土局签订《征地补偿协议》。而且原时村砖厂在1988年相关部门批准时,批准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是96亩,征地公告上征用110亩土地中,有14亩为基本农田,超过了原有的文件批复。
村民们对政府的征地补偿标准意见也很大,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收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11)141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河间市片区3征收片价为每亩33000元,而政府在1月13号发布的征地公告,为何执行的是2008年的文件,按每亩28400元补偿。
原村民代表于秋虎称,我们村因为一直没有村长,村组织多年来处于空档状态,都是乡上指派的村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代为行使、执行乡领导的指示,村民的合理要求一直得不到顺畅的途径沟通和表达。
在发现村集体土地被时任村书记私下与政府签订协议、补偿标准不合理、兴利公司在没有《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扩大面积破坏村集体土地240多亩、合理诉求得不到有效沟通和解决的情况下,村民们自2012年6月17日至8月9日,对施工现场进行了间断性的阻工行为。
“迟到”的刑罚
8月9日后,在时村乡政府和当地派出所的劝说下,村民们主动停止了阻工行为,部分村民采取合法的信访方式进行维权。
村民于新良称,在2012年我们5人去北京上访期间,住在西罗园附近的一个宾馆里,夜间11点多,被一伙人用车拉到门头沟一玉米地里,强迫我们跪下,让我们保证不在上访,声称在上访下次打死你们。当时抢走我们的手机和钱包(后又退回),并给我们拍照,说回去后好给政府交待。
2013年4月,朱志明接替冯耀武的岗位,由河间市市长升任市委书记。
于秋虎感觉到事情不妙,和几个上访代表说,估计会对我们下手。
事情果然不出于所料,时隔一年后,2013年8月,河间市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名义,对赵树锦、于秋虎、赵春元、杜迎春、于新良进行了抓捕。
北京则度律师事务所的谢晓魁律师作为于秋虎等人的辩护人,提出了时村村民阻止施工的原因是阻止违法施工,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村民们是对征地程序、征地面积、征地补偿标准等问题存在异议,在征地补偿款没有到位前,合法的维权行为。并没有主观意识上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且2012年8月9日以后已经停止阻工,兴利公司因时村村民阻工出现的损失应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而不属于刑事范围。
但法院最终并没有采纳辩护人的意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沧刑终字第135号刑事裁定书维持了原河间市人民法院的判决,以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赵树锦(三年六个月)、于秋虎(三年六个月)、赵春元(三年,缓刑四年)、杜迎春(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于新良(一年,缓刑二年)。
政府声音:“不是不报 时候未到”
2016年底,于秋虎刑满释放,他发现当初政府征收的土地,除了3块地已经开发外,另外一块地从12年至今5年多了一直荒废,未做任何开发利用。而当初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费314万多元,至今村民们仍一分未分得,也不知具体去向和用途。
他找到了现任时村党支部书记于新红核实政府当年到底征了多少时村的地,为什么当时北京的谢律师带领村民们丈量的政府至少征用了240亩,怎么和政府的数据差距这么大呢?
现任时村党支部书记于新红面对于秋虎的询问三缄其口,以自己记不清为由没有回答老于的问题。老于要求村支部派人一起丈量,村支书以这事情不归村里管为由拒绝了老于的要求,只是承认当时未征收的部分土地后期签了长租合同,但是什么时间签的、和谁签的、什么价格签的都没有告诉老于。
那么,政府到底征用了多少亩土地?时村为何一直没有组织起完善的村委会呢?为何当地公安为何事情过了一年多对老于等村民进行追责呢?
当年征地任时村乡政府乡长,现任时村乡党委吕险峰书记给出了这样的说法:
“政府当时征收的土地是110.8424亩,严格履行了招、拍、挂程序,绝不是村民们反映的300多亩,最初砖厂的建设用地确是批的90亩,但砖厂一直再挖。这次省政府批准的是110多亩。以挂牌出让的方式供地,由4家企业竞得,4宗地总面积102.9769亩。其中一家企业因为土地上有坟,至今未开工建设”。
“时村党支部一直是完善的,时村一直没有村长,没有的原因是每3年选举时参选率太低,所以一直没有选成。但是又得有人履行村里的相关职责,所以就由副书记代执行。补偿款一直在村集体账户上,归村集体所有,经过我们咨询相关部门意见,因为征用的是村集体土地,原则上不得分配”。
“2012年因为党的十八大召开,为了维稳,领导们不想激化矛盾,沉淀一下。就像一年有春天、夏天,会长草、长花,谁知道那根是好花、那根是坏草,只有充分开放后,该开花的留下,把不开花的剪了,有需要拔根的拔掉,不能一露头我们就处理。任何一场斗争,任何一个打击犯罪份子行为,不是马上就处理,一定要出战果。当时每天有一、二百村民来,我们都是按群众上访处理,只有它不断的升级,不断的升级,然后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村民们一直放言,为何不抓我们呢,“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但这些是公检法的事情”。
于秋虎认为,随着朱志明这个党的腐败份子的落马,自己一定要坚持讨回属于村民们和自己的权利和利益。目前,已经联系律师准备启动相关法律程序。(记者/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