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频道 > 经营快讯>正文

烟台牟平区:村书记贪污几千万 村民举报遭报复

时间:2017-07-17 14:00:16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文化街道文化里村多名村民联名向我们反映其现任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林国琪斥巨资贿选、变相侵吞上千万集体资产、打击报复举报人等一系列贪腐问题及恶劣行径。

  “林国琪上任后只想着为自己谋利,贪污了几千万元,自2013年以来,我村多名村民实名向上级相关部门举报林国琪任职以来的经济犯罪活动和贪腐行为,可是至今也未得到明确答复。”村民邢刚说道。

\

图一:部分村民签名

  倚财仗势 贿选上任

  81岁的老党员陈树芝告诉我们,2007年10月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时,林国琪串通孙某、宋某、荀某等五人想竞选村委会领导,几人凑足50万后开始逐门逐户游说,表示只要村民答应投他们的票,在一张表格上签上名字,每张选票就会付500元钱,而对于那些拒绝收款的村民,他们便采取威胁手段,还破口大骂,并且嚣张地说“我们不差你一张选票,等我们上台要你好看!”

  就这样,林国琪等人用金钱共买了900张选票。2007年换届选举结束后,林国琪、孙某、宋某、荀某等人如愿当选为村委会主任、委员,成立了以林国琪为首的村委领导班子。

  知情人初加平说:“当时宋某、荀某两人作为代表来到我家,说他们想竞选村干部,让我选他们,并拿出一张签了好多村民名字的表格让我签字,说只要签上字,投他们的票,马上就给500元现款。这不是明摆着的贿选嘛!我当场就拒绝了。”

  利用房地产开发 大肆敛财

  据村民陈树芝讲,林国琪等人上台后,便想着开发原文化宾馆来为自己谋利。“文化宾馆文化里村占10%的份额,林国琪和烟台鲁德置业有限公司商定,把村持有的10%份额以300万元转让给鲁德置业有限公司,然后共同开发。可村委账上显示2008年7月22日只收到了240万元,剩下的60万不知去向。开发商当时付给村里项目收益金800万元,林国琪把这笔巨款私自截留用于自己的建筑公司,建设‘百麟大厦’。项目完工后林国琪把自己分得的地下一层给了村委,告诉村民这是开发商给村委的回报,这也太荒唐了!地上一至四层黄金楼层成了林国琪的个人财产,林国琪从中谋取了暴利。”

\

图二:现百麟大厦一至四层产权归林国琪所有

  不仅如此,村民邢刚还告诉我们,文化宾馆改造完以后,尝到了甜头的林国琪又开发了紧靠宾馆的原娱乐城。

  据邢刚说,娱乐城村里占有30%产权,2000年前村委为偿还烟台典当公司的欠款,将娱乐城整体作价1250万元,将70%即875万元抵顶给了欠款单位,村集体保留了30%产权(时价375万元)。2011年初,林国琪以村委的名义与典当公司协商以875万元个人出资将娱乐城70%的产权买回。接着,林国琪利用职权仅花了275万元就把剩余的30%产权买到个人手中,直接侵吞100万。2011年以鲁德置业公司名义开发娱乐城,2013年项目竣工后,住建局房产登记的产权人是烟台鲁德置业有限公司,而实际上是以林国琪儿子的名义对外招租的,获利全归其个人所有。”

\

图三:百麟大厦二期(产权归林国琪所有)

  “2014年林国琪以建大龄青年安置房的名义,把杜某转让给他的勤生大酒店(原文化焊接管厂)拆除,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发商品房,盖至两层被主管部门强制叫停。之后林国琪不顾城建等部门拆除违章建筑的指令,硬是把两层楼房改建成了饭店,并将临街处改建了门市房,还把西边一条消防通道非法占用,南边一条村路也被他堵死,盖了一排平房占为己用,周围的居民都敢怒不敢言。”村民邢刚说道。

  滥用职权 侵吞集体资产

  村民告诉我们,林国琪向来专横跋扈,当上村官后更加肆无忌惮了。

  据当事人陈树芝透露,1998年前林国琪承包村里的乙炔厂,企业改制时乙炔厂转让给了陈树芝,交接时林国琪欠乙炔厂物资折价及现金共893340.64元,村委及陈树芝多次向其索要,林国琪以各种理由推诿不还。“无奈之下,我于2003年起诉了村委,法院判决,文化里村委应赔付我130多万元。村委付了这笔款,但多次找林国琪索要无果。2007年林国琪任职村委会主任后,便无人再敢提及此事,就这样近百万的财产被林国琪侵吞了。”

  不仅如此,村民邢刚还告诉我们,林国琪打着保护村集体利益的幌子,将村集体所谓欠银行与外单位的债务转到他个人名下,以此抵顶他应交给村里的款项及套取资金。“林国琪把村里所谓欠典当公司的380万元(该钱款已在换届交接时处理完毕)及已做坏账处理的欠建行贷款376万元,从村委往来账转到他个人的往来账上,这样就变成村委欠他个人756万元了。”

  知情人孙某也向我们透露了一件事:“烟台通用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是文化里村与烟台港务局、香港集成公司合资创办的一家企业,2002年合作期满进行了清算,董事会决定将厂房和设备处理。2005年林国琪出资买断了厂房及设备,厂区内有村集体的800平方米仓库,常年被合资公司租赁。2008年林国琪任村主任后,将上述厂房设备包括村集体的800平方米仓库土地卖给了房地产开发商,所得款项全部装入自己腰包,村集体分文未见,林国琪仅此一项就侵吞集体财产价值200多万元。”

  鱼肉乡里 打击报复举报人

  据村民们讲,林国琪心狠手辣、横行霸道,对村民动不动就破口大骂,拳脚相加。

  “林国琪曾因为账目问题与我发生过争执,并一拳打在我的面部,致使我鼻骨骨折,泪腺被打断,住院数月。”原村委主管会计常某说道。

  村民初加平告诉我们,2007年他因拒收林国琪的贿选金500元而遭到报复。“2008年林国琪就停发了我全家的福利待遇,剥夺了我退伍军人应享有的待遇,扣发我全家人应得的股份及分红。还在2016年9月把我家的水电全停了,我现在是有家不能回,全家租住在外……”

  “我因实名举报过林国琪违法犯罪的事实而受到了他的打击报复。2014年9月的一次党员会后,林国琪把我叫到村委办公室,开口便骂,并拳重击打我头部,致我轻微脑震荡,卧床数日。不仅如此,他还把我家房子的电断了,水停了,前后三次堵我门锁。房子现在是住不了也卖不了!简直是太可恨了!”村民邢刚气氛又无奈地说。

\

图四:被堵的门锁及房屋交款收据、电卡、换过的钥匙

  村民们说,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很多,因林国琪经常恐吓、打击报复,所以大多数村民都敢怒不敢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林国琪全然不顾党纪国法,其所作所为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是一个十足的村霸。

  截至发稿前,牟平区文化里村村民已将反映材料递交到牟平区纪委、烟台市纪委及山东省纪委。

  关于此事的进展情况,本网将继续关注。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内容未经本网证实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