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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江西进贤县海西轻纺工业园项目折射出社会现象

时间:2017-07-17 15:20:05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一点资讯消息:记者接到江西海西轻纺工贸有限公司拖欠何韬亮、刘则军、朱国富、江水龙等人工程款的投诉,投诉中称:“江西海西轻纺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严重违反工程合同,未能按时向施工方付款,导致工程停滞时间较长,所产生的误工费及其他费用,总计高达4000多万元,工人迫于生活压力,多次向发包方讨要工程款及工资,至今未果”,何韬亮、刘则军、朱国富、江水龙等施工代表自2014年起多次找进贤县温圳镇政府、进贤县特色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进贤县信访局、进贤县检察院、进贤县人民政府、进贤县纪检委、南昌市信访局、南昌市纪检委等政府机构递交材料、寻求诉求,希望解决问题,均未得到积极解决,个别部门更是多次置之不理。

  投资协议事件回顾

  2010年9月,江西省进贤县特色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称甲方)与江西海西轻纺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签订了一份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投资协议,投资项目为江西海西轻纺工业园,该项目占地795.89亩,性质为:工业用地,拟分三期开发,总开发时间为4年内完成,第一期供地300亩,两年内完成,第二期供地250亩、第三期提供地245.89亩,甲方确保乙方工业用地达到“七通一平”标准: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有线以及场地平整。

  2010年10月8日,甲方与乙方签订上述协议的补充协议,作为该项目的配套,甲方为乙方提供118亩作为江西海西轻纺工业园配套用地,用途为商住,容积率2.3;按照住宅地最低基准起拍价40万/亩依规出让给乙方。协议要求配套用地在工业园项目一期进驻企业基建完成80%后,甲方开始启动出让程序,如两年内达不到80%,则项目配套用地取消。协议约定项目配套用地可分两期供地,第一期70亩,第二期48亩,乙方必须确保配套用地规划建设幼儿园、超市、研发中心(培训学校)、商务酒店、专家公寓楼等项目不低于现用地面积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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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与松柏公司签订三百份合同涉嫌暗箱操作

  据施工代表何韬亮和刘则军说:“我们在讨薪过程中发现2010年10月15日至2011年8月8日,江西省进贤县温圳镇人民政府与江西松柏实业有限公司在没有进行招投标的前提下,签订300多份海西轻纺工业园区内基础土方、水泥路面、碎石路基等基础建设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且每份合同造价都在20万元以内。江西松柏实业有限公司,至今没有履行任何合同条款,江西省进贤县温圳镇人民政府财政所,仍分别于2012年4月及2013年1月,分几次向江西松柏实业有限公司转付工程款,总计人民币61450986.43元。而实际海西轻纺工业园区的基础土方、水泥路面、碎石路基等基础建设项目,均由江西海西轻纺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发包给何韬亮,上述基础项目建设总工程款约3000多万,江西松柏实业有限公司并未参与该项目建设,但温圳镇财政所却把上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转给江西松柏实业有限公司,而且金额高达6000多万!

  松柏公司股权变更涉嫌逃税

  据施工代表何韬亮、刘则军提供的一份2012年5月18日蔡绍堤与何柏义签订的合作协议,显示何柏义先将自己的公司转为蔡绍堤独资公司,用独资公司竞拍半岛豪园西侧总面积118亩的剩余土地(约63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但独资公司只为让蔡绍堤个人取得的土地合理化为公司名下,办证完后,独资公司立即重新恢复为蔡绍堤和何柏义双方原股权不变的股份公司。协议签订时,进贤县温圳镇人民政府原镇长汤水龙在场见证,这样蔡绍堤取得的土地未经过国土部门允许就把一部分转让给了何柏义,变相把非法买卖土地变得“合理化”。

  政府部门违规提前供地、专家公寓楼变身商品房

  施工代表江水龙讲:根据《投资协议》,海西轻纺工业园商业配套用地在工业项目一期(300亩)进驻企业基建完工80%后,才能开始启动商业配套用地的出让程序。然而进贤县国土局却在2011年8月,海西轻纺工业园一期进驻企业基建完工不到20%的前提下,便开始挂牌出让商业配套用地。2011年12月30日,进贤县国土资源局出具挂牌成交确认书,将3671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配套商业用地出让给江西海西轻纺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按照进贤县特色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与江西海西轻纺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协议,江西海西轻纺发展有限公司必须确保配套用地规划建设幼儿园、超市、研发中心、商务酒店、专家公寓楼等项目,且不低于现用地面积的30%,容积率≤2.3。其中10#、11#、12#、18#楼为专家公寓,由于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容积率被私调至3.09,所有的配套专家公寓全部非法办理了预售许可证,变成商品房销售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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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职能部门解疑答惑

  记者针对三百份合同的签订及转款等问题,采访进贤县温圳镇人民政府的余书记及财政所车所长,余书记说他是2016年6份来温圳镇委工作的,此事件县委县政府很重视,专门成立事件推进调查组,有杨淼县长担任组长,好像去年三月份,在市中院立案了,但至于现在没有结果,就不清楚了。”

  关于江西省进贤县温圳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分几次向江西松柏实业有限公司转付工程款,总计人民币61450986.43元的事情,温圳镇人民政府财政所车所长这样解释:“关于江西省进贤县温圳镇人民政府与江西松柏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基建合同,当时主管领导是汤镇长,我们拨付款的依据是,一、有镇政府与江西松柏公司的合同,二、有正规的票据,三、有上级政府的文件、四、有领导的签字等条件,所以我们就拨付了工程款”。但是车所长并不能确认上述施工合同内容是否真实施工,同时无法提供上述提及到的政府相关文件和领导签字的文件。

  进贤县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对“英伦壹品”其中的10#,11#,12#,18#专家公寓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回答记者问题,该局工作人员称:“该项目规划是经过政府文件批准的,土地性质,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不会有错,规划有条件设计书有要求建设专家公寓楼,那肯定要有,专家公寓楼是不允许买卖的,为什么专家公寓楼变成商品房了,这是当时负责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上级领导签字监管不力造成的。”

  记者来到县人大采访汤主任(时任进贤县温圳镇镇长汤水龙)关于江西海西轻纺工业园的一些具体情况,县人大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汤主任,称汤主任在外负责拆迁工作回不来,记者想通过电话进一步了解情况,多次联系均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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