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讯:(记者王烁 )近日,河南确山群众投书本网,反映在5月份,确山西一矿山发生触电1死1伤,最后电业局赔付受害家属180万元,并签订了“死亡协议”,目前还有1人在医院救治。5月11日,确山县竹沟镇西王楼村南河石子场发生安全事故,高压致人死亡事件,对于此次事件,电业局找家属进行私了,最后以赔付受害家属200万元的代价签订了“死亡协议”,致使此事故“瞒天过海”,不了了之。
无独有偶,祸不单行。7月1日下午,确山县竹沟外镇徐庄村赵某文其他两位钓友前往上庄西水塘去钓鱼,在钓鱼中路过池塘因10KV高压线过低导致鱼竿与确山县电业公司私架设高压线身亡事件,事发后及时报警,120赶到现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发生多起触电身亡的事件,当地群众对于确山县电业部门的用电安全监管产生了疑虑。为何会连发触电事故?当地电业部门在这几起事件中有无过错,该不该担责呢?
确山县电业局认为,事故发生地的高压线是电业局与养牛场签订的协议该路段高压线是属于养牛场专用的线路应该有牛场负责。事发后电业局部门成立协调人员,只因为死者家属无理取闹把电业局给围堵双方产生分歧致使100多名公安把48名人员带走并拘留13人以12日拘留。
赵某文家属认为,事发地点水塘的高压线用的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废旧老化的裸体电线,所以针对配电网10kV及以下的电力架空线路,没有使用绝缘导线,;然而10KV高压线离地面距离只有5米,完全达不到行业规范的6.5米,没有达到架设需求的绝缘及高度的标准,同时电业局没有在水塘上方挂有高压线危险的标牌,也没有标识在此钓鱼高压危险的警示标语,电业公司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危害结果的出现,未达到生产安全的要求,致使赵某文在钓鱼过程中触电身亡,电业公司对赵某文的死亡存有重大过错。
据当地群众透露,这个养牛场有后台,法人是张领群,张领群的兄弟张成群在确山县竹沟镇政府工作,另一个兄弟在瓦岗镇政府工作。所有以这样的关系牛场私架高压线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据说一个无任何批复手续的养牛场,打着农业项目拿着国家的补助至今里面只有一头牛,政府来考察时养牛场就从别的地方租牛来充当养牛场的牛以蒙混过关。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据了解,这几起触电事故发生后,确山县电业局并没有向确山县安监局以上级部门通报事故原因,也没有到现场调查,确山县电业局草率认为是自身忽视安全造成的事故,并认为该事故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知情人士透露,几起触电事故的发生,不只暴露的是电业监管部门失职,以及对生命的漠视,还体现出部分领导默许瞒报。用电安全事故也许不全是人祸,但疏于对用电安全的监管则是人祸。人祸之祸,祸根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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