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在太安小学的太阳能兼风能路灯
安装在太安村里的太阳能兼风能路灯
安装在太安小学的饮水净化设备
华声晨报讯 题:未付路灯工程款,一方说有报告,另一方称不知情雷书记在太安村的尴尬
■晨报记者 冯羽 文/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扶贫攻坚精神,广西各机关、各部门积极选派优秀干部作为第一书记驻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他们的工作得到了各方的高度赞誉和肯定。然而,记者近日到桂平市采访时却发现了一桩令人感到尴尬和困惑的事。
路灯厂:项目欠款未结清
采访中,记者遇到一位自称来自中山市古镇赛景路灯厂(下称赛景路灯厂)、在桂平市社坡镇太安村负责扶贫项目建设的负责人陈永高,他向记者反映,厂里为太安村做的几个扶贫项目款20多万元至今没收回。
陈永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合同单”,该“合同单”显示的购货单位为桂平市社坡镇太安村,供货单位为赛景路灯厂,约定的产品“规格”为7米风光互补路灯系统,数量37盏,单价4500元每盏,总金额166500元。该“合同单”签订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购货单位、供货单位均加盖了公章,且均有双方经手人的签名。
陈永高还向记者出示了赛景路灯厂与太安小学签订的一份合同书,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名称为桂平市社坡镇太安小学太阳能兼风能路灯安装,约定由中山市古镇赛景路灯厂向太安小学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并将设备运达太安小学施工地点施工,合同总金额6.3万元。据资料显示,2016年11月17日,该项目竣工,2016年11月8日太安小学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
项目完成后,赛景路灯厂想结收项目款时却出现了困难。“因为是扶贫项目,需要太安村委认可并向社坡镇政府申请拨款,我们才能收到款项,但太安村委就是不愿向镇政府打申请报告,所以款项就无法结清。”陈永高说。
在陈永高的指引下,记者来到太安村,看到村屯道路旁太阳能兼风能路灯已装好,共约40盏,路程约1.5公里。不少村民表示,这些路灯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记者来到太安小学,该校校长林超全介绍学校的受益情况说,安装了14盏太阳能兼风能路灯,装上了饮水净化设备,在学校的运动场上盖上了挡雨棚等,大大方便了师生们生活。
那么,项目即已完工,为何村委会不愿配合厂方结清工程款呢?
社坡镇政府:项目未向政府沟通汇报
为了解事情原委,记者来到社坡镇了解情况。
社坡镇党委书记黄敏蓓告诉记者,关于赛景路灯厂做的这些项目,她并不知情,镇里也没有收到关于这方面的请示报告,直到工程竣工后,广西区司法厅的领导来视察时,她才知道有这些工程,且知道是司法厅干部驻太安村第一书记雷宇鹏引进的项目。
而去年司法厅确实向镇里拨来了20万元扶贫款项,但这笔款项现在只剩下10万元了,其中另有10万元已被雷宇鹏支出用于购买相关用品和设备了,而剩余的10万元无法解决当前的项目款问题。如今镇政府又不能动用镇里的财政来解决此项目欠款,因为财政是要专款专用的。
太安村委:安装路灯村委不知情
为弄清该事,黄敏蓓特地召集太安村支书黄永定、村主任黄俊文以及太安村小学林超全校长,一同来到镇政府作“情况说明”。
村支书黄永定说,太安村里安装太阳能路灯的事情他根本不知道,之前雷宇鹏没跟他沟通过,而且扶贫资金没完全到位,厂方找村委盖公章向上级申请支付项目款,他是不会同意的,村里也不可能自己支付这笔项目款。
太安村委主任黄俊文说,他确实在合同单上签了字,该合同单确实也加盖了村委会的公章,但当时的情况是“路灯设备已经拉到村里准备安装,而且厂方说材料和安装都不用村里出钱,只需要签个字给厂方留底就行,于是他才给厂方签了字盖了公章”。
太安小学校长林超全则对雷宇鹏来校开展的扶贫工作表示感激之情,他说:“做人要凭良心说话,自治区司法厅和雷书记确实为学校解决了困难,带来了实惠。”
桂平市政府:工程未经政府批准
那么,桂平市政府对此是怎么看的呢?司法厅驻桂平市扶贫工作队负责人、桂平市副市长刘军表示,雷宇鹏在太安村引进的太阳能兼风能路灯工程没有经过任何一级政府的同意和批准,而且当初他就一再劝说厂方不要做这些项目……采访到此,刘军认为记者应该先跟当地宣传部门沟通,他接到宣传部门的通知后才能正式接受采访。
为此,记者只好向桂平市宣传部“求助”,该部的一位负责人当即向桂平市政府办联系并说明了记者的采访要求,并告诉记者可以去采访刘副市长。然而,当记者再次来到刘副市长的办公室时,其办公室的大门紧闭……记者只好再次来到该市宣传部,宣传部的一位负责人再次联系市政府办后告诉记者去联系政府第六秘书股。在第六秘书股,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刘副市长下乡去了,等其有空了再通知记者接受采访。然而截至发稿时,记者仍未接到刘副市长接受采访的通知。
雷书记:项目经过层层汇报
对于社坡镇政府和太安村委“毫不知情”的说法,雷宇鹏表示不解。
“所有的这些项目我都是严格按照2016年初太安村上报给桂平市批复的‘十三五’规划要求进行汇报、推进和实施的,并多次向分管领导桂平市副市长刘军汇报,也得到了他的同意,刘副市长也多次到现场检查和指导工作,其中太安村屯的太阳能兼风能路灯安装项目,桂平市和社坡镇领导都参与了实施。”雷宇鹏说,太安小学的项目也是由学校的班子向村“两委”提出,再上报到镇里的。他在太安村扶贫工作期间,多次组织村“两委”探讨和研究各项项目的汇报和推进、实施工作,并得到了村“两委”同意。
对于扶贫款是否完全到位的问题,雷书记表示,司法厅已经拨付了20万元到社坡镇政府,而他在禄全村开展扶贫工作时尚有多余的扶贫款,社坡镇政府从禄全村调拨了10万元到太安村作为扶贫资金。因此,他在太安村扶贫工作期间买设备等花费的10万元用的是禄全村调拨的款项,这些款项主要用于购买太安村委和太安小学的办公设备,且经过了政府采购程序。
雷宇鹏还向记者出示了一系列资料,其中包括厂方与村委、太安小学签订的合同及合同订单等。有照片显示:司法厅相关负责人,桂平市副市长刘军等领导多次到桂平市禄全、太安村检查指导扶贫工作;司法厅机关几十名干部曾到太安村开展“兴水利、种好树、优生态、惠民生”活动;黄永定支书亲自参加了一些项目的建设。而其提供的《社坡镇太安村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确实也包含了这些项目。
雷宇鹏认为,按惯例,实施这些扶贫项目都是口头沟通汇报,很少有书面上汇报的。就算要书面汇报,那也应该由太安村支书、村主任盖上村委公章向上一级政府汇报,而不是由他向上级政府汇报。同时,如果他没有事先跟太安村“两委”对项目的建设进行沟通,该项目如果没有事先经过太安村支书、村主任同意,太安村委怎么可能会在项目合同单上签字盖章呢?何况,在做太阳能灯项目时,黄永定支书还参加了项目的建设。
在采访过程中,有知情人向记者透露,村支书黄永定为了给儿子盖房曾向他人借款20万元,借款给黄支书的债权人是雷宇鹏为其引见的。对此,黄支书并未否认,并表示当时自己买房不够钱,就跟雷宇鹏借钱,且答应等贷款办下来后就还钱。但他认为雷宇鹏在太安村扶贫工作期间,吃住在其家里,并且自己掏钱宴请过雷宇鹏带来的一些朋友和考察项目的人,一年多时间花了他15万元,因此要将这15万元从那20万元的借款中扣除。
对于此事,雷宇鹏称,他共引见朋友借了60万元给黄支书,一笔20万元,一笔40万元,其中有20万元法院已经判决由黄支书偿还给债权人,只是法院至今尚未执行下来。至于在黄支书家吃住的这段时间,是他自己掏钱并自带生活用品的。此外,黄支书借的20万元的债权人是他介绍来的,这钱也不是他自己的。
对于黄支书坚持认为40万元这笔款跟他一起投资生意的投资款,雷宇鹏认为,由于经济纠纷问题,黄支书对他产生了意见,于是黄支书在工作上采取种种办法为难他,从而出现了眼下的尴尬局面。
区司法厅:雷书记确实做了实事
分管扶贫工作的广西区司法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陈爱萍接受采访时告诉说,司法厅负责在桂平联系扶贫的有5个村,其中油麻镇3个,社坡镇2个,厅里派出去的第一书记由当地党委管理。去年和今年厅里对5个扶贫村每个村拨了20万元扶贫款,今年增加了对扶贫工作队20万元的拨款。
陈书记表示,扶贫工作队具体在当地做什么项目建设,这些后盾单位是不管的,扶贫工作队也不用跟厅里汇报和请示。主要流程是由扶贫工作队自己去找项目,筹集好资金,然后跟当地村“两委”沟通好,向当地镇政府请示,镇政府同意后就可以实施了。
陈书记说,雷宇鹏的工作能力还是不错的,工作积极,在禄全村扶贫工作时的工作就做得很好,在太安村工作也很努力,为太安小学安装了井水人饮净化工程,还有太安小学、太安村里的太阳能路灯工程,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好事,但为何最终太安村委和社坡镇对这些工作不予认可,原因厅里也不得而知。
据了解,广西区司法厅高度重视扶贫攻坚工作,坚决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开展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举全厅之力支持开展定点扶贫工作,全力投入精准扶贫,工作落实到位,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谈到这些事,雷宇鹏感到很苦恼和困惑:明明汇报沟通过,现在却“不认账”。他感叹当初在禄全村扶贫时就没有这么多苦恼,而且跟当地村“两委”精诚合作,带领广大村民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跟禄全村“两委”关系处理得很好,工作也很顺利。2016年2月份,在贵港市组织的相关会议上,他还作了扶贫工作经验发言,他的工作得到了贵港市、桂平市两级政府的充分肯定。
“同样的工作,同样的工作方法,怎么一到太安村就碰到这么多麻烦事呢。”雷宇鹏说。
另据了解,2016年6月20日,赛景路灯厂在社坡镇金福村安装的太阳能兼风能路灯扶贫项目至今未收到工程款,其中缘由如何?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