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7日,忻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接宁武县某煤矿企业举报,称有人以记者身份对该企业进行敲诈,并在忻州某小区进行交易。接到举报后,大队立即派两名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
经现场初步调查取证,嫌疑人梁某为中国网法制频道站工作人员,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新闻记者证”,不具备新闻采访资格。
嫌疑人梁某以该企业破坏环境要曝光为由,进行敲诈勒索 。
嫌疑人梁某对敲诈该企业现金一万元的事实予以承认。因涉案金额巨大,大队已将案件移交忻府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