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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德宏州一法院执行局长院长“带病”提拔院长一直未接电话

时间:2016-12-05 12:40:10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近日多家网上有网友称,一个价值3000多万的酒店和土地被瑞丽市法院执行局长王应华违法卖掉,王华重罪被轻判。云南纪委认定时任瑞丽市法院院长蔡金海有违纪问题建议免职,反而被提拔到中院当党组成员和政治部主任。记者多次致电德宏州中院院长,一直不接电话。

  媒体报道执行局长被判刑

  在网上搜索到新华社和很多新闻媒体报道内容,据媒体报道称据群众举报,云南省政法纪工委对举报人反映的王应华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将其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经调查查明,2006年4月、8月,王应华在明知属于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未经调查核实和不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将瑞丽市福花山野竹笋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张某及该公司拥有的酒店、土地及房地产擅自非法拍卖给他人,造成张某损失487(6年基础评估价值)万元。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8日以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判处王应华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

  网友质疑时任院长“带病”提拨

  署名网友张存福质疑带病提拔有问题的院长。称“我就是媒体报道中的张某人,我的合法财产被瑞丽市王应华非法卖掉,时任院长蔡金海有一定的关系,我找到蔡金海,蔡金海说帮我执行回来,多次找我索要钱财,我被逼迫送去了一万现金,当年一万值现在几万甚至更高。事实上,蔡院长在收到我的钱之前已经把我的财产卖了,这样的法院院长是真够黑呢,还是水平真高?收了钱不办事,我只好举报到云南纪委,王应华被逮捕判刑,但是云南纪委已经给蔡金海做出了党内处分,并建议德宏州免他职,可笑之处,不坚持党的原则的中院院长马真荣没有免蔡金海的职,反而将蔡金海提拔到德宏州院当党组成员和政治部主任。“

  网友质犯罪的执行局长重罪轻判

  重罪轻判有罪的法官刑法规定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案是德宏州和官渡区法院判自己的法官,认定渎职造成损失金额487万,以现在市值3000多万,根据司法解释,渎职罪造成经济损失30万以上是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属特别严重。

  网友质疑价值3千万的资产赔偿33万

  记者,联系到发帖人张存福,张说,德宏州将他将价值3000多万的资产做33万赔偿。德宏州中院的裁决书居然把法院认定为犯罪行为称为“瑕疵”不作为国家赔偿,张气愤地说这太荒唐了。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人民法院违法拍卖,或者变卖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依照本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至第五条规定情形,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并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多次致电德宏州中院马院长,一直拒绝接听。(张茂兵 颜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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