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新兴人,新兴这个小县城诞生了全国最大的农业龙头温氏集团,但这与我无关,与我下面要说的事情也无关。
我和大部分人一样,为了生计兜兜转转做过很多行业,尝尽人生百味,时间过得很快,我又和大部分人一样,来不及实现理想便已人到中年。因为家庭负担越来越重,而且原本从事的行业日渐式微,在2012年,我和家人商量之后决定承包家乡塘背村里的鱼塘和塘边农地,鱼塘和农地合共十多亩,位于新兴县气象局旁边,周围除了气象局和一家小型加工厂外,别无他物,很是荒凉。但我相信,人只要肯干,饭总是有得吃的。就这样,一晃两年过去,日子劳碌而平淡偶尔也会伴着收成的喜悦。
近年,珠三角富裕地区的很多工业产业开始向周边地区转移,人富了自然要寻求更好的生活条件,对于我们这些小县城,接纳这些产业有利提高地方GPD,可算各取所需。
随着新兴县的国家级的产业转移工业园——新成工业园建设的逐步推进,我承包的鱼塘从地处荒芜变成了紧邻工业园,中间只隔开了一条土路。事实上我也知道周边几十平方公里的土地也只剩下我所承包的部分未被征收。我渐渐有了不安的感觉。
该来的总会来,2015年1月19日我外出了几天回到鱼塘被眼前的景象震惊了!所有作物不见了,鱼塘、耕地全部被黄泥填埋了,而且现场还有好多辆泥头车在倾倒土方,扬起的灰尘遮天蔽日。我赶忙冲上去拦住其中一辆泥头车,喝问司机,泥头车司机从窗口探出脑袋甩下一句:别问我,找老板!这时候,我看见一个管工模样的胖子在远处看着我,我立即上去,那胖子手里拿着厚厚一叠车辆记录卡,自称是工业园聘请的工程队,阳江某某公司的,我愤怒质问他为什么填了我的鱼塘,就在这时候,竟然还有一辆泥头车将土方倒下鱼塘里,我急得跳脚,胖子面无表情说了句:我不知道。然后居然直接走开了,我追上去继续质问,胖子淡定而轻蔑:“你找我没用!我只是拿钱办事的,你有什么直接找工业园区!”。
我很气愤,甚至有了想打人的冲动!我强压怒火,立即给土地发包方塘背居委会主任打电话让他过来看看现场,隔了很久,主任带着两三个居委会干部过来。他们笑着问了我一些情况(没错,是笑着问的),然后我居然听到他们之中有人说了一句话:“这不是更好吗?”当时,我并没有太在意这句说话是什么含义,因为我看着眼前的景象心都碎了!黄土将鱼塘和我的生活填埋了。
塘背居委联系到新成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管委会确认填土工程确实是他们所为,但辩解称,以为这是他们已经征收的范围,具体情况他们要向领导反映情况再调查核实,之后再与我商量具体处理事项,并让我先回去。塘背居委主任也让我先回去,说他们会协助处理。
接下来的日子,自然没有人联系我解决这件事情。我找管委会当日的工作人员,只管推说领导不在;找居委,说已经在协调中。我每天像球一样被他们踢来踢去。
数月后,我发现我被填的鱼塘边上开始围蔽施工,原来一个被园区引进的企业开始新建厂房。无计可施的我想到了一个笨办法,我去施工现场动手拆掉他们的围蔽,并告诉他们,这是我的土地不是园区的,你们在我的土地上建的东西我都会拆掉。我想,我当时在施工现场的人眼中肯定就像一个泼皮、一个疯子。但如果不是无计可施,谁又会这样糟践自己呢?!
没想到这个方法真的凑效,企业害怕不必要的纠纷就与工业园区交涉。我终于在事情发生大半年后,有了和管委会“领导”对话的机会。
和我协商的领导叫阙鉴清,是工业园区的总规划师。他告诉我,他们是根据新城镇政府给的资料施工的,现在看来是镇政府那边搞错了,需要找县国土局再确认一下地界再确定我的实际损失,具体怎样处理要等地界结果出来再商量。我明白,这是又要把球踢到镇政府和国土局去了。我说,既然地界未确定,就不能把土地交给其他人进行施工,你把围蔽先拆了,施工先停下来。他大概想不到我有此一着,想了想说,好吧,工程的确造成了你的损失,你有什么要求书函形式提出来吧,我递交给领导商量解决。(又是领导?!)
事情已经过去大半年,我经济上支持不住,为这件事弄得身心疲惫实在不想再折腾下去,我书面提出:
1、园区与塘背居委确定双方地界,园区根据国家相关的赔偿标准赔偿本人被毁物品损失;
2、限时恢复鱼塘、耕地原状并做好相关防护避免再次伤害;
3、赔偿2015年1月19日至恢复原状期间的租金损失;
4、以租金同等金额赔偿2015年1月19日至恢复原状期间的时间损失。
我自问,我提出的要求是很合理的,我只想尽快解决问题让我的生活回到正常的轨道上来。
阙总回复我,前面1、2、3点他们容易处理,可以商量,第4点想通过由塘背居委会与我顺延承包合同的方式处理。我说,塘背居委是没有义务这样做的。他说,由他们出面沟通达成。既然能达成我的赔偿诉求,在不解中我接受了这个建议。
很快他组织了塘背居委的两委干部和我三方在园区小会议室开了个协商会。神奇的是,塘背居委居然同意了工业园区的建议,主动背起了这个赔偿的锅,而我获得的现金赔偿很低,开始他们答应给的赔偿只有不到五万,其中被损毁的农耕和鱼塘按每亩1000元左右共万余元,半年的承包租金损失三万左右。因为他们没法给出恢复原状的时间和我不想再耗下去,我提出让他们赔多一些现金,我自己进行复耕。最终他们就决定一次性给我七万元……而事实上我每年的承包款就六万多,这里我已经投入经营了两年,单租金支出已经十二万几,损失已成定局。但势单力薄的我还能怎么样呢?
三方口头协议达成:
1、 工业园区一次性赔偿我七万元;
2、 塘背居委以补充协议形式为我顺延这期间的承包合同并按新协议继续履行。
我以为事情总算解决了,没想到这只是又一个噩梦的开始。
会后,我不断催促居委尽快拟定顺延合同的补充协议,却被以各种理由推搪。2015年9月,工业园区终于“走完流程”给我支付了七万元。而几乎同时,塘背居委却开始不承认顺延合同期一事。同时提出我已经逾期未交下一年度的承包款。按照原合同,我应该在2015年7月交的,但按照7月份的三方协议,是要顺延了合同再按新的合同期间交款的。面对塘背居委的反悔,我非常愤怒,而至犯了一个重大错误。我忘记了,居委只是工业园区找来一同承担责任的第三方,他反悔我应该再找园区。而我当时只顾着与居委理论,让工业园区顺利地将我与他们之间的矛盾转成了我与居委的矛盾。
这事儿大家可能看的犯糊涂了,因为实在太诡异,我简单的打个比喻:我在大街上骑自行车被一只狗咬了,我找狗主人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自行车维修费和被扯烂的衣服,狗主人说赔偿可以,我可以出医药费,而你在大街上被咬的,大街归有关部门管辖,我找有关部门赔偿你自行车和衣服;我说可以,只要能赔偿就行了,我也不知道谁该负上主体责任,就按你说的办。有关部门也承诺愿意一起赔偿。然后狗主人象征性赔了一点医药费给我;跟着有关部门说我是傻子,你在大街上被狗咬了关我们什么事,狗主人已经赔偿过你医药费了,居然还有脸来要我赔偿自行车和衣服!现在反而是你被狗咬流了一地血该你负责清洗干净,而且你倒在地上的自行车阻塞了交通还得接受罚款……我知道找有关部门赔偿自行车和衣服不大合理,但这千真万确是他们自己主动承揽下来的事儿啊!这下好了,狗主人因为已经赔过医药费,看似已经很人道了,但当时说好的赔偿自行车和衣服呢?不但没下文,还要罚我的款!
2016年初,居委以我拖欠承包款为由提出起诉,我希望工业园区能出面证明有个三方协议存在,证明是居委违反协议而不是我刻意拖欠承包款。但工业园区居然说这是我与居委之间的事情,与他无关! 于是缺乏证据的我输了官司被判承担违约责任。
至此,我开始想起这件事情发生起的一些可疑细节:
为什么居委干部会说这样不是更好吗?
为什么明明没有赔偿义务的居委会答应园区的要求去顺延合同呢?
为什么会后居委一直只是拖延顺延合同,而等到园区现金赔偿完成才突然反悔呢?
为什么是三方议定的协议,工业园区不愿出面证明呢?
我才醒悟,根本是一步一个套。
如果居委没有答应顺延,我一直追讨的对象就只有工业园区,而事实面前他们也无法逃避。至于与居委的合同我自然会照常履行。但居委答应协助园区顺延合同作为赔偿后,我的追讨对象好像变了两个,而原合同要等签订补充协议后才能继续履行(至少当时让我认为是这样)。而当居委在某个时间点突然否认了协议后,所有情况就发生了逆转。明明我还是追讨赔偿的一方,突然成了被追讨的一方。
或者是我的鱼塘挡住了园区发展的脚步,又或者我挡住了某些人的财路。这些我不敢妄言。但稍有理性的人都会想得到,这么大片在耕鱼塘怎么会搞错了,就填了?填错了,直接赔偿不行吗?为什么生那么多枝节?塘背居委为何如此配合的出现在那些重要的时间点上面?
事已至此,我心力俱疲,钱也丢了,生活也乱套了,我不知道我还可以做什么?我不知道谁能替我讨回公道。写这些文字只是当一个记录、一个诉说。民不与官争,但我没有与他们争,我只想过我的正常日子,这样都不可以吗?难道我只想凭自己的劳力吃饭也有错?
写完这段记录,我想校正一下文字,但眼里只泛起那铺天尘埃和盖地的黄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