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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轻纺市场创始人被蔡智平含冤入狱的血泪史

时间:2017-01-06 15:20:02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尊敬的领导、正义的媒体、全国广大网民:

  我叫江杏珍,今年70岁已步入古稀之年,我是上海市轻纺市场创始人,也是上海曹安轻纺开发有限公司的(现上海市轻纺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1995年7月1日含冤坐牢至今20余年,本以为盖棺定论今生无望昭雪。然而,以习近平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扶正除恶,以法治国的国策深得民心和2016年12月19日负有正义感的记者通过媒体发表了《火灾疑云:上海滩亿万富豪蔡智平涉嫌借机侵占巨额资产》的调查报道并在各大网站转载,使我重新燃起申冤昭雪的希望,揭露温州人蔡智平为擢取上海市轻纺市场的权利和财富,采取黑势力恶手段,如何从一个小小的羊毛衫厂厂长摇身一变成身价70亿的上海滩大富豪!如何从上海曹安轻纺开发有限公司11家股东之一到吞并整个上海市轻纺市场占为己有,这是一部血迹斑斑的血泪史:

  一、 谁是上海市轻纺市场的创始人?

  翻开为蔡智平歌功颂德的网站《走进轻纺》大事记首页及有关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赫然写着“是蔡智平在1993年发现上海缺乏一家上规模的轻纺类大型市场,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了创办市场的建议”;“是蔡智平一掷千金,立志在一片草丛中兴建上海轻纺市场”;“是蔡智平果断联合其他10名温州人共同投资4000万元,其中蔡智平一人投资2500万元”。这完全是蔡智平贪天功为己有,为自已脸上贴金,不惜颠倒黑白的一派胡言。

  是谁第一个想起要创办上海市轻纺市场?

  为什么轻纺市场要办在嘉定区曹安路6号桥?

  上海市轻纺市场是如何在一块农田上筹建起来的?

  辛酸的往事,历历在目。蔡智平是1994年7月在上海市轻纺市场招商一举成功后来到轻纺市场“空麻袋背米”的,由于我阻止蔡智平非法向银行骗取贷款300万元后而惨遭迫害、含冤坐牢的噩梦使我至今心有余悸。

  90年代初国家改革开放,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我当时担任上海轻工业局劳动服务公司雁亭服装厂副厂长。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本厂服装业、进出口玩具业不景气的情况下,寻求发展第三产业的出路。我在市场调研中发现上海的服装业面料都是到绍兴柯桥轻纺市场批发的,遂萌发了我们办三产不如办个上海轻纺市场。我把这个想法向公司施鸿生总经理和任伟民厂长作了汇报后,他们一致赞同我的想法并派我去柯桥轻纺市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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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年3月

  考察回来后写了筹建上海轻纺市场的可行性报告。因雁亭服装厂的厂房,仓库开在嘉定区曹安路6号桥,任厂长提出把市场办到曹安路6号桥去,并与土地方真江村商量一拍即合。因此雁亭服装厂和村里的申真实业公司决定双方各投资75万元在26.7亩农田上筹建上海轻纺市场。

  当时国家规定办市场只限于工商局,直到1993年7月,国家工商局政策放开,允许社会企业办市场,嘉定区工商局才同意登记筹建轻纺市场。

  1993年9月10日

  甲方真江村申真实业公司与以轻工劳动服务公司、雁亭服装厂、申华进出口公司3家为乙方召开董事会,决定4家企业陆续出资700万元筹建市场,聘请江杏珍为总经理,童建民为付总经理。双方分工,甲方负责土建,乙方负责招商。按当时全国各地大部分市场的做法边土建边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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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年11月19日

  在七重天宾馆召开上海轻纺市场招商新闻发布会。

  1993年12月26日

  采取“饭店门口摆摊粥”到柯桥轻纺市场招商。经过种种曲折,第一期358间营业房招商一举成功后,在全国各大轻纺市场引起轰动,许多轻纺老板连夜赶到上海,要求预订第二期营业房。在这种情况下我写了《上海轻纺市场筹建汇报》和《轻纺市场急需解决的十大问题》,向董事会汇报并上报嘉定区政府。引起区政府领导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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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年3月

  由嘉定区副区长带队,工商、税务、规划、计委等各局委办,一行9人考察组到柯桥轻纺市场调研,由我全程陪同介绍。当天在杭州召开的工作会议上,我汇报了上海轻纺市场筹建招商工作后,领导们一致看好认为有必要办上海轻纺市场,然而规划局局长突然提出,26.7亩土地已作为政府商品房规划用地,上海轻纺市场是黑市场,唯一出路搬到曹安路9号桥去。市场还未开业,就要搬迁,这在全国将对上海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已招商的数百家经营户更不能接受。所有人惟恐躲之不及,没有人愿意承担黑市场的责任。市场无规划,无工商登记证,无土建许可证,一切处于停止状态,让还未开业的市场自生自灭。眼看市场夭折,我流尽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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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上海市委书记吴邦国挽救了上海市轻纺市场

  1994年6月

  我在四处奔告不果,面对困境万般无奈之下,以上海轻纺市场总经理名义向时任上海市委书记吴邦国、市长黄菊、市人大主任叶公琦写信汇报轻纺市场的筹建和困境。

  1994年7月

  市委书记吴邦国作出“要支持市场开发”的批示挽救了轻纺市场。叶公琦主任把我请到市人大,亲自倾听我的汇报后说:“你们为上海市政府、为上海人民做了实事,做了一件大好事,你有什么困难,什么要求尽量提出来。”并让我做好详细方案,等待市政府有关部门来处理解决。

  1994年7月

  由市计委许冠庠主任亲自带领有关部门领导及嘉定区顾炳明主任等到曹安路上海市轻纺市场来召开现场工作会议。在听取我的市场筹建汇报后,表态说“创办上海轻纺市场,为上海开了办大型市场先例你是有功的,你有什困难提出来,有市政府协调解决。我提出的三个要求市政府在一个多月中全部协调解决。

  1994年8月

  市政府调整市场规划用地460亩,其中曹安路6号桥60亩和9号桥400亩。

  1994年10月8日

  上海市工商局颁发“上海市轻纺市场”的市场登记证,负责人是陆善兴。

  1994年10月21日

  嘉定区人民政府成立有常务副区长朱元旦为主任,各局委办领导为付主任、委员的轻纺市场管理委员会。

  1994年11月5日

  上海市轻纺市场、江桥镇政府与11家企业签署《联合开发上海市轻纺市场协议书》,达成第一期开发曹安路6号桥占地 58.2亩,使用期20年的协议。

  1994年11月11日

  上海市轻纺市场负责人陆善兴与上海嘉定建筑安装总公司签订建造35000平方米市场二期用房的工程协议。

  至此,上海市轻纺市场完全由政府主办。区政府市场管委会同意我们11家企业另行成立上海市轻纺市场的经营管理公司,负责联合开发经营、管理轻纺市场。

  1995年1月3日

  11家股东单位召开全体会议,形成4份决议即关于成立公司的名称、11家股东按土地面积划分的公司股权、公司章程、可行性报告、聘任江杏珍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请示。

  1995年2月10日

  上海曹安轻纺开发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法定代表人江杏珍,注册资金2000万元。

  三、为阻止蔡智平非法贷款300万元遭迫害含冤坐牢

  1993年12月上海轻纺市场(筹)在柯桥招商一举成功后,在全国各大市场引起轰动,许多轻纺业主纷纷到市场要求预订第二期营业房的形势下,吸引了一批投资者。

  1994年6月

  海口金成房地产公司桂金成率先到市场与真江村签订了拆迁原化工厂,在3.4亩土地上投资自建市场营业房的协议,投资开发轻纺市场一期其中的121间营业房。

  1994年7月

  以蔡智平和胡国梅为首的10多个温州人陆续到市场以6家企业名义参与市场二期投资开发。名为投资、实为“空麻袋背米”。直至94年底,蔡智平等6家企业实际投资不足100万元,却占据市场半数以上土地面积股权。蔡智平人多势众,处处以老大自居。

  蔡智平采取“空麻袋背米”的四大黑招:

  一是把市场一期招商款900万元转存到他指定的普陀区武宁路联合大厦里的工商银行里去。

  蔡智平说“招商款不能存到江桥银行里,政府看到钱多了会眼红的,工商银行里有他的熟人好办事”!

  二是股权分配以土地面积划分,不需要实际资金投入:

  蔡智平提出公司要按各人分得土地面积来分配股权。在分得的土地上建的营业房的招商款作为他们的投资款,所以名为股东,实是“空麻袋背米”。事实也如此,市场二期的招商款2000余万元全部用于他们各家作为投入曹安公司的注册资金及市场第二期工程款。

  三是所谓股权转让、收取转让费:

  蔡智平将自已取得的土地面积所谓股权分成小块转让给其他温州人,以取得所谓的“转让费”,这种情况在轻纺市场温州人之间已形成惯例。

  四是以市场营业房抵押,非法骗取贷款300万元:

  曹安轻纺公司11家股东企业中除四家原始创办单位投入一期的700万元及海口金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200多万自建营业房外,以蔡智平为首的温州人6家企业投入资金不足100万元却占据了整个轻纺市场半数以上土地面积的股权。并以市场二期的招商款作为他们的投资款。

  江桥镇镇长、上海市轻纺市场负责人陆善兴对曹安轻纺开发公司成立后的第一件大事就是要我督促蔡智平等人按注册资金补足应付资金,用于投入市场第二期土建工程款,并限期在95年3月底之前付清,否则退出市场开发。我作为曹安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政府的指示,连续向蔡智平等人发了四次催款通知单,同时着手准备5月1日市场开业工作。

  95年3月底左右,蔡智平背着我这个公司法人,向蔡智平指定存入招商款的工商银行非法贷款300万元。我当即要银行撤销该贷款,并向陆镇长作了汇报,陆镇长指示“你坐在这个位置上既要对政府负责,因为市场是政府主办的,也要对市场几千个经营户负责,坚决不能让蔡智平等人贷款。这些温州人“空麻袋背米”,市场如果开业开不出,他们就会拍拍屁股走人,银行的贷款谁来还?你要抵制住,政府支持你”。于是蔡智平气急败坏找我要贷款,他说“我们温州人从来都是用政府和银行的钱来做生意,哪有自已掏口袋投资的!”见我坚决不同意,于是软硬兼施,威逼利诱。先是蔡智平多次轮番找我做工作,允诺我只要同意他贷款,今后这个市场就掌握在我们两人手里。我们可以成为亿万富翁,他可以一直让我做董事长、总经理。见我拒绝后,又说“如果你怕担责任,我可以给你50万,你回家养老。”我回答蔡智平“我是11家单位的董事长、总经理,要贷款也只能为11家共同贷款,不可能为你蔡智平一个人贷款”。

  持续到95年5月1日,我主持市场顺利开业后,蔡智平认为时机成熟,突然变脸威胁我说“你断我财路,不让我好活,我也会让你不得好死,我要你断左手决不会断右手,让你连怎么死的也不知道。我有办法分分秒秒让你去坐牢吃官司,并派人跟踪盯稍、威吓我。我的驾驶员张善伟,开着车带我东躲西藏,怕我遭毒手。

  蔡智平扬言,他的亲戚蔡阳蒙是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与上海市检察长石祝三关系非同一般,以前一个女经理就是被他弄进去吃官司的。我不相信,我坚信自已坐得正、立得直,没有拿任何人一分钱,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怎么可能让我去吃官司?然而厄运真的落到我的头上。

  95年6月中旬,蔡智平的老乡告诉我蔡智平已经告我,区检察院要到市场里来抓我,让我在外面避一避,并安排我住到贵都宾馆去。我连夜把轻纺市场的情况如实向区政府、检察院、公安局作了书面汇报。

  6月23日区政府、检察院经了解,认定我是无故的、是遭迫害的。遂做出决定,成立上海市轻纺市场管理小组,任命我为管理小组三个负责人之一,江桥镇镇长、市场负责人陆善兴任组长,区工商局鞠副局长为副组长,负责整个轻纺市场管理。此决定在江桥镇政府由陆镇长向全体市场经营户代表宣布。当天市场业主放鞭炮庆贺,欢迎我回市场继续工作。看到政府和业主对我的信任,我泪流满面,我对大家说“今天我受再大的苦,遭再大的罪值了,我会用我的生命为政府守护市场,守护我一手招进来的2千多户经营者。”

  然而仅仅事隔7天,于95年7月1日清晨,上海市检察院二分院就把我从家里抓到二分院关起来,审我的人说“今天是我们二分院成立的第一天,你是我们抓的第一个人,这次你肯定逃不掉了要坐牢,只有老实交待承认你在本单位股份转让中收取张友明、王金德2人股份转让费10万元,可以考虑少吃几年官司”。

  一周后又把我转到嘉定区看守所逮捕、抄家。最终法院以我上海市轻纺市场总经理商业受贿10万元的罪判我7年刑。

  冤枉!冤枉!!天大的冤枉!!!完全莫须有的罪,天理何在?国法何在?

  第1、判刑的主体不存在:我不是上海市轻纺市场总经理,94年10月市工商局批准上海市轻纺市场负责人是陆善兴;

  第2、我没有拿过一分钱股份转让费;

  曹安公司企业工商档案记载为:轻工劳动服务公司和雁亭服装厂的股份是转让给蔡智平的上海海星羊毛衫厂,并没有转让给张友明、王金德。

  94年12月起,因轻工业局转制,故轻工劳动服务公司和雁亭服装厂要退出轻纺市场,收回投资290万,股份转让费即利息10万元。当时参加市场一期工程建设的张友明、王金德两人希望受让,蔡智平等人也要求受让。我清楚本单位股份转让后,我在曹安公司就无立足之地,也不可能再当法人、总经理。如果转让给张、王两人,我就可以代表他们继续参加公司董事会工作,遂希望把股份转让给为人诚实的张、王。他们提出先付10万元转让费给我们单位,但想不到蔡智平开价30万元股份转让费,并于94年12月28日,轻工劳动服务公司吴爱萍、雁亭服装厂江杏珍与蔡智平的海星羊毛衫厂签订了《投资股份转让协议书》,后因蔡智平转让金320万元迟迟没有到位,故于95年2月10日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并作了公证。

  以后张友明、王金德告诉我,我被市检察二分院抓走后,第二天就把他们二人抓进去拷打,逼他们承认我拿了10万元转让费,他们再三说明我们单位没有收10万元转让费,股份已经转让给蔡智平,我们不可能再付10万元转让费。检察院就让他们各拿出5万元没收,如果不拿出5万元,就要判5年刑。所以他们各缴了5万元给检察院,才把他们放出来。

  判刑后,我满腹冤气要上诉,但律师告诉我,蔡智平权大势大,检察院、法院有人被他买通了,很明显要搞死你,你上诉没用的,上诉了就不能减刑了。

  我在监狱里度日如年,48岁就白了头。70多岁的老母亲为我哭瞎了双眼,在日本的儿子丢了工作回到国内。我坐牢回家,家徒四壁空空如也,我没了工作,没了劳保,整天以泪洗面,患上了心脏病。是这个披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外衣、如今的上海滩亿万富豪蔡智平害了我全家,害了我一辈子。

  试问蔡智平:你在上海市轻纺市场一、二期的建设之初投资过2500万元吗?你在曹安轻纺开发公司的注册资金出资过吗?为了获取不义之财,陷害过多少人含冤坐牢?多少人被迫含恨而死?多少家庭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我坚信以习近平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决不会让恶人永远逍遥法外,不会让蒙冤人遗憾终身!上海市轻纺市场火灾疑云的“案中案”该真相大白了!我期盼着。

  本人在此郑重声明:上述内容全部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本事实真相自公布于众之日起,若我和家人发生任何“意外”,定是蔡智平所为!

  上海市轻纺市场创始人 江杏珍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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