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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一国道招标程序被指暗藏猫腻 多部门说法不一

时间:2017-01-18 12:00:00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本网讯:近年来,工程招投标领域一些暗藏的“潜规则”、串标、围标、卖标等黑幕屡被曝光,招投标领域违规现象层出不穷,操作手法五花八门,由于巨大利益的驱使,致使相关法律规定形同虚设。

近日,媒体接到爆料,由于在“G327长垣封丘界至封丘县城段改建工程CF1标段”招标结果公示期内,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河南新乡市公路管理局又对此标段进行复评,而对于复评程序和结果,前第一中标候选人也提出了质疑。对此,招标人新乡市公路管理局回复称已过公示期,质疑无效,并项目已经备案,工程预付款也已部分到位,施工单位已进场,然而,作为监督单位的新乡市交通局则表示项目仍未备案。

第一候选中标人被废标

2016年10月26日,新乡市公路管理局委托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布G327长垣封丘界至封丘县城段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此工程共包含3个标段,分别是G327长垣封丘界至封丘县城段改建工程1标段(施工):CF1合同段;G327长垣封丘界至封丘县城段改建工程2标段(施工):CF2合同段;G327长垣封丘界至封丘县城段改建工程3标段(监理):CFJL合同段;

施工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旧路补强及路基、路面、桥涵加宽、服务区和附属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 18个月,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安徽路畅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路畅)等数家施工单位参与投标,开标地点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月22日,G327长垣封丘界至封丘县城段改建工程CF1标段发布中标结果,安徽路畅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河南省平顶山中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河南省新乡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分列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资格。

然而,在公示公告中未显示公示时间的截止日期。

据安徽路畅该项目的负责人张涛(化名)透露,当时得知中标后,他们就等着公示期一过,去交费签合同了。

但是,在11月28日左右,有知情人士向安徽路畅新乡这边的人透露“你们中标的结果被投标人质疑,新乡公路管路局要废标,第二名要中标”。

这一消息也在后来进行的复评中得到证实,12月19日复评结果公示,公示中称“G327长垣封丘界至封丘县城段改建工程CF1标段在招标结果公示期间,投标人对第一中标候选人提出质疑,依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第54条之规定,招标人组织原评标专家进行复评。经复评,安徽路畅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企业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取消安徽路畅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第一中标侯选人资格。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河南省平顶山中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河南省新乡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复评遭质疑 官方回应已过期 质疑无效

张涛称,当最初得知招标人要废标的消息时,他们还半信半疑,但是在12月2日,当得知新乡市公路管理局去市财政局为平顶山中亚路桥备案时,他们才急了:“我们还在等中标通知书,那边招标人却给其他单位备案,从来没有遇到过此事”。

据张涛回忆,12月2日他们赶到新乡市财政局询问此事,政府采购科一位郭科长也向他们证实确实公路局去找他备案过,但是没有给他们备。

随后,张涛去郑州找专家应对,出了一个详细的情况说明,12月5日,他安排人将情况说明分别送到此次招标的监督单位新乡市交通局和招标人新乡市公路管理局相关部门,但是不知何原因,两家单位都没收下那份《情况说明》。

而一直到12月16日,新乡市公路管理局才组织原专家在局里召开复评会,并且结果同张伟半月前得知的相吻合。

在张涛看来,“这次复评纯粹是走个程序,遮人耳目,使其违规行为在程序上变的合法而已”。

而更令张涛等人不满的是,在12月16日复评会召开时,新乡市公路管理局安排的两位工作人员也刚到安徽宁国市安徽路畅的总公司核实业绩情况。

对此,张涛表示“为何核实人员还没结束核实工作,这边的复评结果就已经产生?另外核实人员并没有去相关主管部门去核实,怎么能确定业绩不符?”

同时他们对新乡市公路管理局在局里组织复评会提出异议,为何不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针对此事,媒体也采访了新乡市交通局、财政局和公路管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在公路管理局,一位张姓科长明确表示该标段已经备案,并且工程预付款也部分到位,而且施工单位都已入场。

在财政局,政府采购科郭科长表示此标段还未备案,同时,交通局工程管理科王科长也表示该标段未在交通局备案。

同时,媒体还实地到标段路段并未发现张科长所说的进场的施工单位,而对于安徽路畅提出情况说明未被接收一事,张科长表示格式不对,而且现在公示期已过,有质疑也无效了。

媒体也多次致电新乡公路管理局牛局长,但是电话一直没人接听。
  业内专家分析,监管机制不畅等制度“肠梗阻”是招投标乱象发生的根本原因,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同体监督”问题突出,亟待改革。业界人士呼吁,有关部门应针对招投标乱象开展专项治理,加快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铲除腐败,维护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公共投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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