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确山县王先生多次向本网反映自己还在上学女儿在餐厅被骚扰后,盘龙镇派出所不公平处理,给自己家庭人员身心造成很大伤害。
王先生说:我女儿在确山县高中上学,今年17岁。 2016年11月23日下午,我女儿在确山县有意思餐厅吃饭,被一个不明身份的醉汉拦着不让走,抓着胳膊进行强行搂抱,要耍流氓。吓得我女儿直哭着给我打电话“求救”。我让女儿报警,我紧急赶到现场发现警方还没到,我就再次报警。我女儿哭诉时,这个醉汉仍在胡说八道,伤害我女儿。这时,在旁边的两个青年人看不惯上前劝说,醉汉出言不净,而后发生争执打斗。后盘龙镇派出所出警人员赶到现场,把人带到派出所录了口供。我们连续到派出所要求依法处理流氓分子。但一直没有任何行动。可是一个多月后,不但没有严惩耍流氓的人,反而把当场打抱不平的青年传唤到派出所,双手背铐在派出所里呆了一夜,然后执行拘留十四天。理由是当天的打斗,把醉汉打伤了。
我认为不公,后我多次找派出所问:“为啥把打抱不平的青年拘留?调戏女孩的人不拘留?”派出所警官却说:“打斗时有录像,调戏女孩时没有录像。”
随后,在2017年1月14日盘龙镇派出所给我下发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调戏我女儿的刘某违法行为不成立,不予行政处罚。
我已经到确山县公安局信访和纪检投诉,请求依法公正处理,但不知道啥时间能得到公平的处理。小女因为这件事精神上受到刺激,学习不集中,夜不能眠。身心受到很大伤害。家人因此事而郁闷。但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所以我就是拼了命也要依法严惩耍流氓分子。并且追究办案民警不作为,不依法办案的违法违纪行为。
本网人员在公安局信访室见到负责公安督察的警官,针对此事警官称,给上级领导汇报后调查处理。本网对此事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