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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京开发布会揭辽宁最大冤案内幕

时间:2017-02-18 14:40:01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辽宁最大冤案当事人案件真相说明会近日在北京万达索菲特大饭店召开, 当事人未65岁的辽宁省农民企业家“老孙头”(真实姓名孙长松),在发布会现场据其介绍,在其投资沈阳市铁西区建设大型室内主题娱乐商业项目(神羊游乐园)过程中,因一起民事经济纠纷,被对方诬告为刑事诈骗,进而被判10年徒刑,被公安拘禁5年,并在拘禁期间一度遭到刑讯逼供。该冤案,经国内数十家主流媒体披露,被广大网友热议,引起巨大社会反响。甚至已成为近日网上头号新闻,大量网友发出质疑:辽宁的司法环境怎么了?

据悉,该案在由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等权威机构举办的“2016年度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暨刑事辩护高端论坛”中经多轮网络投票、专家评审”,与轰动一时的聂树斌故意杀人案同时成为 2016年度全国十大无罪辩护案件,也就民间俗称的冤案。(http://mp.weixin.qq.com/s/QJxbYgyd1OezH6Rcs9B6Jg十大无罪辩护案例新闻链接)。

作为辽宁最大冤案,该案件背后真相是什么?为什么要把一个老实巴脚的农民企业家不惜以栽赃陷害的手段投入到监狱里?

在对该冤案陈述还原事实经过中,当事人“老孙头”及其辩护律师更是直接指出这一切的背后都离不开一个叫马传奎的香港走私、高利贷商人的精心策划,称其为逐步达到非法侵吞神羊游乐园项目巨额资产的不良目的,充分利用辽宁公检法的漏洞和个别人的包庇纵容,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于不顾,采用刑事、民事诉讼同时进行的方式, 先是以刑事犯罪举报到公安系统致使“老孙头”身陷囹圄,由此被非法关押5年,而在缺席判决的情况下,法院判决神羊公司支付马传奎3500多万元的借款和利息,马传奎则通过各种手段把神羊公司10%的股权变更到其名下、同时操纵某评估公司把神羊价值20多亿的90%项目股权(正负资产)评估为近乎零资产。这显然是一起外籍人蒙蔽沈阳公安局、辽宁高院同时一案两办办案,明目张胆侵吞马来西亚外商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近20亿元人民币巨额资产的阴谋。也是造成沈阳市50多平方米的最大烂尾工程持续7年的根本原因。这个案件不解决,将造成极坏国际影响,损害辽宁省乃至沈阳市的营商环境,酿成重大外交事件。

以下为冤案当事人对整个事件经过的真实回顾与看法整理:

一、冤案的形成。1998年末,沈阳市及铁西区的领导鼓励民营企业家孙长松引进外资,在沈阳建设一个具有国际水准的大型室内游乐园,以满足市民的需求。经过近6年的招商引资及与外商的艰苦谈判,孙长松于2005年,与马来西亚外商合资成立了“沈阳神羊游乐园有限公司”(马来西亚外商中占90%股份。),拟在原来沈阳市铁西区滑翔游乐园的基础上,建设一座类似美国好莱坞影城的超大型现代化室内主题乐园----神羊游乐园。神羊项目规划一期和二期合计建设规模约为50万平方米,占地总面积约13万平方米,预计需要总投入约4亿美元,建成后将成为沈阳乃至辽宁最有影响力的旅游文化项目之一。

在沈阳市、铁西区两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神羊游乐园项目于2005年5月如期开工。至2011年8月,已投入1.5亿美元(约8亿人民币),已经建成了相当于2个人民大会堂规模的主体工程,后续建设资金全部来自于马来西亚外商投资和境外融资,如按计划顺利建设,应该在2013年沈阳举办全运会时同期开业。

项目开工前期,为缓解资金周转紧张的局面,曾向香港籍商人马传奎借款。马传奎分两次以高利贷的形式总计借款1970万美金。2008年末,这笔借款被如数还清后,孙长松才知道马传奎从借款开始就策划了一个系列阴谋,妄图霸占神羊游乐园整体项目。

2009年 1月,神羊项目的一个境外合作伙伴,在国外替神羊还清了马传奎的借款后的一个多月突然病世。马传奎觉得赖账的机会来了,便翻脸不认账,于2009年末,在辽宁省高院起诉神羊公司,说神羊公司没有还清借款。法院要求神羊提供在境外还款的证据。因为是在境外完成的归还借款,所以,孙长松需要出国去收集还款的证据。马传奎深知孙拿到还款证据后,自己的讹诈就会不攻自破。于是,为了阻止孙长松出国取证,2010年1月,马传奎突然以合同诈骗为由到沈阳公安局报案,沈阳公安准予立案,于是孙长松被边控,限制出境一年,无法出国收集还款的证据,马传奎利用沈阳公安达到了第一个目的。

案件调查持续到2011年1月份,经辽宁省公安厅督查,认定孙长松不存在合同诈骗行为,责令办案的沈阳铁西区公安分局撤销对孙的刑事立案。

边控解除后,孙长松立即去了马来西亚一方面继续招商引资,办理境外贷款等手续,同时搜集查找在国外给马传奎汇款的证据。2011年7月末,孙长松带着在国外给马传奎汇款的证据回到沈阳,并立即派人把给马传奎汇款的证据交给辽宁省高院的法官,法官却连看都没看就说:“不需要了,再开庭时再交吧。”

马传奎得道孙长松已经从国外拿到了还他借款的证据后,意识到民事官司要败诉。于是他故技重演,再次到沈阳市公安局报案。他知道只要公安局以合同诈骗的名义把孙长松抓起来,没有了境外的还款证据,自然为民事案有利他的判决扫清了障碍。

2011年8月6日,沈阳市公安局6名警察突然传入孙长松的家里,以有人举报孙吸毒为由,将孙长松及妻子抓走,秘密关押,非法羁押审讯达3月之久,刑讯逼供,要求孙长松承认合同诈骗。期间,查封了神羊公司,抓了20多公司的员工及孙的女儿亲属,神羊公司的员工走死逃亡,公司陷入全面瘫痪。

经过几个月的折磨,孙长松的身体嫉妒恶化,已经无法再维持下去了,为了活下去,为了解救妻子、女儿和其他被抓的人,只好向办案人员屈服,在办案人员做好的笔录上签了字,承认了合同诈骗的罪名,被正式批捕。随后,沈阳中院判孙长松10年有期徒刑。

依据公安部发布2006年2月12日的《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十二条 需要立案侦查的案件与人民法院受理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案件,属于同一法律事实的,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一)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撤销该判决、裁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依法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

而其代理律师则向与会记者表示,而此案令人无法理解的是:

1、沈阳公安局在该案中是否合规合法问题。孙长松与马传奎的还款纠纷案正在辽宁省高法审理过程中。本来是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案,最终听从人民法院的判决就完了。孙长松曾表示,即使法院最终判我们还钱,我们价值20多亿的资产,还他几千万还是有能力的。但马传奎觉得孙长松的境外还款证据会使他的讹诈失败,就再次去公安局举报孙长松经济诈骗,使原来已经被辽宁省公安厅撤销的案件,再次被沈阳市公安局立案。而且沈阳公安局公然违反公安部的明文规定,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在没有法院移交案件的情况下,在没有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情况下,立案受理“正在人民法院进行的属于同一法律事实的民事案件。没有理由抓人,就谎称有人举报孙吸毒,然后把人抓起来秘密关押刑讯逼供,让孙长松从8岁起交代犯罪事实。查了3个月后,沈阳公安局130多人的专案组没有查出孙长松任何犯罪事实,还要继续罗织罪名,投入监狱。在此人们不禁要问,为一个香港人马传奎,沈阳市公安局到底要干什么?

2、依据公安部发布2006年2月12日的《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在立案审查过程中,可以请有关单位协助调查,或者依照规定程序采取必要的调查措施,但不得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第八条 立案审查一般不公开进行,不直接与被控告、举报对象联系。确实需要向被控告、举报对象了解情况的,不得影响被控告、举报对象的正常工作或者生产经营。需要向被控告、举报对象调取证据材料的,应当征得被控告、

举报对象同意;被控告、举报对象为单位的,应当征得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同意。

《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1992年4月25日)明确指出,“工作中,决不能把经济纠纷当作诈骗等经济犯罪来处理。严禁非法干预经济纠纷问题的处理。更不允许以查处诈骗等经济犯罪为名,以收审、扣押人质等非法手段去插手经济纠纷问题。”

沈阳市公安局不仅对孙长松个人立案,严重违反《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和《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不但抄了孙长松的家,还查封了整个神羊公司。神羊公司今天还贴着公安局的封条,公章、账簿、文件、电脑等还在扣押中,致使神羊公司至今还处于瘫痪状态中。

3、马传奎第一次到沈阳公安局举报,经辽宁省公安厅督查,认定孙长松不存在合同诈骗行为,责令办案的沈阳铁西区公安分局撤销对孙的刑事立案。辽宁省公安厅已经下了撤销令,同一个案件未经公安厅批准,就不能再立案。而沈阳市公安局却不顾省公安厅的撤销令,不顾公安部的规定,不顾是法院正在受理的民事案件,一意孤行再次立案。

4、辽宁高法对该案判决是否合规合法的问题。在孙长松不堪3个月的非法羁押、刑讯逼供,承认了合同诈骗后,被正式批捕的第五天,辽宁高法立即下达了有利于马传奎的判决,判神羊公司还欠马传奎借款3600万元人民币。如果这一切不是事先有人预谋好的,公安和法院会配合会如此默契吗?难道是时间的巧合?据律师解释,民事案件要让位于刑事案件,这在我国法律界几乎是尽人皆知的常识。沈阳市公安局已经刑事立案,孙长松及律师、公司的会计、司机20多人被抓,一时轰动沈阳市的刑事大案,人民法院会不知道,而实行缺席判决?

律师说,如果依据公安部发布2006年2月12日的《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2条,既然沈阳公安局受理了刑事案件,法院应该停止民事案件的审理,移交给沈阳市公安局去办刑事案。

律师向记者表示,这个案子已经荒唐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是典型的“一案两办”,全国罕见。公安局严重违反规定把法院正在进行民事纠纷案办成刑事案;法院有证据不收,在没有证据,没有送达,在当事人及律师因公安办案,被剥夺民事诉讼权利的情况下,缺席判决。而且,早不判,晚不判,等当事人被正式批捕了,立即判决。这也证明,马传奎把孙长松告进公安局的目的,就是为了法院赢得时间,给法院造成缺席判决的机会。一个香港人,居然会把国内的公安、法院玩弄于股掌之中,都为他所用,能量之大,闻所未闻。

在沈阳中院以经济诈骗罪判孙长松10年有期徒刑后,孙长松进行了艰难的上诉,2016年7月1日在党的生日这天,在辽宁省新一届的班子的领导下,孙长松终于盼来了黎明的曙光,辽宁省高院宣布孙长松无罪。

据律师介绍,事情至此,马传奎并未停止他继续企图霸占神羊项目的脚步。他依然想利用辽宁高院的缺席判决,侵吞整体神羊项目。由于神羊公司被查封瘫痪,外资无法汇入,先前判决的欠款不能偿付,辽宁高法委托了铁岭市中院执行。神通广大的马传奎又“整明白了”铁岭中院。于是,铁岭中院指定了一家评估公司,将神羊公司股权评为零,之后又标价2亿人民币将其拍卖。而神羊公司曾经委托过一家国际评估公司的估价已经超过了20亿元人民币。目前,神羊公司的代理律师对虚假评估提出异议,铁岭中院既不予复议,也不予理睬,继续拍卖。第一次流拍,如果拍卖成功,神羊整体项目将如愿以偿地落入马传奎囊中。律师给马传奎算了一下,即使把他在打官司上所付出的“灰色消费”也算上的话,与他得到的价值20亿元资产的神羊项目比,也只是九牛一毛。

律师介绍,孙长松被判无罪后,在去马来西亚医治身体的同时,与原股东商议决定重启神羊项目,而且已经找到新的投资伙伴,决定继续投资2亿美元,完成神羊游乐园的后续工程项目,尽早将其建成开业。但目前,铁岭中院还在加紧拍卖神羊公司的股权,2亿美金的投资无法落地。他们了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依法治国的理念,因此对中国的未来充满信心。在辽宁省乃至沈阳市新一届班子的领导下,辽宁高院秉公执法,判孙长松无罪,给他们以极大震动,认为辽宁是有希望的。尤其他们听到孙长松介绍,目前辽宁省和沈阳市的领导班长主要抓得重中之重的工作,就是“打造国际营商环境”,他们更加信心十足,认为在辽沈地区干一番事业的机会来了。

律师继续介绍说,马来西亚的股东们认为,辽宁的各级领导都是想干实事的。但个别人利用领导对下面的事不太了解,违法乱纪,同时也是受了马传奎的蒙蔽。如今虽然真相大白,但他们发现马传奎贼心不死,铁岭中院一意孤行,不仅不给神羊公司的中外股东送达拍卖通知,还是暗箱操作,加紧了对神羊股权的拍卖,想把“生米煮成熟饭”!这增加了这些股东们的担心,于是紧急在北京召开了媒体见面会,向公众披露事实真相。

这些马来西亚外商们在首都媒体见面会上曾向记者表示,因公安机关插手,强行剥夺了“神羊”参与平等诉讼的机会和权力,缺席判决的结果,背后完全是马传奎一手策划的阴谋,显失法律的公正,他们不会接受。神羊公司的中外股东们在记者见面会上对记者们说:“我们并没有过高的要求,如果能还给神羊公司平等参与诉讼的机会和权力,不论判决结果如何,我们都会服从法律的判决。如果铁岭中院执意零资产拍卖神羊项目,我们将去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门前组织抗议示威活动,并通过马来西亚驻中国大使馆向中国外交部提交照会,坚决抗议铁岭中院的非法拍卖,阻止马传奎的阴谋得逞。”据悉,马来西亚驻中国大使已经接到马来西亚外商们的投诉。

2016年10月28日在国务院召开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推进会上,李克强总理再次指示:东北要痛下决心改善优化投资环境。

2017年2月9日,辽宁省委、省政府在辽宁人民大会堂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省委书记李希在讲话中强调,“要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要严格公正执法,严厉查处损害投资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检察院、辽宁省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都在会上做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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