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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县医院二期项目未批先建 整改后处罚成谜

时间:2017-03-03 18:00:02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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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丰县人民医院的二期工程正在如火如荼地建设,施工现场的塔吊和各种施工设施完备,项目门口一行红色大字“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格外醒目。然而,谁能料到开工建设之初,如此大的工程项目竟然未获得规划、施工许可审批手续,却在擅自开工建设。

  据了解,此前该工程发布招标公告,施工地点位于该县经济开发区,合同估算价为22000万元,建筑面积约91167平米;其中包括医技部、外科住院楼框架22层约47711平方米,门诊部、内科住院楼框架12层约32360平方米,地下人防工程框架1层约11096平方米。

  根据该工程发布的公告称,丰县人民医院二期工程获得丰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且资金已经落实。

  记者调查获悉,该项目开工前尚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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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记者在一份文件上看到,中共江苏省委巡视组对丰县巡视之后发现,该院二期工程根本没有相关手续,于是向中共丰县县委进行了意见反馈,该县县委办公室立即下发(2015)号《整改工作通知》。按照该通知要求,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一场在建工程进行大排查,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等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项目立即停工、加强监管、坚决依法查处等。而整改名录里,丰县人民医院二期工程赫然在列,丰县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责令该项目停工并下发停工通知书,后该项目依法补办了相关手续。

  而知情人士称,在补办相关手续期间,该二期工程并未完全停工,而属于“且办且建设”。而该说法并未得到相关单位的认可。

  国家住建部2014年6月25日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对建设单位处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并作出不良记录进行通报。而且,按照住建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构成不良记录行为的要在建设系统相关网站上公布,并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禁止招标……对于这些惩罚措施,知情人士称,在该工程项目相关手续补办成功之后,应该必须实施的处罚,而事实上只流于形式和口头,并未真正执行,同样也未见住建部门的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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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该工程承建单位为“江苏江中集团”。据网上公开的资料显示,该集团成立于1998年,是具有国家特级企业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建筑行业的领跑者,注册资本金12318万元。其业务涉及范围,遍布全国各个省份的各线城市。

  采访中,熟悉该项目的一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如此大的项目未批先建,已严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之规定,整改后,依然不按照法律规定处罚,欲盖弥彰,真是令人费解。

  为此,记者采访该工程的建设主管部门,是否对施工、监理等单位作出处罚,至记者发稿时,未见任何回复。

  该事件,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记者 周勤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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