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通北京、河北、河南的交通大动脉太行山高速公路,是列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规划》的重点工程,是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的重要措施,工程建成后,对带动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区域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开发共享,拓展京津冀协同发展新空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太行山高速建设工程河北段已全面开工,邯郸涉县更乐镇辖区4.2公里的路段有成都华川集团第五分部承建,施工单位于2016年11月份进场,到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了却迟迟不能开工。到底是什么原因阻碍了重点项目的建设?
据施工单位介绍,当一切准备就绪后,2016年11月份人员设备顺利进场,但施工时却遭到了当地老百姓的强烈阻拦,究其原因是镇里发放的征地补偿款不合理,老百姓没有拿到补偿款,不让开工。更乐镇领导也曾带着警察到现场做工作,维持施工秩序,但终究没有挡住愤怒的群众阻挡施工,所以到现在几个月过去了还不能开工,工人工资、生活费一天下来都有不少钱,还有眼看设备都要放坏了,工期也要延误了,很着急呀,当地政府不按政策办事,施工队也没办法,只能干着急啊。
据沿线群众反映,阻止施工,是镇、村所给的拆迁补偿标准极度不合理,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所致。太行山高速途径涉县更乐镇后何、前何、江家、大洼、西寂寥等五个村,全长约4.2公里,占地200亩,荒山1500余亩,需迁移坟墓数百座及拆迁房屋若干。2016年10月份,有村委会通知,每亩耕地每年补偿1000元,每座坟墓一次性补偿700元(一个坟头两个尸首的加100元)。但相邻的武安市征地补偿是每亩地36800元一次性包清,一座坟头补偿标准是3000~5000元。涉武交界玉阳山。地形地貌同样属于北方旱作梯田,只有一山之隔,补偿差距高达9倍,如此巨大差距,怎能让人信服?
2015年5月29日印发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明确指出,全省征地区片均价提高到67,038元每亩,新标准自今年6月1日起执行。
据悉此次征收单位和涉县政府以每亩7.3万元的标准签订了征收补偿,实际给老百姓的补偿差距竟如此之大。2016年大洼村一带,遭受百年不遇的7.19和8.4特大洪灾,大半耕地和果树被洪水冲毁,民以食为天,以有限的耕地和果树为生存依靠的沿线村民,没有土地了和果树,还谈何生存,现在修高速又要占地,镇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却如此之低,难免使当地群众生活雪上加霜。
据了解,当地群众对修建太行山高速是持积极配合的态度的,但更乐镇政府不按照有关征地程序进行,在征地前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没有听取村民意见,没有公开、公示、公告,暗箱操作。村里工作人员简单的到各户家,要求签字并同意征迁。
赖以生存的土地没有了,仅有的一点点补偿款以后怎么生活?面对被征地群众面前的实际困难,没人过问,村民不同意签字,在没有达成征迁协议的情况下,镇政府领导携警力恐吓,强行拖开村民,甚至暴力施工,以致招惹民怨,激起民愤、同时也使国家重点工程数月不能开工建设。
早在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农村征地程序,做好征地补偿工作,提出,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要严格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经公布实施但标准偏低的,必须尽快调整提高。要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涉及征地拆迁的,要带头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补偿标准。
同时,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也明确要求,对征地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到位、安置不落实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强行征地行为,要严肃查处。同时要求,确保依法征地、和谐征地,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对照国家硬性规定,更乐镇的施政方式无疑是违规违法的。
国家重点工程太行山高速因镇政府违规征地致使施工受阻,更乐镇的上级领导涉县县委、县政府是否知情,并对此事件将做何处理、太行山高速更乐镇辖区能否顺利开工,沿线失地群众能否拿到合理补偿,我们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