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频道 > 经营快讯>正文

广西南宁同一公民被公安经侦四次立案

时间:2017-04-10 10:00:04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本是一起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经济纠纷,双方已对薄公堂,法院也作出了判决。自公安经侦经手后却演变成了对同一公民连续四次立案的奇葩事件 。这事发生在广西南宁。

据记者了解,早在2005年南宁市兴宁区人林艺与邓彬友合伙成立了“南宁市全航贸易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因公司合资项目欠林艺工程款600万元,经协商未果,林艺就到兴宁区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判决公司支付林艺600万元工程款。邓彬友不但不支付欠款,反而于2012年到公安经侦两次告林艺职务侵占罪,南宁公安经侦部门随即两次立案。从2012年至2014年间,兴宁区公安经侦大队多次传唤林艺,林艺均能提供证明自已没有职务侵占的证据材料。2015年该案转至南宁公安经侦六大队办理,南宁经侦六大队于2015年8月在网上通缉林艺,9月2日将林艺刑事拘留,同年12月林艺取保候审。

“我不明白,公司内部经济纠纷在法院已立案的情况下,公安经侦为什么要立刑事案件,并短期内在与我经济纠纷当事人的所谓报案下,公安经侦对同一公民连续四次刑事立案。而每次传唤本人都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已清白”林艺对记者如是说。

据了解,2015年市公安经侦六大队接手该案件后,在相关材料未移交的情况下,公安经侦同年8月初上网通缉林艺,9月2日林艺被刑拘。林艺提出12月取保候审,公安经侦却在11月对林艺加立新案。林艺的取保候审于2016年12月23日满期,“碰巧”同年9月份又以"非法侵占农用地”立案。

这里记者无法得知林艺被连续立案的时间是否“碰巧”,但象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应该是国土资源部门的事。公安经侦是否越权办案?

林艺称,由于自己被连续立案随时有进去的可能,又迟迟不给结案,几年来早已身心疲惫,企业正常经营管理早己无法进行,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

林艺告诉记者,非常希望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经营项目进行公平公正的全面司法审计。除本人经手的,合伙人邓彬友经手的也要全面审计。无论是谁涉赚职务侵占,该抓就抓,该判就判。不要再在公安经侦对同一公民搞连续报案连续立案了。

如果此案的司法审计能够进行,记者将跟踪采访。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内容未经本网证实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