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7日清晨,由社会闲杂人员组成的100多人的拆迁队,在湖北省宜都市红花套镇政府官员的指挥下,来到宜都市红花套镇方城港口。他们有的开着汽车,有的开着拖船,有的手持铁锤,有的手持铁棒、木棒,有的拿着砍刀,气势汹汹,浩浩荡荡。他们一到港口就强行将两艘趸吨船、一艘货船拖走。港口老板乔兴银苦苦哀求,以死相争,却未能阻止抢拆行为的发生。乔兴银打了报警电话,110处警民警到场后说:这是政府行为,无法处理!
(不明身份的人员手持凶器)
宜都市红花套镇方城港口,于1998年在宜都市工商局注册,注册号为:420581600561831。法定代表人:乔兴银。经营范围:仓储、货运、沙石。方城港口隶属于方城港口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证照齐全,经营合法,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守法经营近二十年。
2016年,宜都市人民政府决定在红花套镇招商新建一处综合物流港口,该项目由宜都市交通局新航公司投资兴建,方城港口位置处于综合物流港项目选址以内。
宜都市交通局新航公司是法人企业,方城港口也是法人企业,招商引资是政府行为,但政府应该一碗水端平,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协商的原则,应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方城港港口资产进行评估,然后给予合理补偿。
(相关证据图)
砂石厂老板乔兴银说:“在港口搬迁问题上,我服从管理,积极配合政府,但政府应该给我合理补偿。我的港口总资产价值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市场价值超过1亿元人民币,但政府只给300万的补偿,如果经过合法评估我的资产(包括市值)真得就只值300万,我无话可说。但明明值1500多万,却只给300万,我怎么能接受?令人不解的是,搬迁港口是政府行为,但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政府人员给我谈过港口搬迁补偿,给我谈补偿的都是些社会闲杂人员,张口就是只给300万,搬也得搬,不搬也得搬!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我的船被什么人拖走,放在什么地方。”
乔兴银说:“我们的政府是人民政府、是法治政府,我们的国策是依法治国。我国的《宪法》、《物权法》都有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法律条文,但宜都市红花镇政府借用黑恶势力、采用暴力手段强夺属于我们的合法资产,这种灭一家、兴一家的行为,不但违法,也有违天理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