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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辱母杀人案后山东东明再爆高息贷款伤人事件

时间:2017-04-13 18:00:33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发生在山东聊城的于欢辱母杀人案引起了全国人民的极大关注,此事余波未平,山东东明再爆高息贷款伤人事件。

  故意伤人者名叫刘俊良,小名(刘兜),放高息贷款,于2017年1月23日在其自有的融资公司与被害人代军华谈还款计划时把人打伤,并且将被害人代军华手机摔坏,伤人后随即驾车逃离。(备注:被害人前勒骨三根骨折,尾部三个突骨均骨折)。其公司自有监控记录被删除,要求其公司的人为其做伪证,后因证据不足未能依法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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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后城关派出所把监控恢复,终于立案!在事发60多天后,嫌疑人被伤者的家属跟踪多天,堵在家里并报警,报警三分钟左右后嫌疑人接到告密电话逃跑,试问是谁告的密?知法犯法又该当何罪呢?嫌疑人跑到园丁小区南门外,被守候在那里的伤者家属和赶来的民警抓获!被抓第二天,嫌疑人运用关系让人去调解,准备花钱了事,但是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都没有接受,只求依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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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的社会,肮脏的交易,伤者年迈70多岁的老父亲流下伤心的泪水!钱是万能的吗?钱买不来伤者及家属的尊严!早一分钟都得不到对方的道歉及药费的赔偿!为什么?在他们眼里钱是万能的可以摆平一切!可以做伪证!可以扭曲事实!伤者老父亲就说了一句话:相信法律,依法办案!可是不公平的是在一星期后,派出所以证据不足为由把人释放!

  我们强烈要求依法办案的部门给我们一个公平!于欢事件已经引起全国性的轰动。同样也是一个放高息贷款打人事件,望东明的司法部门还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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