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微信朋友圈发视频爆料称:“江苏扬州一男子欲花5万元现金,为他企业中失联半年之久的近300万财物寻找有效线索。”快报和发帖者取得联系,进行跟进了解。在视频中可以看到一男子手里拿着一张标题写着‘寻贼启示’的粉红色的纸。2016年9月27日,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东路1号,我的近300万财物遭遇抢夺,盼能提供有效线索者奖励人民币50000元。”
据悉,该男子姓俞,在2013年12月份签订了一份厂房租赁合同。该合同有效期限为5年,到2017年12月16日止。俞某回忆称:“2016年9月27日上午9时许,有熟人路过我的公司时,发现在搬走公司内的财物。
4月17日上午,本网和扬州电视台记者采访时,当地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局一任姓副局长回应称,对于俞先生财物的事件并不知情,并指出要求俞先生和负责拆迁公司的人联系。任副局长说:“是这样子的,作为政府来讲,我们政府是委托拆迁公司进行拆迁的,拆迁公司接到了法人的通知,是接收政府的委托进行的拆迁工作。”扬州台记者提问:“拆迁应该是没有问题的,那么里面的设备原材料被拉走的问题。”任副局长说:“所以说,按照我们正常工作是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如果按照他的说法,三百万财物的丢失,那应该走报案流程,你说你价值三百万的财物,你为什么看不住?如果丢失了,那只能走报案流程了。我们政府就是这样的解答。”
通过任副局长提供的电话,和委托拆迁公司的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表示,对于三百万财物的事情,他们并不知情,应该找拆除公司。当俞先生电话找到拆除公司负责人时,该负责人表示是受管委会的委托拆除的。由此,到目前为止,多个相关部门均对此事表示不知情。
从俞先生提供的这份立案通知书中可以看到,该案被当地邗江分局定性为“俞飞财物盗窃案”,在2016年十一月份进行受理。俞先生拨通了负责该案的江阳路派出所张所长电话进行了解时,张所长表示:“这个案子我们反正抓紧时间,该查的查吧,目前我们还什么都没查到呢,不好意思。”另外俞先生通过电话和张智勇副所长联系,张副所长表示要和主办人郭警官联系,而随后俞飞在通过电话和郭警官取得联系时,郭警官称主办人系张副所长。
另据了解,当时公司财物被拉走,俞先生家人阻拦并未阻拦住,并且报警。当地警方抵达现场,但是财物还是被拉走。更值得一提的是,俞先生的生产设备和原材料需要重型卡车几十车才能拉走,却无法阻拦得住。当地警方却至今无法查询到该批财物的下落。最后,俞某无奈地说:“自己企业近300万元的财物,到现在已经失联半年之久。”他也不知道那些属于自己企业的财物,现在到底是在谁的手中?接下来,他又该如何拿回那些财物呢?对于此事进展,将持续关注。(撰稿/陆娟 图/黄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