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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企业一夜被毁,暴力强拆何时了?

时间:2017-04-25 14:40:05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过去十几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全国范围的城镇化和城市扩容一浪高过一浪,地价和房价也被一次次推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暴利驱使下的暴力拆迁,在很多地方此起彼伏。一些以“拆旧挖地”著称的地方官员们,也因此被民间安上了各类绰号,比如成都的李春城被称为“李拆城”,南京的季建业被称为“季挖挖”,被自己“拆毁”仕途的原河南省政法委书记吴天君,被称一指无!甚至高喊“只要不死人,什么手段都能用”。

如今,随着国家对强拆的严肃问责和强化监管,那些曾经以“强拆”出名的地方官员们不断落马,暴力强拆这一顽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较好的扼制。但仍然有些方对中央的要求视而不见,非法强拆时有发生。

据报道,4月17日凌晨1点左右,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发生一起暴力强拆残疾人福利企业事件。建华区辖区内企业——新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当晚遭众多不明身份的人员闯入厂区,将两名聋哑人用床单和绳网捆绑并拖离厂子二百多米。之后,他们将企业的厂房和办公室全部拆毁而去。据官方资料显示,新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职员工有43人,登记在册的残疾职工有17人。

由于事发深夜,企业直到现在也不知道这伙人员的真实身份。企业曾向拆迁办反映情况,但被告知他们也不知情。

“暴力拆迁为何频发,原因很多,如现行规范拆迁行为的立法不到位,拆迁群众缺少及时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个别开发商有恃无恐,为完成拆迁而不惜对所谓的“钉子户”停水、断电,甚至威胁、恐吓,强行拆除居民房屋。但在我看来,关键还在于法制上存在着太大的漏洞,国家机器被不合理的利用,不管是在立法方面,还是在执法方面。”北京在明律所主任杨在明律师在接受采访时曾说,一些政府为规避行政违法的责任,将拆迁工作委托给一些组织或企业“实行包干制”,将拆迁任务直接“包干分解”,甚至交给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执行人员去干。“委托社会力量动手,自己背后撑腰”,这种征迁方式成为滋生各种野蛮拆迁、暴力拆迁事件的重要原因。

血淋淋的强拆所带来的恶果,就是使得政府的形象严重受损。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5月13日发出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知还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等规定,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也曾提出,对于违法拆迁行为要给予“重拳出击”,只有这样才能让广大官员对法律产生敬畏感,真正做到令行禁止。他建议在刑法中增加明确规定,非法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幕后雇凶的实际控制人予以严惩,在量刑上应对该类人员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周边地区近期楼面地价10倍以上的罚金。只有增加非法强制拆迁罪,增大处罚力度,才能有效避免暴力拆迁给社会造成的巨大不安定。

根据现有立法,行政强拆已经被禁止,唯一合法的拆迁方式只有司法强拆,未经法院行政裁决做出的拆迁均为非法拆迁。因此,如果新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被证实是建华区政府所为,那么其就违反了法律程序,相关领导要承担失职或渎职的责任。而如果是利益集团雇用涉黑人员进行暴力强拆的话,那么就属于刑事犯罪。

现在,各方均否认自己强拆新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因此,公安机关能否以“人民的名义”忠实履职查明事实真像,就成了揭开这起“疑案”的关键。希望它不再像众多类似案件一样,永远成为一个谜!

我们相信,随着法治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这种“以暴利驱使暴力”的发展转型之路,或许还会反复,并非一帆风顺,但以法治和权利为核心的发展之路,是历史潮流,势不可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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