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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龙玺御园项目涉嫌严重违法违规遭群众举报

时间:2017-05-05 14:40:19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近日《秦皇岛吉星房地产在龙玺御园项目中违法遭群众举报》《承德双滦区引资项目吉星房地产龙玺御园千名业主回家难》《承德双滦区龙玺御园项目烂尾3年遭业主维权官方答复》被承德头条、中国新闻网、人民网、凤凰网、路透社网等几十家网站转载,引起社会广范关注。

  造成龙玺御园项目烂尾3年,700余户业主不能入住、近4000名农民工的工资拖欠3年之久,债权人的9个多亿债权不能实现,不容质疑是开发商勾结部分政府官员造成之恶果。在项目之初开发商就民间非法融资、借贷来买地,26万平方米、资金投入达10个亿的项目,截止今日开发企业自己都承认外债9个多亿,那么开发商的投资在那里?更值得佩服的是这样一个资金严重匮乏的企业,却能手眼通天在地方政府顺利取得合法“六证”,政府监管又在那里?2012年开发商转移工商银行在建抵押贷款1个多亿,2014年业主购房不能办理备案和贷款手续,不能按时交房不断被群众上访和向双滦区有关部门反映举报,虽然双滦区政府对吉星公司组织了3次调查审计,但始终都没有公布审计和处理结果,令债权人和业主一头雾水。

  债权人(已申请执行人)质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嫌严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拖延执行时间,严重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1、承德大正筑业有限公司与吉星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于2014年5月4日申请法院对吉星公司的房产进行了财产保全,于2015年12月28日取得了(2015)冀民一终字第518号判决书,于2016年2月向承德市中院申请评估拍卖保全的财产,但直到2017年2月10日才进行拍卖,流拍后大正筑业即申请了以物抵债未果;

承德龙玺御园项目涉嫌严重违法违规遭群众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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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承德鑫昌荣典当有限公司与吉星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于2014年8月申请法院查封了吉星公司的部分房产,于2014年12月30日取得了(2014)承民初字第00151号调解书,于2015年2月向承德市中院申请评估拍卖保全的房产,但直到两年后的2017年2月10日才进行拍卖,流拍后,鑫昌荣公司在2017年2月14日申请了以物抵债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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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承德诚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吉星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于2014年9月22日申请法院对吉星公司的房产进行了财产保全,于2016年4月8日取得了(2016)承民初字第177号判决书,于2016年5月25日向承德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3月25日才拿到评估报告,便无之后程序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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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类案件相同的还有近10多名债权人的执行案件,涉及金额高达3个多亿执行未果。

  上述近10余起申请执行案件,最终拖到2017年4月20日双滦法院对吉星地产破产重整申请受理,承德中院不能保持司法独立,执法不公,在有足够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拖延评估执行长达一年多之久, 涉嫌严重司法违规,严重侵害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给正常走司法程序的债权人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债权人了解到,自2017年4月20日双滦法院匆忙受理吉星地产破产重整申请,而受理后至今没有指定管理人及任何举措,法院是否虚假受理破产重整?是否在有意为债务人争取时间达到其继续侵占债权人财产之目的?让人十分怀疑。在资小于债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受理破产重整申请,这与4月28日刘维华还在债权人微信圈发表言论称龙玺御园还尚有12亿资产足够清偿9个多亿债务(有微信截图为证)岂不自相矛盾?法院在没有经过调查就受理破产申请终止债权人依法走正常司法程序是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至此不难看出双滦法院也只是吉星地产利益输送后的工具,目的是利用公权力达到阻止申请执行人执行权利而已。债权人质疑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刘维华在政府和法院的双重保护下,于2017年1月份又以出卖售楼权方式收款100万元,其余400万元待入场后正式售楼时补齐,此款是否又收入自己囊中窃取债权人利益还是又给法院、政府官员输送保护费不得而知。债权人依法合规走司法程序通过法院判决的途径解决债权问题被堵,当公权力变为债务人的私有保护工具时,弱势群体申请执行人又该找谁?此项目涉及非法融资之多(近5个亿)数额巨大,欠债诉讼案件上百件(涉及债务近十个亿)数目之多,已涉嫌严重违法犯罪政府3次查账审计不知?此项目已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给区域造成相当大社会不稳定因素,请上级政府领导彻查,还一方稳定还债权人一个公道。我们债权人在近三年的官司诉讼中来回奔波法院几十趟不能给予解决、三年内付出和遭受的苦难身心已不能承受、已疲惫不堪实在没有精力和财力继续支撑下去,现在已经投诉无门,万般无奈!!!!

  笔者被承德市双滦区龙玺御园项目坑害的债权人、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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