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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服务”不仅是一句口号

时间:2017-05-10 14:40:02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新闻提示:“清明节”也叫民族扫墓节,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然而对于张俊魁兄弟来说,因时任村支书张青刚非法倒卖耕地,而致其祖坟占地被圈进厂区,祖坟问题至今得不到解决,过“清明节”只是留下愤怒的心情和精神上的痛苦,且因祖坟问题多次与厂方发生冲突。

  接群众反映:2001年,河北省藁城市(现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张村中街村支书张青刚不仅强抢张小分等人未到期的村集体耕地承包权,将耕地承包费由每亩每年110元变成每亩每年80元,后又非法将此块耕地卖给河北路桥公司材料生产厂(以下简称路桥材料厂)获取暴利中饱私囊,造成村民们对此怨声载道。张青刚及当地政府对于此块耕地上涉及张俊魁兄弟的祖坟问题不但不闻不问,更谈不上解决。致使张俊魁兄弟与路桥材料厂发生多次冲突。

“为人民服务”不仅是一句口号

  就此问题,记者来到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张村中街进行实际考察。在S234省道定魏线与石黄高速藁城东收费站交叉口北行50米路东400米处,没有悬挂任何名称的大门面向西面开启,大门里面北侧已经建好办公室和硬化了地面,南侧东面盖起简易大棚储存物料,铲车正在进行生产施工。位于大院东北角的地面上,矗立着十二个坟头,经过平整垃圾和石块后的坟头周围种植着几排树木,但树木底坑有明显使用过药物的白色痕迹。

“为人民服务”不仅是一句口号

  村民们告诉记者,上世纪八十年代,位于S234省道定魏线与石黄高速藁城东收费站交叉口北行50米路东400米处的耕地上曾经种植着村集体果树林。1997年,张青刚当选为村支书。 1998年,村民张小分、张双海等人与村委会签订此块地5年承包协议后,经过与村委会协商,实施退林还耕,开始种植小麦等农作物。2001年,村支书张青刚为了自己承包该块耕地,强行终止张小分、张双海等人未到期的耕地承包权,又通过作弊方式将耕地承包费由每亩每年110元变成每亩每年80元。村民们对此耕地这样的处理结果不服,逐级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访告状。2002年初,兴安镇政府迫于压力罢免张青刚的书记职务,临时指派张俊魁担任村支书,却默认张青刚承包此块耕地的事实。关于此块耕地被政府征占,镇政府和村委会即没有召开村两委会议和张贴公告,更不敢公布占地补偿款,就连村里的党员和村民代表都不知道此事。 2012年,张青刚又非法将该块耕地卖给路桥材料厂获取暴利中饱私囊,村民们对此事怨声载道,民愤极大。

  张俊魁告诉记者,1987年,我们兄弟根据村里的规划要求,将祖坟迁至张青刚所卖该块耕地内(村里有不成文规定,所有坟地占地不在承包耕地数之列,每个坟头占地0.5亩耕地,如村民张四香的承包地,每个坟头实际减少一亩耕地承包费)。2002年4月份,镇政府领导安排我临时接替原支书张青刚的工作(据说张青刚是因强抢村民们的承包地才被迫下台)至2003年新一届村两委上任。我在任期间既未进行过土地承包,也未办理过土地承包手续。 2012年,路桥材料厂直接将我们兄弟的祖坟圈进厂内。张青刚及兴安镇镇政府对祖坟被圈之事不但不闻不问,更不给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致使我们兄弟多次因祖坟问题与该厂发生冲突。2014年,因逝者入祖坟埋葬问题与该厂差点造成流血冲突,后经镇政府书记和派出所出面协调,才暂时得以平息。2017年2月25日,为保护祖坟不被垃圾和石头埋没,我们兄弟租用铲车推平坟头周围的垃圾和石头,栽种树木绿化祖坟。当时该厂领导曾多次告诫我们兄弟,所种树木不会成活。3月17日上午7点50分左右,弟弟张俊中在坟地处,发现所栽种树木一半以上被人用“根部灌药”的办法致死,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近十万元。当场报案,路桥材料厂不给提供任何破案线索及证据,至今派出所也未能破案。

  现任村长刘乱群说,2003年5月17日,我和村书记张宽海上任。1996年张青刚书记上任,2000年退任,后张俊魁接任村支书。张俊魁兄弟祖坟所在的该块49.5亩地不是耕地,以前是村里果园,属于村大队预留机动地。2001年,张青刚以村民身份合法承包该块地,没有强抢行为。此块地被政府征占,是由藁城市(现藁城区)人民政府、藁城市(现藁城区)国土资源局和兴安镇人民政府共同走“招拍挂”方式,以每亩56100的价格将该块土地转让,除去藁城市(现藁城区)政府和国土局抽钱,剩余200多万元土地转让金至今留在村委会账户。由于张俊魁兄弟的迁坟钱在村委会,祖坟留在路桥材料厂内未迁出。张俊魁兄弟的祖坟问题村委会协调不了。

  张青刚告诉记者:“我在不当村书记后承包该块地,后自己公司通过合法手续征占该块地。因经营不善,每年赔钱,故将该块地转让给路桥材料厂。时间太久忘记自己公司名称,是按手续转卖该块地,自己上缴两次土地税费。张俊魁兄弟在祖坟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私自在坟地周围种植树木,给解决祖坟问题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据知情人说,2014年,张俊魁兄弟因逝者入祖坟埋葬问题与路桥材料厂发生大规模冲突。当时兴安镇党委书记和派出所共同在此就坟地问题与冲突双方进行协调,但未出结果。镇政府一把手都解决不了的问题,别人更是无能为力。

  2017年5月9日上午九点,在兴安镇镇政府三楼会议室,高建军副书记召集包村干部李佳朋、村支委刘春发、村治保主任张记刚、原支书张青刚和张俊魁兄弟等人,沟通位于S234省道定魏线与石黄高速藁城东收费站交叉口北行50米路东400米处的耕地手续问题及协商张俊魁兄弟迁祖坟问题。张青刚说,因此块50亩耕地承包者不缴纳土地承包费,我在任时根据合同合法终止了承包者的承包权。2001年12月2日通过召开会议用公开竞价的方式,将苹果方东82.45亩(含此块50亩)耕地以每亩每年80元的价格重新发包给张青占(张青刚弟弟),不违规。此事得到刘春发和张记刚本人和会议纪要确认。张俊魁兄弟本身就是拥有多年党龄的共产党员,以党性保证根本就没有听说过有这样的会议,更别说参加,并指出此会议纪要内容和土地承包合同签订时间倒置,承包合同上面同一个人的姓名笔体却不一样,完全就是证据造假。对此事知之甚详的当时村长张宽海(现任村支书)和现任村长刘乱群始终未露面。因张俊魁兄弟迁坟费要求过高,无法调解。

  为什么对于此块耕地的承包和征地会出现村民们与村委会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呢?为何了解详细情况的两任村长不出面解疑答惑呢?原书记张青刚前后矛盾的两次发言,说明了什么呢?为何政府及村委会对于合法征地行为不敢进行村民公告及村务公开呢?张俊魁兄弟因祖坟问题与路桥材料厂不断发生冲突,政府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祖坟问题”究竟牵扯到什么样的内幕呢? “为人民服务”难道仅仅是政府一句口号、一句空话?

  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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