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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揭阳督察林宏非开套牌车、遭实名举报、官方缘何失声?

时间:2017-05-18 16:00:09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核心提示】:近年来,车辆“套牌”问题在各地逐渐显现,它不仅扰乱了公共安全的管控,更扰乱国家经济秩序和危害了真车主的利益。随着公安部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和集中查处力度,坚决扫除狠刹“套牌车”的违法行为,让“套牌车”无处遁形。

广东揭阳:一督察开套牌车、引发全国舆论关注(网络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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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林宏非正在市公安局门口开启假冒号牌证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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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竟开假冒号牌的车辆、穿梭市公安局、让人脑洞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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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开假冒号牌的车辆、穿梭市区,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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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林宏非将假冒号牌的车辆、乱停于人行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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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2日举报人实名向省纪委举报的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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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5日举报人实名向省公安厅举报的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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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网传:“关注:揭阳一督察开套牌车、何以督察好其公安队伍”的帖文在互联网曝光,帖文引发全国性舆论关注;从曝光的贴文字里行间表明,林宏非于2016年7月22日至2017年2月25日间将该“套牌车”盘踞穿梭在揭阳市区域各大路上、其违法逃避公共管控长达7个多月时间,并将该车辆肆无忌惮的多次停放在其供职的揭阳市公安局大门口及8号街等位置而遭实名举报和网曝。

显然,林开套牌车是违法无疑,既是不诚信的公民,又是违法人员,此类作奸犯科者几乎是社会地痞流氓闲散人员。然而,这个开套牌车的人不是一般的社会闲杂人员,而是一名赫赫有名现任揭阳市公安局督察队支队长、林宏非所为。林这一违法不仅扰乱公共安全的管控和逃避各种税费、也扰乱国家经济秩序,严重损坏牌照真车主的合法权益和败坏公安队伍的形象!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也是国家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真让人脑洞大开。

作为一名督察,在“四风”严明律纪“零容忍”泰势之下,他不可能不知道开套牌车是违法行为,也不可能不知道开套牌车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而其开“套牌车”背后还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勾当?

因此,该督察的行为是属于知法犯法、明知故犯的违法行为、豪无疑问。

依法律规定: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督察更是“民与警”具有双重身份,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但应承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罚之外,还应承担知法犯法加重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相关法律责任。

督察林宏非、开套牌车:无异于“木匠戴枷”

古人云:“木匠戴枷,自作自受”。督察本是监督其公安队伍,但他开“套牌车”,显然已危害社会管理、也诋触人民警察的底线,更踩踏了人民警察的红线。给揭阳公安队伍拭上了“涂灰”。

该督察如此下作开套牌车不仅违反了《警察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又是违纪违规的行为。其次更是一名有行政执法权身份的警员,而绝不该是知法犯法、违纪违法的另类人。正因而此,一旦举报坐实,他原本该扣押他人之用的镣铐,这回也应留给自己使用了。

再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从一名公民到督察即将被“双规”的违纪违法人员,一方面或许该督察进入警察队伍前就有前科、或许是进入警察队伍后,“橘生淮北则为枳”发生了“渐变”,或是手中掌握小权而胆大包天!无论何种原因与事物,都说明这督察自身前科犯贱。

与此表明,当地公安机关和纪检部门在加强干警管理上存在监管盲区死角,让极少数干警在“四风”眼皮子下面作乱”,其部门在履行“一岗双责”方面,的确还不够到位。

为此,当地职能部门要象医生对待患者一样:对症下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各司其责,揭竿而查,依法查处该督察的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身为其职的“监管者”们、对这样一件引发全国舆论关注而带来的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举报至今近11个月、查处缘何“失声”?然而,法律永远是不可突破的底线,没有任何人可以有“丹书铁券”。试问要以何种处置方式和拉直公众质疑的问号?咋老百姓拭目以待。(有关此事处理进展、本网将拭目以待)文/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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