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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网约车”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违规经营最高罚30000元

时间:2017-05-23 11:20:18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新华社天津5月23日电(记者付光宇)记者从天津市客管部门了解到,《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23日起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天津将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实施严格的线上及线下运行监管,并从多方面依法加大执法清查力度,维护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确保群众安心出行。

  天津市客管部门表示,网约车平台公司须自5月23日0时起,严格遵守《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立即停止对已接入的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相关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派单,终止其非法运营活动。

  据天津市客管办稽查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及驾驶员一旦被发现有违反相关法规、规章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不具备运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如果从事客运出租行为将视为“黑车”,按照相关管理条例,给予3000元到30000元的处罚。

  天津市客管部门还将开展天津出租汽车行业的综合治理活动,尤其对“网约车”平台经营情况和“网约车”驾驶员违规运营行为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对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其中,“网约车”平台违规派单行为;“网约车”平台线上线下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不一致行为;不具备运营资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从事运营服务行为;“网约车”驾驶员不遵守服务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将会被重点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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