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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芜:企业违法占地36亩污染7年越“罚”越大

时间:2017-05-25 10:00:12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5月23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之际,本网记者再次接到山东莱芜群众举报,反映记者5月12日采访莱芜乐美工艺品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和污染问题后,有关问题没有看到任何改善。

  经调查采访,该企业自2009年以来,违法占地36亩并造成当地土壤、大气污染,群众多次举报后,当地有关部门只是罚款了事,并未按照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导致企业越“罚”越大,成为当地响当当的税收大户。

  5月12日,记者奔赴莱芜调查采访。在莱芜乐美工艺品有限公司厂外,记者看到,,,,,,,,,,,,,。

  莱芜乐美工艺品有限公司位于莱芜市苗山镇苗山二村。该公司始建于2009年,主要生产木制仿古镜框、相框及各种装饰的油画框,产品大部分出口。据群众提供的照片和视频资料显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车间内要经过打磨和喷漆工艺环节,造成车间粉尘和气雾飞扬,未经过任何处理,就通过大功率风机直接排出车间、排到厂外,造成整个厂区及围墙外三四米远,地面和草木都是白色的。工人操作都戴着防毒口罩面罩。据附近村民反映,一刮南风的时候,附近经营商户和居民,夏天烈日炎炎不敢开窗,难闻气味导致日常生活备受煎熬。

  在莱芜市委宣传部,莱芜市莱城区国土资源局张局长向记者介绍了该企业违法占地建设的基本情况。张局长说,该企业确实存在“少批多占”问题。2009年,莱芜市政府批准该公司用地面积是8125平米,实际占地约2万平米,但是公司官网显示公司“占地3.2万平米”照此计算,多占约23875平米,约合35.79亩,实际占地是获批用地面积的3.9倍。这多占的土地,系该企业自2009年以来多年采取“蚕食、外扩”的方式,陆续违规占用。

  张局长说,他们与环保局联合多次去该企业,对企业“多占违建”在2015年就查处一次,2017年查处2次。

  在2015年对乐美公司查处、罚款后是否整改,2016年都没有继续跟进督促,没有采取更进一步措施。

  按照该局长的说法,2016年全年执法工作中,莱芜乐美工艺品有限公司成为“盲区”,没有涉及到。

  莱芜市国土资源局没有向记者出具具体处罚通知书。

  对于“越查越占越多”问题,张局长说,国土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执法权,只有予以罚款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中,将第八十三条修改为:“依照本法规定,处罚机关作出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等处罚决定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执行处罚决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但是,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需要多长时间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一个月、半年还是一年、十年?总得有个时间杠杠、有个框架限制。

  企业违法占地、建设和污染,按照莱芜市国土局张局长的话说已经持续了多年。不管如何,结果是企业轻松“绕过”了规划、国土、建设、环保“四大部门”的“眼睛”,在“四大部门”眼皮底下,一年年“养”了,如同济南市规模空前的2017年度《“拆违拆临”行动任务计划》实施以来,要把持续十年的违建拆除,需要付出了高昂的社会成本。

  阵痛,尽管痛,还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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