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陕西金土地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宗博通过期微博实名举报青海商务厅涉嫌出具虚假红头文件,影响了经济纠纷案件的最终公正判决,并导致价值百亿元的国有矿产资源的流失。
举报信说:2014年4月10日,在金宗博持有的金土地公司诉香港华利国际有限公司(简称华利公司)、兴青公司侵权纠纷一案中,兴青公司出具了关键证据——青海省商务厅青商资字[2005]296号《关于青海省紫金矿业煤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简称296号文件)。
而法院依据这一关键证据,判决金土地公司败诉。金宗博举报说:现有足够的证据和事实证明,作为直接影响本案判决结果的关键性证据,296号文件根本经不起推敲,完全站不住脚,是一纸子虚乌有、彻头彻尾的虚假公文。
金宗博在微博中公布了青海省商务厅下发的两份[2005]296号文件。
一份下发日期为2015年11月10日的[2005]296号,名为《关于拟邀请巴基斯坦技术人员来我省进行藏毯技术指导的函》,而另一份同样显示[2005]296号的文件,则名为《关于青海省紫金矿业煤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的批复文件的时间是2015年10月19日。
金宗博说,正是这份文件,决定了紫金矿业煤化有限公司最终归属的,并导致他的败诉。
对于一个问号出现了两个文件的问题,青海省商务厅厅《复函》称“发现存在文号重复等问题”,办理文件的同志说:“文件底档可能保存在所在处室”。
但金宗博在其微博中公布的法院对青海省商务厅外资处处长王熙惠取证时笔录显示:王熙惠两次答复:未曾批准过该文件。
金宗博举报说:经专业人士测算,2007年初到2014年6月底,在七年半的时间里,涉案的获利企业从木里一井田煤矿非法采煤2162万余吨,非法收入163亿多元,非法获利高达105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