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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依据伪证判决再申诉 最高法院非常重视拟重审

时间:2017-06-26 22:40:02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不服依据伪证判决再申诉 最高法院非常重视拟重审

  --重庆赵李公司与重庆六建官司再次引起公众关注

  日前,媒体曾追踪报道的重庆赵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赵李公司)与重庆第六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六建公司)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有了新的进展,拉开了再审序幕,进行最后一轮的鏖战。不过,这次的主审法院已经由原来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上升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6月20日下午,经过“民事再审申请”立案等一系列过程,重庆赵李公司(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再审申请人)与重庆六建公司(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律师,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法庭辩论。最高人民法院尚未对本案进行判决、裁定。案子最终结果如何,请读者拭目以待。

  据赵李公司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本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理由有二:一是“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依据是伪造的”。“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的证据是《北京公大圣龙科技中心专家意见书》,它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依据是伪造的’” 赵李公司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

  镜头回放

  据赵李公司提供的材料介绍,2007年,重庆赵李公司获得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亲和佳苑”危旧房改造重点项目的开发权。2008年7月28日,赵李公司与六建公司签订了该项目承建施工合同,工程分二期实施。2012年2月底,六建公司完成本项目第二期施工任务95%,赵李公司按照合同足额支付了工程款。但六建公司为非法多谋取工程款,蓄意停工长达近10个月之久,导致赵李公司不能按期交房,不仅造成群众多次集体上访和媒体曝光的恶劣影响,还给赵李公司造成多支付过度安置费数百万的直接损失。后经重庆市建委、巴南区政府等多部门二十多次协调,工程一直拖到2013年1月19日才得以验收。因六建公司的违约行为,给赵李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013年6月9日,赵李公司将六建公司起诉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六建公司按合同支付违约金2117.1万元。重庆市第五人民法院以六建公司伪造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二)》上“本工程无工期延误”予以确认,因此驳回了赵李公司追究六建公司工期延误违约责任的诉讼请求。

  媒体对此进行了公开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影响和关注,数家媒体先后转载了该报道。

  赵李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并没有对赵李公司所提交的新证据予以采纳,驳回了上诉。

  赵李公司负责人认为,“六建公司伪造工程资料书证是有预谋的,在各方面当事人盖章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二)》上并没有“本工程无工期延误”这一条内容。这是六建公司在其他各方盖章后私自添加伪造、二次打印形成的。因此,该意见书根本无法证明各方当事人对涉案工程工期是否延误已经达成一致意见。而六建公司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二)》上私自添加伪造、二次打印文字内容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该证据是伪造证据。而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二)》作出的鉴定意见((2016)鉴字1059号司法鉴定意见书)也与事实不符,不具有真实性与客观性。”“再说,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中载明“本工程无工期延误”是明显有悖常理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是各方对该工程是否合格、是否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所出具的意见,由参建的各方发表是否同意验收的意见后签章确认。至于工程工期是否延误、发包人是否放弃索赔,与参加验收的其他参建单位没有任何关系,他们也不会予以关注的,绝不会在质量验收意见书上记载工期是否延误。这样风马牛不相及的内容载入验收意见书,只能使六建公司的不良企图欲盖弥彰。”

  让赵李公司至今都想不通的是,明明合同约定条款和具备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据材料为何不被法院采纳,却要偏偏采信伪造材料作为判决依据?赵李公司质疑六建公司后面是否有保护伞或有利益链??

  最新证据、最新希冀

  2017年1月5日,赵李公司委托北京公大圣龙科技中心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二)》重新进行鉴定。北京公大圣龙科技中心专家们经过严谨考证和科学鉴定后认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二)》中的‘本工程无工期延误’字样与同一版面内容并非一次性打印形成,且印字交叉部位是先盖印,后打印所致”,作出了《北京公大圣龙科技中心专家意见书》(新证据)。由此可证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二)》,作为一审、二审法院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经过六建公司私自篡改并加工伪造形成的证据。

  日前,赵李公司又提供了新的证据材料,同时,有关法律专家也对此案的判决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赵李公司负责人和法律界有关人士向记者讲到,他们坚信在当今党中央自上而下强大的反腐态势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会对此案做出令人信服的公正判决裁定的!

  记 者 郑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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